一封永远的情书
七月初七,是我们中国的“七夕情人节”。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老太太,还能不能过这时髦的节日,只是因为在电台里听到年轻的主持人说,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任何人都可以说出一个心愿,一个和爱情有关的心愿,我便跑出去打电话。
平时那么繁忙的热线,今天竟然被我奇迹般地打通了。当主持人问我有什么心愿时,我激动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好半天才说,我想给我的老头子写一封情书。
主持人笑了,问我多大年纪。我告诉她我已经68岁了。她似乎很吃惊,问我为什么要写这封情书。写情书也许真的需要一个理由,可我,怎么能用一句话把一生的故事都说明白呢?主持人听了我的回答,笑了,她说,您可以慢慢讲。
1
那时,我和明华都还年轻。我们是邻居,我和他的感情在逐渐的交往中浓厚起来。
明华的父亲很早就过世了,母亲带着他们兄弟三个。他是老大,高中没怎么读就去冶炼厂上班了。明华人很正直,做事有板有眼。他个子高,人长得也很帅气。可是我的父母不喜欢明华,觉得他家的条件不好,怕我跟着吃苦。为了让我们分手,家里想了不少办法,对我软硬兼施,还把我关起来,不让我见明华。好在我的小妹同情我们,即使我被家人锁起来,她也会帮我带个口信什么的。
其实和明华比起来,我受的委屈不算什么。父亲为了逼迫明华离开我,到厂子里找他,给他开出条件:要么离开我,那可以马上调到一个更好的单位;要么这么僵持着,那以后在工厂里的日子就不会好过。明华想都没想,选择了坚持下去。父亲真的让工厂里的人联合起来整明华,先是调他去当最苦的炉前工,接着让他去县城分厂当工人。那个年代,一个工人能做的选择很少,明华只得去了县城。
小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觉得自己都快疯了。当时,我被关在家里已经两个月了,开始见不到明华还不觉得怎样,毕竟他就在附近。可现在他真的要去乡下,我哪里舍得?那天晚上,我给他写了一封信——我想那应该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
我在信里告诉明华,我会想办法逃出去,我会去工厂找他,我会和他在一起……写到这里我哭了,泪水把很多字都洇湿了。写完信,我让小妹转给明华,并且再三嘱咐,一定要拿到明华的回信再回来。
那天晚上,小妹给我带回来一封信,却是一封诀别信。明华说不会再和我见面,他说他离开了城市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会有另一种生活,而他也不想连累我。这封信让我再次痛哭失声,我没想到曾经和我海誓山盟的男人,会这么轻易放弃诺言,我恨他,恨他如此绝情、如此怯懦。
明华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慢慢消失了。那以后,我曾经很多次想去找他。尤其在街上看到开往县城的长途客车,我都想马上跳上去,义无反顾地去找明华。但我没去,自尊心让我一次次克制住去找明华的冲动。我承认,我害怕再次受伤,害怕被他当面拒绝,那是一种多么复杂的情感啊。
2
23岁那年,我结婚了,后来两个孩子出生,再后来我们都老了。这一切像一场梦一般,好像昨天才睡着,早上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老得不堪入目了。我的丈夫是一名转业军人,一个那么保守的人,到老了却突然和一个45岁的女人有了婚外情。我提出离婚,然后一个人回到了老宅住下。
那是2007年秋天的一天,我永远记得那天!有人敲我家的门,拉开门,我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是那个男人——那个叫明华的男人!在我眼里,他没有任何变化,连他的白发都和我想象里的一模一样。我终于知道,他一直都在我心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我哭了。明华的嘴唇有些哆嗦,问:“你是素梅?”我点头,他似乎放心了,温和地看着我,在等我哭到平静。
我让他进房间,给他倒水,却倒在杯子外面,端过去,又洒在他的身上。他突然笑起来,问:“你怎么了?”我没回答他,只问了一个问题:“你怎么才来?”他的眼泪突然流了下来,却还在笑,傻乎乎地说:“我来晚了。”真的晚了。我和他之间已经隔了30年的岁月,好像一条漫长的河流。
那一整天,我们一直都在说话,我说我的生活,他讲他过的日子。他留在县城,结了婚。两年前,他的妻子去世了。现在,他就一个人。
那天晚上,明华一步三回头地走了。我想挽留他,但又犹豫,心里那么多疙瘩,不是这么快就能理顺的。转身时,我才想起来,怎么没要他的电话呢?我只能天天在心里期待他再来找我。
就在我等待的那几天里,小妹告诉我当年的实情:我写给明华的那封信,根本没到他的手里,因为被我的父母发现了,他们模仿明华的笔迹给我回信,然后让妹妹送给我……
听到这些,我浑身冰冷,瘫坐在那里。一辈子的错过,就因为一点点的疏忽。我恨我当时怎么就没仔细看看那封信呢?我怎么就没再追去找找明华呢?一切似乎命中注定。
好在后来有上天的眷顾,我和明华重新走到了一起,但我们没有去登记结婚。老了老了,在一起相依相伴,互相温暖,这就足够了。明华也理解,他总是顺着我,生怕委屈了我。明华还是当年那个英俊的男人,即使满脸皱纹,即使头发花白,他在我的眼里依旧那么高大帅气。
那是一段多么美好的日子啊,我们早上一起出门锻炼,中午一起去海边晒太阳,黄昏则手拉着手在公园散步。
3
2010年5月,我去单位领工资回来的路上,突然晕倒在马路边。等我苏醒时,已经是第二天。明华拉着我的手,眼睛红红的。趁明华回家取东西的时候,我从病友们口中得知,我得了胃癌。
手术之后,我一下子变得无比脆弱。明华担心极了,他每天守在床前,陪我说话。我睡着的时候,他会跑去药店,给我抓中药——他为了我,回县城找了一个老中医开了很多药方。回来他就自己配药,然后煮好给我喝。中药太苦了,他就先喝一口,然后再给我喝。他说,这样才能共苦。我不愿意让他失望,每次都喝下去,喝到我的眼泪都落进药汤里,却不想让他看到。
有一天,我想去外面走走,他就带我出去。我以为他会带我到公园,没想到,他带我去了民政局,他要和我结婚。我有些不好意思,他却大大方方地说:“我要你做我的妻子。”我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那种形式做什么?”他却说:“这不是形式,是证明,证明我们是相爱的。”
他的话让我没法拒绝。
我又进行了一次手术,手术花光了我们两个人的积蓄。第一次手术时,明华把县城的房子卖掉了。第二次手术以后,越来越贵的治疗费,让我们终于决定把老房子也卖掉。看我难过,明华说:“无所谓了,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在哪里还不都是家吗?”有了他这句话,我心里踏实了许多。
我们在城市的边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任何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但总算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屋顶。明华和我商量,想出去打工赚钱,我不同意。他那么大年纪到哪里找工作?没想到,附近的一家工厂竟然雇用了他。从那以后,晚上他都要去厂里上班。因为担心我,他总会偷偷跑回来两次,一直等我睡着他才放心地回去工作。后来,他用第一个月打工赚来的钱给我买了一台电视机,这样,我的夜晚不再寂寞。
就在“七夕情人节”这天,我刚刚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医生看了检查报告,低声说:“癌细胞已经扩散了。”我和明华拿着检查报告,一起坐车回家。走了那么多次的路,竟然第一次迷路了,直到很晚才到家。明华心情很不好,他很少这样情绪低落。他说要去工厂看看,便出了门。我一个人,又打开了电视机……
最后,我在电话里对主持人说,我想给明华写一封情书,因为30年前的那一封他并没收到。这一次,我要亲手交到他的手里,让他知道他在我心里多么重要。可是我年纪大了,很多字都不会写了,我想找个人帮我写这封情书,这是我最后的心愿。我的声音一定很激动,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主持人听了我和明华的故事,竟然答应亲自来帮我代写这封情书,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放下电话,我站在门前的路口等主持人过来。
明华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走过来,给我披上件衣服,陪我站在那里。看他眼圈红红的,我猜想,他或许听到了我和主持人的对话。
天有些凉,他问:“还等吗?”
我心里热了一下,说:“等!”
1916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小凤仙得知此讯,痛不欲生。高山流水觅知音,他是她人生最大的亮色,谁知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挽联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一点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家里几乎没有家具,唯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偶尔陪她喝两盅。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
她唯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
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顿。不得已,她做了保姆。
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她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她兴奋异常,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50,饱经沧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她表现得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只是,她从不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
电影《知音》放得街知巷闻时,她也隐在人群里看了一遍。高山流水觅知音,银幕上的那对璧人真的是她和蔡将军吗?旧时光里的恋情泛了黄,仿佛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另一种人生。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知道,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他颤抖着把那张跟随了她一辈子的照片放在了她的衣袋里。泪水从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来。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
那也是爱情。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的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而是他。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爱上你风卷残荷的,天下一人足矣。
出门时突遇下雨,因为没带雨具,我只好躲在一家商店的房檐下避雨。雨越来越大,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少,就在我正发愁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大路上竟然有一把雨伞。我感到惊喜又觉得意外,为什么会有一把伞放在路上呢?是别人不小心丢的还是那根本就是一把坏伞呢?在我犹豫不决是否要去捡的时候,有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跑了过来,他们浑身已经淋透,冷得直发抖。在经过那把雨伞的时候,我看到他们奔跑的脚步慢了下来,就想雨伞肯定会被他们捡走的,可是他们只是看了看那把雨伞,又狐疑地朝我这边看了看,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雨还在下着,我也一直看着那把伞犹豫不决,这时又有一个中年妇女抱着孩子跑了过来,她们似乎也看到了路上的伞却没有去捡,而是跑到了我身边的房檐下避雨。我听到女人怀中那个四五岁的孩子说:“妈妈,那儿有一把雨伞。”女人看了看我,然后对孩子说:“那是一把坏了的伞,根本就不能用的。”她没有去看过却坚定地认为那就是一把坏伞,她的话让我更加坚信那就是一把坏了的雨伞。于是,我便不再犹豫,在房檐下耐心地等待雨停下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雨渐渐小了。我正要离开的时候,却看到一个乞丐模样的人走近了那把雨伞,然后毫不犹豫地弯腰捡了起来,雨伞被打开了,我发现它竟然是一把完好无损且有着美丽图案的花伞。于是,我一脸懊丧地看着乞丐撑着伞高兴而去。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曾经的一段经历。多年前,朋友独自一个人到深圳打工,可是去了后才发现要在那里找一份工作是多么难。朋友只有中专学历,但自幼就爱好文学,曾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豆腐块”文章,文学一直以来就是他心中的梦想。可是,眼前残酷的现实告诉他,梦也许只能是梦了。
就在他为自己的工作奔波发愁的时候,却意外地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则启事:如能够在本刊中找出10个以上的错字、错句,我社将无条件录用你为本社编校人员。朋友一看截止日期正好是看到杂志的那一天,他惊喜万分,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和自己一样失业的室友。室友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的中文系,他听了后笑了笑说:“今天是四月一号,这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傻瓜才会当真呢,别做梦了,还是和我一起去找工作吧。”朋友听了很失望,可转念一想,也不妨试一试,反正自己又不会有什么损失,于是他就在室友的嘲笑声中拿出了杂志开始找错字错句,整整一个下午,他终于找出了12处错误。就在下班前的5分钟,他气喘吁吁地赶到了那家杂志社,结果他当即便被录用了。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杂志社自从登出启事后,自己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来应征的。其实有一些事情本身就是如此的简单,可我们总是习惯把它复杂化——成功有时只需弯一下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