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猕猴桃里的爱
那时候,他们初到深圳,日子过得分外艰难。
为了省钱,他们在深圳的“城中村”里租了一套农家屋。房间很小,不足10平方米,外加小小的厨房与卫生间。就这样一套房子,月租也要700元。而当时,初出校门的他们连1分钱的收入也没有。
为了早点找到工作,他们不停地奔波着,从沙头角到南山,从关内到关外,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但工作,始终如同镜花水月。尽管他们非常节俭,每天只吃最便宜的盒饭,但他们原本就不丰满的钱包,还是日复一日地消瘦下去……
万幸的是,到深圳两个多月后,他俩先后找到了工作——他在一家建筑公司里当设计师,她在一家物流公司里当会计。
长松一口气后,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每天早上各奔东西前去上班,傍晚回来买菜做饭……
一个月后,下班归来的她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他笑容满面地望着她:“宝贝,我买了猕猴桃!”
“猕猴桃?”她惊喜地叫了出来。果然,在小屋的桌子上,放着一筐暗绿色的猕猴桃,摸上去,软软的,熟得正好。
“今天发工资了,我专门跑了趟超市。”他说着,挑出几个熟透的猕猴桃,洗好后放在盘子里。她拿起一个,轻轻地撕开毛茸茸的外皮,咬了一口。淡绿色的果肉糯糯的,甜甜的,非常地爽口,尤其是里面黑色的籽粒,像黑芝麻一样,又脆又香。连着吃了3个后,她长出一口气,感叹道:“真过瘾啊。”是啊,从小到大,猕猴桃都是她最爱的水果。到了深圳后,满大街的香蕉、芒果、菠萝她视而不见,心里想着念着的都是猕猴桃。猕猴桃呢,摆在超市的柜台里,那昂贵的价格,让她望而却步……
那一天,当她对着猕猴桃大快朵颐时,他坐在一旁,微笑地注视着她。“你怎么不吃?”她含糊地问道。“我不喜欢吃。”他干脆地回答。是啊,同学4年,尽管他常请她吃猕猴桃,可他自己,真的一次也没吃过呢!
从那以后,猕猴桃不定期地出现在家里——在他发工资的时候,在他拿奖金的时候,在他升职的时候……每逢遇到开心的事情,他就会买些猕猴桃带回家,看她吃得尽兴,他也心满意足。
生活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去。在深圳,他们努力打拼着——加薪,进修,升职,他们一路向上走去。在到达深圳的第7年,他们终于按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
搬到新家后,他们就将婆婆从老家接了过来,他的父亲去世早,是婆婆一手将他拉扯大的。把家安顿下来后,婆婆就和她一起去超市里买点东西。
推着购物车,她们边走边聊。忽然,婆婆在水果柜前停了下来,将猕猴桃往购物袋里装,眼看着婆婆装了一大袋,她终于忍不住提醒道:“妈妈,少买点吧,猕猴桃不耐放。”“没事的,远航(她老公)早就和我说过,你最喜欢吃猕猴桃。”婆婆随口说道,“你俩真有缘,连喜欢的水果都一样。”她一愣,惊奇地问道:“远航喜欢吃猕猴桃?”“是啊,从小到大,他最喜欢的水果就是猕猴桃。他在家的时候,家里别的水果很少买,就买猕猴桃。”婆婆说完,接着去买别的东西。
而她,愣愣地站在那里,一步也动不了。往事呼啸着,从她的心头掠过:那个他,从来记不得他们的结婚纪念日;那个他,从未在情人节送过她一枝花;那个他,出差时从不为她买礼物……为此,她不知和他吵过多少次,甚至,她曾歇斯底里地朝他吼:“你到底爱不爱我?”可他,哪会不爱她呢?她买衣服,他陪她去专卖店,每件都是数百元,而他的呢,常常是从地摊上淘来的;她做头发,他陪她去高档的美发店,而他自己,就让同事随便剪一剪;她的手机,换了又换,总是最新款式,他的呢,一部诺基亚用了好多年。至于猕猴桃,更不用说,他明明喜欢它们清爽甜美的滋味,可为了让她大快朵颐,他宁愿一口不吃……他对她的爱,不是娇艳的鲜花,一眼就能看清;而是滋养鲜花的泥土,需要用心,才能体会得到。
而她庆幸的是,相识11年后,她终于读懂了,那一份深藏在猕猴桃里的爱。
女孩子要有一双不喜欢的鞋子,可以提醒自己不用时刻完美着装;身边还要有一个不完美的男人,可以提醒自己生活的真相。
周末,叶子睡到自然醒,打开手机,里面早爆满了短信。A邀请去郊外骑马,B说晚上可否一起去听音乐会,C准备了周末游……
窗外阳光灿烂,当选择足够丰富的时候,心情亦如此。叶子一边慢条斯理地换衣服、化妆,一边思考着今天去哪里玩,要不要把昨天看上的那双新款达芙妮买回来,如果买的话,要谁陪着会好一些?
叶子今年二十出头,刚刚在一家公司站稳了脚跟,有着青春水嫩的年龄。自然,青春水嫩和自己的追求者是成正比的。可,她并不想找男朋友,春光无限好,且再从容两年吧。
手里的男人们,按喜欢和完美的顺序排列,A、B、C、D……因为从容,一切都更接近完美。A家世良好,是个典型的富二代,只是有些气盛;B有着成熟稳健的性格,也是对自己最上心的;C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前途大好;D帅得像金城武……最后,只剩下一个E,不完美,没有帅气的外表和良好的家世,甚至学识和工作都是略输一筹的,但她没有和他斩断联系。对于女孩子来说,尤其是美丽的女孩子,身后男人的数量和质量都是青春的底色。
青春正好的女孩子,是不在乎谁情多一分还是谁少一分的,就像柜子里的鞋子,永远差一双,也永远有一双不穿的,关键是样式和数量,可以从容搭配所有的衣服。这个,健壮,可以去骑马;那个浪漫,烛光晚餐总是能给你带来惊喜……
别说贪婪,贪婪的前提是有资本。在你哭的时候,要有一个陪你哭的人,要有一个给你擦眼泪的人,最后,还要有一个将你逗笑的才算完美。
只要有足够的资本,多拥有一双鞋,多拥有一个追求者,是女孩子的终极梦想。所以叶子信奉的真理是:既然所有的爱情都逃不过短暂的多巴胺分泌过程,为什么不在正好的年纪里,尽情绽放。
著名制鞋大师Christian Louboutin曾表示,一个爱美的女孩至少应该拥有七双鞋子:一双找乐子,一双来调情,一双工作时穿,一双度假用,一双用于春宵时刻,一双从未穿过的和一双你不喜欢的。看看,大师都说了,女孩子要拥有一双自己不喜欢的鞋子,这样,可以提醒自己不用时刻完美着装。同样,拥有一个不完美的男人,可以提醒自己,生活的真相。
但有一天,她会收起所有的鞋,从此只穿舒适的那一款,并且从容选择一个男人,构建家庭,过烟火人生。
家里有两只猫,都是女的。
女猫甲是捡来的,闺密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说:它跟着我呀,一直跟着——你收养它好不好?它特别懂事。虎斑纹小猫,白围脖,白手套。
我低头看看脚边的女猫乙,它抖着一身老虎色的毛,用戴着白手套的小爪儿摸了摸自己的白围脖,说:妙。
我想,那就给它找个伴儿吧。男主人大梁盯着TWINS的照片,神往地说:双生儿,姊姊花!
于是,女猫甲来了,取名叫咪咪,女猫乙是喵喵。
咪咪一点也不像流浪猫,它胖得就像加菲,身体和脑袋都是球状的,下巴——如果那也算是下巴的话——和肚皮堆叠在一起,浑身的毛油光水滑。进了门,它一路狂嗅,直奔喵喵专用的便盆,三两下刨出一个坑,干脆利落地出完恭,又毫不犹豫,目标准确地奔赴厨房,那有平时为喵喵准备的猫粮。
喵喵一直冷眼旁观,直到发现咪咪饭前便后不洗脸,它终于忍无可忍地“咪呀”一声冲了上去,坐到咪咪身边,举起一只爪子,示范性地先舔了舔。喵喵是只小有洁癖的猫,平时吃顿普通的午餐,它也会郑重地先洗一个脸,吃到一半,再洗—次。
此时喵喵洗完爪子洗胸毛,洗完腋窝洗脑袋,恨不得把毛都揪下一把来以示清洁,但从头到尾,咪咪都没有瞄它半眼。大梁观察了半天,终手走过去把喵喵抱起来,叹了口气:有代沟啊。
等到咪咪出恭的时候,喵喵躲得远远的,在地上拼命地刨爪子,表示自己闻到了令人不悦的气息。而对喵喵的一切夸张的表现,咪咪都还以白眼。它倨傲地从喵喵身边走过,亮着一身的好肉好皮毛。喵喵和咪咪就这么决裂了。
过了半个月,我们才发现咪咪有身孕。它愈加贪吃、贪睡,照旧不洗脸。它卧在大梁的腿上,大梁不敢动,小心翼翼地说:它的肚子好像在动。
偶尔和喵喵狭路相逢,咪咪也不抖擞那一身缎子似的毛,只是礼节性地闻一闻喵喵的鼻子,并不更深入地交往。直到某天晚上,咪咪忽然中了邪似的,追着喵喵跑,直逼得喵喵蹿到了书柜顶上,害怕得浑身的毛都炸开来,从头顶看着咪咪。
咪咪很焦躁,在书柜底下走来走去,它身体笨重,攀不上去,厉声惨叫。
我和大梁面面相觑,大梁说:它是不是要生了?
那天凌晨三点,咪咪产下了两只幼崽。一只死了,另一只也没能活下来。
我坐在黯淡的晨光里,抱着咪咪,它的嘴里叼着死去的幼崽。一时间我想起很多细小的事情,咪咪的确是一只流浪猫。
它总是想去讨好每个人,蹭你的裤腿,舔你的手心,用它柔软的脸,依偎着你。它非常贪吃,我以为只是贪吃,后来才发现那有点像强迫症,它力图把一切可以寻觅到的食物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是因为流浪的时候经常挨饿吧,才会这么惧怕,这么贪婪——我第一次觉得“贪婪”是个非常心酸的词。
喵喵则不,它吃着猫粮也会停下来梳洗自己。给它洗澡的时候,它会安静地享受温暖的洗澡水。因为它知道厨房里永远会有装满食物和清水的碗,主人的手永远不会伤害它。而一向温顺的咪咪,唯独洗澡的时候,会竭尽全力反抗,不抓不挠,只是沉默地挣脱着。它怕水,有人曾把它丢进水沟里么?
我抱着咪咪,和它死去的幼崽,哭了起来。
这个夜晚喵喵通宵不眠,一直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它忽然走过来,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它舔了舔咪咪血污的皮毛。
两只猫就这样建立了友谊,咪咪很快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吃饭前,出恭后,它和喵喵蹲在一起,两只猫整齐划一,左三圈,右三圈,爪子洗洗,屁股洗洗。再过两天,大梁冲进来,惊魂未定:隔壁的狗也开始洗脸了!
两只猫开始合谋捣蛋,咪咪会开门,它用两个前爪搭在柜子门上,一点点地使着巧劲,再配合以它肥胖有力的身躯,十门有九门破,然后两个家伙便旁若无人地在柜子里翻找,咪咪三下两下就能撕开方便面的包装袋。
我不确定咪咪和喵喵是不是会做一辈子朋友,但是这个5月的下午,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当然,没忘了洗脸,然后它们一个朝东,一个朝西;一个趴着,一个肚皮朝上,在我的身边呼呼大睡,呼噜呼噜??……
书上说,猫发出这种声音,是表示惬意,表示有安全感,表示着温暖。
我想这已经够了,一只流浪猫的归属,和一只小气家猫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