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天涯亦相惜
她和他青梅竹马,在村子里算是金童玉女。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相爱了。
但是她家穷,父母把她许配给一个有钱人家。那个男人有残疾,长得也难看,最重要的是,她对那个男人一点感觉也没有。她还是嫁给了那个男人,因为弟弟要等她的聘礼娶亲,父亲要等她的钱治风湿病。她是个孝顺的女儿,乖乖地嫁了。
他哭了又哭,心爱的女人还是嫁了。他说:“我会等你,哪怕一辈子。”她骂他傻,让他找个好女孩相爱,可他说:“这一辈子,我只爱一人,就是你。我永远不变心,生死相守。”她哭了。
从此,他们是情人。他离她一百公里,为了见她,打工赚的钱全用来买车票、住旅店了。很快,五年过去,她为丈夫生了一个孩子,可她的心,全在他的身上。
他已经27岁了,好多人给他说媒,他长得英俊,人又善良,很多女孩子喜欢他。而她长他一岁,生了孩子,发了福。可在他l心中,她还是最美丽的女子,除了她,别的女人入不了他的眼。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和他的恋情终于被发现,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奸夫淫妇。但他们从来不这么认为,虽然被发现,他们还偷偷来往。终于有一天。他们被堵在屋里。她的丈夫拿着刀,疯狂地砍过来,她被砍得直流血。乱了方寸的他。夺过刀砍过去,只是一刀,她的丈夫使倒下,死了。
他和她愣了,怎么办?跑!只有这一个念头,她回了家,找到尚年幼的孩子,匆匆收拾了东西跟着他跑了。这一跑就是十年。
他们去了一个偏远的煤矿工地,离家好几千公里。他们从此隐姓埋名,过着穷苦的日子。他养着她前夫的女儿,待女儿情深似海、因为觉得害她没了亲生父亲。几年之后。他们又有了一个自己的女儿。他和她也想过以后怎么办。他说:“等两个女儿都出嫁了,咱就去自首。”她说:“我陪着你去,咱们一起去。”
如果没有这段恋情、她可以过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过得那么穷苦,他也可以靠自己的手艺过上不错的日子。但现在,他们只能隐藏在工地上。她曾问他后悔过吗?他说:“从来不后悔,因为有了你,觉得这一辈子没白活。”
他和她都没有多少文化,但他们知道珍惜自己的感情,在一起时几乎没吵过架。有时候他回来晚一点,她就没着没落的,她想:如果他被抓走,她立刻就会跟他一起走,她会说:“我怕你孤单。”。两个逃犯的爱情,也是平常男女的爱情,有了这份担忧。他们更觉得分分秒秒都珍贵,生怕哪天就生死两隔。
她过45岁生日,他居然给她买了几支玫瑰花,他说:“你老了,声音老了,人也老了,还有了白头发和皱纹,忍几年,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不让你跟着我这样躲躲藏藏。”地就哭,说害了他,他说:“遇上你,我不怕受一生的罪。”
那一天终于来了。
家门被推开,警察出现在她的家里。听到家乡的口音时,她很平静,但唯一担心的就是他,她向小女儿使了一个眼色,小女儿跑到矿上去找他,告诉他快跑,警察来抓他们了。他对小女儿说:“傻闺女,爹怎么能跑呢?剩下你妈,她会觉得没着没落的。”
他们被一起押回老家。此时,大女儿已出嫁,小女儿正读大学,他们在警车上相互看着对方,她说:“不论你判多少年,我都等你。”他用戴着手铐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到那时你就更老了。”她说:“只要你不嫌。”他笑了:“你是我心里最美的女人。”
说到这里,我的朋友声音哽咽了,我的眼泪,也不知何时落了下来。
他和她在一个公司时,他是公司里的临时工,她是公司的中层。
他那时还在试用期,只有微薄的工资,刚刚毕业,带着青涩的稚气。她是他师姐,一个大学出来的,下了班之后总是会点拨他一些事情,比如公司里的人际关系,比如如何应对上司和同事。
开始,他对她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她上班一直板着脸,可是,喜欢就是从她叫住他的那一声开始的。
她说,哎,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
因为那些事情,他觉得和她分外亲近了。
坐在她对面,看她的长发,有丝丝的乱。白领丽人,说起来好听,但做起来,有时真的很辛苦。他的心里,居然有了心疼。
第一个月工资,他拿到手后去买了一把梳子,牛角梳,上面刻了一朵莲花,只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一个莲字。他喜欢那个字,听起来,那么有禅意。于是,他决定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把梳子,好让她天天用,一用就会想起他,而那三千青丝,不正是女孩子的心思吗?
送给她的时候,她很惊讶,我有梳子的。
他尴尬地站在那里,知道她婉拒了他。他红了脸,说,是同学送给我的,我用不到,牛角的,据说对头发好呢,梳起来可以又黑又亮的。她笑了,好,我收下了,谢谢你啊。一句“谢”更让他明白,她不想要这份感情。
她何尝不懂得他呢,只是,她长他5岁,又做到公司的中层,而昨天领导层刚刚开完会,他不会被留下,因为有比他经验更多、学历更高的人,她不能因了爱情让自己失去太多,她知道,毕业几年之后,她已经有了一颗凡俗的心。
他走了,留下一封信:“其实,我很喜欢你,那把梳子是我买给你的。”
她看过那把梳子,谭木匠的,要一百多块钱,而他实习的工资不过三百块,给她买了一把梳子,他一个月吃什么喝什么?有人说过,应该爱那个有一百块钱给你花八十的人,而不要那个有一万块钱给你花一百的人。说是说,可是在红尘中,做出这样的选择太难了。
几年后她结婚了,还是用那把梳子。头发剪短了,烫过了,但梳子还是要用的,那上面的一朵莲花已经褪了色。她常常看着那把梳子,想起买梳子的男孩。她不知道,那个男孩已经做到了副总,他已明白,有的时候,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不是她不爱你,而是她需要一个更稳妥的将来。
所以,他不曾埋怨过她,而是感激她的拒绝。那拒绝里,同样有爱。这样的爱,是要过了好多光阴才能明白的。
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山林,我几乎要绝望了。我和男友高鹏在山林里迷了路,因为准备不足,早没有了食物,我们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我精疲力竭,浑身再没有一丝力气。越往前走我心里越恐惧,难道我们要死在这片山林里?
一个星期前,我和高鹏参加了一个驴友探险团。想不到,就在半路,因为我去另一条山路采摘野花,拉着高鹏越走越远。等我们意识到走得太远时,已经迷路了。手机没有信号,我们无法和其他人联络。起初,我还感到刺激,甚至有点儿达到目的的喜悦。——来密林探险,不正是对爱情的绝佳考验?这不仅可以考验高鹏对我的感情,还可以考验他的耐心,智慧。
可两天过去,我却感到了绝望。
天黑下来,高鹏升起了一堆篝火,我坐在篝火边,不住地捶打着已经酸痛到麻木的双腿。我格外地想家,想母亲烧的菜,想家门口总是香味扑鼻的小吃。我和高鹏已经订下了婚期,就在三个月之后。恋爱两年,我一直心有不甘。和高鹏的恋情太平淡了,甚至没有过动人心魄的波折。就这样走进婚姻,过更为平淡的日子?离婚期越近,我越是不甘心。所以,在报纸上看到驴友自助探险团,我拉着高鹏报了名。
高鹏不想来,我理直气壮地说这次探险能成为我们爱情的见证。高鹏神色明显不悦,低声说爱情的见证多了,为什么非得跑进深山老林?可我认准的事儿决不回头,高鹏拗不过我,只好陪我来。
又累又倦,我倒在篝火边睡着了。梦里,我看到了满满一桌的菜,香味几乎让我馋得流口水。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饿醒了。天已经蒙蒙亮,我转过头,发现高鹏不在。我吓坏了,急忙站起身,却发现他背对着我,倚住树正在急切地吞咽着什么。我悄悄走过去,看到他往矿泉水瓶里倒了些东西,然后仰头喝下。那一瞬间,我几乎惊呆了。高鹏一直在独自偷偷吃东西?!
我站在他身后,半晌拍拍他的肩,他一激灵,转过头,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吃饱了吗?”我问。
高鹏结结巴巴地,说不过是两把炒栗子粉。他是男人,体力消耗多,所以他比我更需要食物。
“还有什么理由?都说出来。”我刻薄地说。
高鹏呆了呆,果真一条条地细说起来。他说如果他倒下,我是个路盲,一定不能独自走出山林。他是我的依靠,是我走出山林的惟一希望,如果他死了,我一定会死,而如果我死了,他也许能活下来。听着这可笑的逻辑,我一点儿都笑不出来。盯着他看了半天,我咬咬牙,说:“如果我没有你也能走出去呢?我照样会升火,我在学校就是运动健将,体力不比你差。我虽然是路盲,可你现在不是也找不到方向?看来这次来山林还真是来对了,这真的是一次考验,考验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人性!不来这儿,我还真不知道你原来是如此地卑劣!”说完,我冲他冷冷一笑。
高鹏的脸涨得越发红了。他从来都是个木讷的人,不会遮掩,一切都写在脸上。很明显,我的话让他失去了最后的自尊。终于,他将手里的矿泉水瓶递给我,说炒面都泡进里面了。
“你如果拿走炒面,我们就分头走。我不想跟一个和自己男友争食物的女人在一起。”高鹏看着我喝下几口面水后说。
我呆愣愣地看着他,不相信这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这就是我恋爱两年的男友?这就是曾发誓要一辈子对我好的高鹏?这就是几天前还要和我生活一辈子的男人?
“这是我们救命的水。你拿走水,也就拿走了我的命。”高鹏又说。
我翻出身上的背包,里面还有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我将浑浊的面水倒了一半出来,递给高鹏。高鹏冷冰冰地看着我,说现在他终于看清我的本来面目。我气愤地瞪着他,他微微举起手,做了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将手举起来,朝天开一枪。这动作,现在几乎是对我的侮辱。并且,就在他举手的瞬间,我看到他的口袋里露出一只饮料瓶的塞子。这简直太好了,他居然还私藏了小听饮料。我点点头,将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
最后看一眼高鹏如石头般冰冷的脸,我再也忍不住,转身就走。
开始我走得很快,因为愤怒,越走越快。可十几分钟后,身后并没有响起高鹏的脚步声,我有些恐慌。我一次次地回头,身后除了树还是树,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愣了片刻,我几乎是跑着返回原路。那堆篝火边,高鹏已不见了踪影。
孤零零地站在密林里,我真想放声痛哭。但我紧紧地攥住拳头,告诉自己一定得坚强,现在没有了依靠,没有了那个可耻的男人,我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去。
抹干脸上的泪,我喝了一口泡了栗子粉的水。水不好喝,但几口下去,饥饿感却得到了缓解。我小心地拧上瓶盖,看看从树丛中透出的阳光,努力辨别出正南方,然后一路走下去。
我在山林中走了整整一天,每走几步,我就在树上划个标记。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出密林,即使走不出去,也要让人知道我死在哪儿。常常地,我觉得自己在标记自己的死亡之路。有好几次,我再也迈不动脚。可是,看看手里的那瓶水,我知道自己无论如何得坚持。这是我用爱情换来的救命的食物,为了这食物,我也得努力活下去。
天快黑时,一瓶泡了面的水被我消耗掉了,我觉得自己似乎走了很远很远。就在我绝望地靠着树,不知道是否该再升起一堆篝火时,我意外地碰到了一个猎人。他扛着枪,惊讶地看着我,而我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忍不住大声哭起来。
我跟着猎人下山,找到了几次上山焦急地寻找我们的驴友。整整三天,我觉得自己像度过了三年,走到山脚下,我钻进帐篷,任谁叫都不出来。
天已经黑了,无法上山搜寻高鹏。休息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其他几个人上了山。无论如何,高鹏曾是我恋爱两年的男友,我一定得把他找回来。而且,我还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大声地跟他说分手。
一天,两天,三天。到第四天,我们终于找到了高鹏。他坐在树下,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我呆呆地走过去,发现他就在距我们分手不远的地方。他的头垂在胸前,手里有一截桦树皮。
驴友走过来,蹲下看看高鹏的脚,说他骨折了。我拿起那截桦树皮,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琳:
看着你走远了,我觉得自己的心在淌血。我不得不这么做。清晨我去探路时,不慎摔进了深沟,我的脚好像是摔断了。幸亏离得不远,我才能艰难地回来。可我知道,我已经不能行走,我成了你的累赘。琳,我爱你,我无法走出山林,可你一定得走出去。
真是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儿,我应该找出更多的理由阻拦你,可我太爱你了,我不忍心看到你有一丝一毫的不快。
从早晨起,我就开始欺骗你。我把一把在树洞寻到的锯末撒进了杯子,骗你说是炒面。我知道你是个意志坚强的女孩,这瓶洒了锯沫的水一定会给你希望,让你不停地走下去。这是生命的希望,我把全部的希望都留给你。
我永远爱你。即使到了天上,我也会变成星星看着你。
现在,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追上了你。你是那么的美,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做你的男友。但是,我要带你走得远远地,走到看不见山看不见林的地方。我要一辈子都和你守在一起。
爱你的高鹏
捏着桦树皮,看着还握在高鹏另一只手中的笔,我呆呆地,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渐渐地,我感觉自己的心被撕裂了,被撕成了一片片,一丝丝,一缕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