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末丢失了林又南 – 女娲资源

苏末丢失了林又南

  暧昧像水草疯狂生长

  1999年的某个下午,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影。苏末坐在学校篮球场边的树阴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继续读书,或者让父母给安排去一所重点中学。一个篮球流弹般突然向苏末直直地飞来,苏末还来不及反应,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用手臂挡开了篮球。

  “你没事吧?”气喘吁吁的林又南抱着篮球,紧张地站在苏末的面前,汗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明亮的光芒。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点头。

  林又南有着寒星般明亮的眼睛,嘴角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转身离开的时候,深深地看了苏末一眼,那一眼,仿佛要看到人的心里去。

  才不要回去呢,苏末忽然觉得这个学校如此美好。

  开学没多久,学校举行校际篮球赛,林又南大出风头,很快成为全班女生心目中的偶像。越来越多的女生要林又南教她们打篮球。有人说,林又南,你教我打球吧,我篮球考试不及格。中午的教室安静又空旷,坐在墙边的苏末忽地抬头,正好撞见林又南深黑的双眼,林又南意味深长地看了苏末一眼,一脸坏笑,不行啊,我已经答应教别人打球了。

  苏末低头浅笑,心安又心乱。

  暧昧像海底的水草疯狂生长,却又飘忽不定,可正因如此,更加无以言表。

  林又南身上有着难以名状的距离感,打篮球喜欢一人作战,吃饭喜欢独坐一角,3000米长跑摔得不轻仍然第一个冲线。他一个人坐在跑道上给伤口涂酒精,落日的余晖把他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苏末站在他身后对他说,去医务室吧。林又南不做声,忽然抬头,苏末你想考什么样的大学?

  什么样的?不知道,不过至少得离开这儿吧。

  2002年高中毕业,苏末到省会长沙上大学。林又南留在了家乡那座小城。

  肤浅是爱最原始的证明

  大学校园从来就是恋爱的天堂。19岁的苏末眼神明媚,这样的女孩儿似乎没有理由让人不喜欢。最轰动的一次是系里的元旦晚会。六个帅气的男生组合带来的劲爆热舞是整场晚会的焦点,节目演完,领舞的男生站在台上迟迟不肯谢幕,他的头发上不知是汗水还是亮片纸,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男生说,我的舞为你而跳,苏末,你在吗?

  大礼堂沉默了片刻,继而尖叫如雷,人人兴奋地询问,苏末是谁,苏末在哪里?

  男孩们的爱意,肤浅又狂热。可是不得不承认,对年轻的苏末们来说,或许只有这种肤浅才恰恰是关于爱的最原始的证明。

  室友们对这种八卦趣味盎然,她们追着苏末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苏末喜欢什么样的?苏末喜欢寒星般明亮的眼睛,苏末喜欢被风扬起的蓝色衬衣,苏末喜欢修长手指拨弄篮球。

  苏末喜欢林又南。

  而林又南,除了偶尔在QQ上给苏末留下短暂的问候,别无他言。

  苏末觉得,林又南有时候就像一阵风,从未痕迹清晰,却也从未消逝散尽。

  苏末有时候会给林又南写信。

  每一封信,苏末都是决定把它寄出去的,可是每每快走到邮箱前,又莫名地止住了脚步。

  一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得到太多来自异性的宠爱,她便会习惯做爱情里骄傲的那一个,便会认为所有喜欢她的男生都是一样的狂热执著,义无反顾。

  大三那年的生日,林又南终于出现在苏末面前。

  于是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到齐后,苏末笑着说,等一下,还有人没来。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满脸堆笑的男生,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

  几个女生立刻尖叫起来。苏末介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林又南。

  你好。你好。

  林又南带着笑容站起来,跟男生握手,风度依然。

  苏末难过得开不了口。

  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2006年大学毕业,林又南在家里的安排下留在家乡做了一名公务员。看惯了高楼大厦,熙攘人群,车水马龙,苏末不想回去。不想回去就要付出代价。

  老式小区的一楼阴暗潮湿,可是离市区近,上班方便,苏末毫不犹豫地租下来。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回到出租屋里,已经是晚上9点,却还没吃晚饭,半年下来,瘦了一大圈。

  林又南给苏末发短信,不好,就还是回来吧。

  苏末此时正一个人翻炒昨天的剩饭,她看了看锅里快要炒煳的蛋炒饭,飞快地把短信删掉。那天的晚餐,苏末觉得索然无味。

  除了吃饭睡觉,苏末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她开始学会如何在领导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自我保全,公司上下人人视其为潜力股,是职场白骨精的前身。升职、加薪,出国学习,不过两年的光景,苏末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她给自己买昂贵的鞋和包包,一个人在市中心租了高档公寓,站在落地窗边可以望到远处的江水。苏末在心里说,林又南,我只想让你看到很好的我,更好的我才值得让你奋不顾身。

  年底回老家,苏末跟高中同学聚会。她恰到好处地照顾席间的各个同学,记得每个人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谈笑风生,不会冷落了任何一个。

  林又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他问,现在过得好吗?

  很好啊,苏末说自己创作的广告被业内一本专业杂志刊登,很有影响力,应该有拿奖的可能;前不久去了巴黎考察学习,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埃菲尔铁塔,其实也很普通;苏末说长沙快要修地铁了,在地铁边准备买一套小公寓,以后应该会很方便……

  林又南笑了笑,你以前不太爱说话,也不会照顾别人。

  苏末也笑了,那是不是说明我变得成熟了。

  林又南没做声,苏末抬头看见了林又南的眼睛,他的眼神欲言又止,让人难以捉摸,甚至,还有一丝悲伤。

  聚会结束的晚上,林又南给苏末打了个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他说,苏末,你知道吗,你好到让我已经追不上了。

  苏末缓缓地挂掉电话,心想,林又南也许喝醉了吧。

  礼花从他们头上落下

  2008年,苏末的生活在悄悄发生着变化。林又南连夜开车到长沙,第一次跟苏末单独见面。林又南说,苏末,我要结婚了。

  嗯。苏末不知所措地点头,茫然得一如当初见面时一模一样。

  林又南沉默无语,送苏末回家。走到小区门口,林又南说,很晚了,你上楼吧。

  嗯。

  林又南点点头,那我先走了。

  哦。

  你……林又南刚走出几步,又缓缓回过头。苏末静静地站在原地。

  林又南走上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拥抱苏末,顿了顿,轻轻地捏了捏苏末单薄的肩膀,低头说,再见。

  再见。

  林又南默默地转身离开,他的背影无声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苏末忽然很想念林又南用修长手指拨弄篮球的样子,想念他坐在跑道上自己涂抹伤口的样子,想念他安安静静地问,你现在过得好吗,想念到,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林又南发来婚礼的请柬,苏末就去了。席间坐在身旁的陌生男人突然悄声问道,你是苏末?

  你是哪位?苏末很惊讶。

  我是又南的大学室友,你不认识我,我可知道你。又南有天深夜喝醉酒,打电话给我说苏末走了,离开了,离他越来越远了。我还以为你出国了。

  苏末发觉,眼泪是可以往回流的,一颗一颗,滴在心里,生疼生疼。

  主持人邀请大家集体敬酒,苏末站起来,望着台上的一对新人,缤纷的礼花正好从他们头上落下,苏末一饮而尽。

  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长沙这样一个内陆城市,10月份的天气刚刚好,没有冬天刺骨的冷,却已经有了初冬的暖阳。

  电视上正在播放刘若英和陈升的访谈节目。

  主持人侯佩岑问陈升:“你喜欢刘若英吗?”陈升很直接地说:“我当然喜欢她,否则我为什么为她做这么多事情。”但是,陈升接着说:“现在她像风筝,不知已经飘到了什么地方。”刘若英闻听不禁失声大哭起来。她孩子般追问:“如果我飞远了,你可以拉拉线啊,风筝的线永远在你的手里!你一拉线,我就会回来的!”陈升沉默片刻后说:“可是,我找不到线了!”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着最炽热的爱,却往往还附带着笨拙与骄傲。曾经以为喜欢与被喜欢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是很容易就转身离开,想看到你的俯首称臣,想得到你的追逐与仰望。于是越飞越远,却忘记了拉线人仰望太久,是会累的。

  可是,还好,我们没有彼此伤害。我们只是花了十年的时间失之交臂。

  有一段没有伤害的过去,其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苏末在初冬的暖阳下眯缝着眼睛,不觉笑了起来。

  麦瑞·格丽丝13岁时,想做一名出色的医生。

  圣诞节,在床头挂上袜子时,她许下的心愿,是拥有一套完整的人体骨骼模型。

  那副被处理过的骨架,被父亲带了回来。但它不能塞进床头的袜子,只能摆在家里的猎物室中。

  这副模型是用金属挂钩把人体的骨骼组装起来的。麦瑞只用了两周时间,就可以把它完全拆卸,然后组装得毫无瑕疵。

  她总是喜欢在手里攥一块白骨揣摩的习惯,让她失去不少朋友。孩子们当中,没有几个人喜欢这种阴森森的东西。她“怪人”的绰号不胫而走。

  在被霍普金斯医学院录取时,虽然没有实际坐诊经验,但就对疾病的深入研究来说,麦瑞或许不亚于一些在医学院学习了四年的学生。

  她的特殊,让霍普金斯医学院决定破例允许一个新生提前跟随教授们研究课题,到医学院附属医院去坐诊,学习实际诊断技术与经验。

  副校长说:“为什么不呢?既然她已经为到‘罗马’付出了那么多努力,我们不妨让她的速度更快一些。”

  在一次手术中,麦瑞发现,自己竟然晕血。当看到医师的手术刀割出剖口,鲜血涌出时,她四肢冰冷,头晕目眩,没听清楚医师在喊什么,就昏迷过去。

  麦瑞认为,自己不能就此止步。为洗刷耻辱,弥补缺陷,私下里,她在实验室解剖青蛙、豚鼠。她戴上墨镜,想通过看不到殷红色的鲜血来缓解自己的紧张。可是,这也失败了。她闻到血腥的味道,也会出现晕血的症状。

  学校建议,麦瑞转修内科。这不需要与鲜血和手术接触。可大家都忽略了一点,内科的病号也有咯血等症状。

  查房时的再次晕倒,让麦瑞无法把握自己的前途。她心灰意冷,休学回到家中,常常在卧室里一待就是一天,甚至想自杀。

  最疼爱麦瑞的祖母决定找她谈一谈。那天下午,祖母拿着从《国家地理》上精心找出的一摞图片,来到麦瑞的卧室。她一张张地把那些美丽的风景展示给麦瑞看。

  麦瑞不理解祖母想向自己表达什么。看完最后一张图片后,祖母抚摩着她的头发,柔声说:“孩子,这个世界上不仅仅只有罗马,只要愿意,你完全可以到达同样美丽,甚至更加美丽的地方。”

  看着祖母满是温暖的目光,麦瑞哭了起来。

  眼泪,冲走了她之前对于理想的所有憧憬。无论什么原因,当自己与目标不得不擦肩而过,或者永远无法重合时,强求只能是自取其辱,而方向不对,最好的方法就是半途而废,重新开始。

  麦瑞重新选择了一所大学。毕业后,她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风靡世界的芭比娃娃的讨论。“粉丝”们说,芭比的身体实在是太僵硬了,能活动的关节不多,眼睛不够大,与大家期待她越来越像真人的期望相差太远。

  麦瑞想起了组成人体的那些骨骼,想起了自己积累的知识。

  她进入mixko公司,完成了芭比娃娃征服世界之旅的重要一步,发明了骨瓷环,让芭比娃娃更接近真实的人体,赋予了芭比娃娃更宽的额头,更大的眼睛,更灵活、更多的活动部位。

  麦瑞无法想象,那个曾经固执的自己如果坚持下去,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或者一事无成,或者遥遥幻想着自己的罗马,永远无法到达。

  其实,祖母说得直白,却无比正确,世界上不仅仅只有罗马那么美丽,而前方,更不仅仅只有罗马。

  我有两个非常热爱做兼职的朋友。其一姓沈,师范大学毕业,顺理成章进了中学当老师。学校的生活沉闷无聊,而沈老师年轻好动,闲来无事后,便总琢磨着做个兼职玩玩。

  但她教的是政治课,连家教也没法做,眼见着其他同事节假日都在兼职赚钱,实在心痒难捺,最后她上网找出路,还真的被她找到了一条。

  那就是最近白领们疯狂热爱的另类兼职——摆地摊。沈老师觉得摆地摊实在太适合她了,不用多少成本,又有的是时间,每天现金的收入,绝不比做家教的同事差。

  所以,沈老师开始在城内知名夜市里摆地摊,卖些T恤鞋子之类。这中间,她也经常碰到学生和家长,有时对方还照顾下生意,沈老师从来不以为然。

  大概一个月后,麻烦接踵而至。先是学校领导跑来谈心,问沈老师是不是很缺钱,家里有没有事情。然后同事间开始流言蜚语,仿佛他们去做家教都是正当的,而摆地摊则是没有师德。接着流言传到沈老师家中,她母亲开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说自己把她拉扯大,不是让她去摆摊的。

  如果仅是这样,也就算了,但事情的恶果飞速传染开去。学校每年轮换的优秀教师评选,今年本轮到沈老师,却被领导一句话拿走了。而高级教师的评选,送上去后,又被教育部门打回来。几番来去,沈老师终于看明白,原来她正在做的这份兼职,已经给她的正职工作带来巨大不良影响,甚至有几个校领导在预谋着劝退,让她不要做老师,专心去摆地摊。

  我的另一个朋友,姓王,那年只有20岁,跟着打工的父母进城,属于第二代农民工。因为学历不够,开始只能当送水工。但他希望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一边自学读书,一边到处找兼职。他白天上班,晚上有空,最后找到一个报社,愿意为他们做晚班打杂。刚开始不过是买买宵夜,送送东西。而后报社的人见他机灵好学,开始教他些东西。因为晚班编辑非常辛苦,事情又多,偶尔有做不完的时候,便让小王帮忙。

  这几年兼职做下来,小王俨然就是报社的编外帮工,表面看并没有赚多少钱,却学到了一身做报本事,更认识了报社上下的所有人。等他本科自考文凭拿到,立刻就参加了这家报社的记者招聘,以往积累下的人脉果然派上了用场,小王毫不费力地从一个送水工变成了报社编辑。

  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兼职故事,一个人因为兼职而弄得本职工作受损,另一个人因为兼职而彻底改变了命运。

  其实,我们很多人都觉得,兼职不过是业余时间的爱好,是多赚一点钱以及满足一下兴趣的事情。其实不对,因为每个人的时间都有一个机会成本,也就是说,原本这个时间可以给你用来赚一百万的,但你用来赚一万,那就是亏了。

  譬如沈老师的兼职时间,原本可以用来进修自己,评上高级、优秀,乃至于可以跳槽到更好的私立学校去赚钱。但她却用来摆摊,满足自己的兴趣,最终带来的效益是负的。

  小王则抓住了每一个机会,将时间放在最能产出效益的地方,最终跳过龙门,摆脱了农民工的身份。

  同样是八小时之外的兼职,结果却天壤之别。原因无他,只是你要明白,即使是兼职,也是在消耗你非常珍贵的时间,而时间,就是你的命。

  兼的是职,同样也是你的命。

  有很多人希望去兼职,但如果只是用它满足兴趣,那一定亏本。如果当成是本职工作的补充,那说不定不赚不亏。只有当你把兼职当作是自己另一种前途的尝试,是改变命运的赌注,才能令你彻底大赚。

  人生的成功,往往都在于这种“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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