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纸上的旧时光 – 女娲资源

信纸上的旧时光

旧时光,缓缓流淌在泛黄的信纸上。一沓一沓的,薄薄的写起来沙沙作响的信纸,承载着我们青春时代最隐秘最美好的记忆。生活中的春花秋月和脉脉流沙,一一抒发在笔下,在相传和等待中,寄给另一个人。

同桌的他

高一时,我和番薯是同桌。

当别人都一头扎进高中学习的紧张与规律中时,我们两个虽然成绩好但不怎么听话乖巧的异类被班主任调到了一起。难得有女生和男生像哥们一样能聊到一起,所以,最初的时候,我们相处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不知从什么开始,我们之间的气氛变了味道。我发觉,他不再像以前那般随意开玩笑,说说闹闹,不分轻重。而是会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也会沉默整堂课不说一句话。

后来,我们被调换了桌位。有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们没有说话,好像负着一股无名的气,谁都不愿妥协开口,谁也不知道这莫名的情绪从何而来。突然有一天我觉得纳闷,我们之间怎么会从相熟无忌到陌生得不说一句话呢?我买了一个笔记本,写上赠言悄悄地送给他,大意就是希望还能做回朋友。我的主动示好得到他热烈的回应。阴差阳错,我们调桌位时变成了前后桌,我前,他后,距离又拉近了。

高三最后一个学期,对学习从来不上心的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高考的无形压力。记得有一堂语文课上,我们温习曹操的《观沧海》一诗,玩笑时,我说,这首诗里有我的小名呢。番薯就将数学课中的排列组合知识运用到极致,拼出各种可能。我最终没有告诉他答案,他很沮丧。下课后,他把语文课本递给我,里面夹着一封信。

这封信彻底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他终于将他的心迹全部坦白。而我,突然“遭遇”这样的表白,慌乱成一团。我深知我们之间再也做不回朋友,又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早已经住着另外一个男生。我回了他一封信,用最直白和冷硬的话回绝了他,让他专心学习,别再心猿意马。

他还是会偶尔写信给我,每封信都会折叠成相思叶、心连心等好看的形状,也总是刻意讲笑话逗我开心。我呢,在他的那帮哥们眼里,就是一个“不识货”的女生。喜欢一个人大约就是这般不理性吧,不会因为他对你多好而接纳他,只在乎一时之间的感觉。

因为受这件事的影响,他的学习状态非常差,高考考得不理想。我们上了不同的大学,从此天各一方。他渐行渐远,走出我的视线。

时隔多少年,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我都心生歉疚,当时他该有多勇敢和无畏才敢写信向我表白啊,我却执拗地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对于我喜欢的那个男生,上大学后,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和表白,就写了一封信寄给返校复读的他。我在信中描绘大学生活是怎样的,海边的天空很美,以及,我曾经的曲折的小情结。他很快回了信,信纸也是折叠成好看的形状,字迹纤细飞扬,十分好看。这是我们唯一一次通信。我从此心事了然,然后按部就班地开始大学另一种生活。

我依旧写信,给在其他城市上学的好朋友,还有一个后来变成男朋友但在这之前通信通了很久的男生。此中的故事,大概可以用一本书来描绘。

那个讨厌女生的“情书”

或许很多事情会忘记,我却永远记得1996年的秋天。那时刚升初中,和陌生同桌的关系在混熟升温中,老师突然要求同桌和另外一个女生调换座位。要重新适应新同桌已让人心生不悦,那女生搬着桌椅到我旁边时还哭哭啼啼得仿佛受了多大的冤屈。班上的男生围拢过来安慰她,还指责我怎么不安慰她。我何其无辜,对她的印象差到极致:一个讨嫌、娇气的爱哭鬼。

和新同桌的关系处于非常低温的状态,不交谈、不说笑,一下课我就离开座位,对她的主动示好和笑脸视而不见。如此持续了两个月,许是我的态度超出了她的忍受极限。某天放学回家,我竟然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封信。淡粉色、印有卡通少女的信封,我的名字秀丽端庄地写在上面。信的内容大体是疑惑我的态度为何如此不友善,这让她很难过无助之类的,信的末尾,她希望我们之间有友善的关系。

敏感忧郁的年纪,刺猬如我。看着她的信时心里不期然划过一丝温暖。是夜,我认真回了她的信,告诉她,我讨厌她的娇气、讨厌她爱哭、讨厌她做作……翌日,趁她外出时塞到她的书包里,佯装无事,心里却擂鼓轰鸣,这种感觉不亚于初恋所带来的刺激和兴奋。果真,第二天,她回信认真作出了解释。于是一来一往,我们将羞于用言辞表达的误解、情思、忧郁和迷惘——化为纸上文字,一起分享,共同解决,互相鼓励,因父母不在身边而觉得孤寂自卑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欢乐充实。知道我们在通信的同学笑话我们,都已经坐在一起了,竟然还写信,真黏糊。

读高中的时候,分读不同学校的我们,通过信件交流学习资料,鼓励彼此携手度过黑色的七月。读大学时,曾一度对她因恋爱而疏于朋友不满,写了封信恶狠狠地责骂她重色轻友。她来信告诉我,我们长大了,有了各自的生活和成长,恋爱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友情。她的话让我醒悟到自己的幼稚和自私。后来她才告诉我,我那封“讨伐”的信让她伤心大哭了一整夜。

我们一直到大学毕业才停止互通信件。她最初的主动虽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如今想来却充满感激。感谢我们感性、爱写“情书”的时光,让岁月留下青春的痕迹。感谢她的包容和宽厚,我们的人生因彼此更加乐观向上。

许多年后,范玮琪的一首歌《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准确无误地唱出我们的故事。

那年,女孩十六岁,读高一。男孩和她一个班,开学的第一天,男孩的目光就被女孩的美丽深深地吸引住了,再也没能移开。

  男孩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级里担任班长一职。他总是以“关心同学”的名义来接近女孩,不厌其烦地询问她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定期送给她一些学习辅导资料,还时常把一包话梅或一块巧克力悄悄地塞进她的书桌里,有时干脆递上一张便条,含蓄地表达他那份单纯的情感。

  女孩是聪明的,她清楚男孩的心意,却装作不懂。每次不经意间迎上男孩迷恋炽热的目光,她都会尽量还以一个自然的微笑,来掩饰内心深处掀起的阵阵波澜,然后把头深深地扎进书堆里。女孩心里清楚地知道,此时,学业对于她是最重要的。

  三年后,男孩和女孩同时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转折一一高考。结果,男孩以高出重点分数线二十多分的优异成绩走进了一所普通大学。所有人都不理解男孩的选择,只有女孩心里明白,因为她只考上了那所普通大学。

  学习氛围相对轻松,浪漫色彩较为浓重是大学里的基调。爱情更是依赖这块沃土肆意滋长,形成一道道绚丽的风景。在这种环境的感染下,男孩终于鼓足了勇气,明目张胆地展开了对女孩的爱情攻势。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追求又是三年。

  三年里,每个周末,男孩都会约她一起吃饭,看电影。每当专卖店里推出新款女装,男孩都会认真地挑上一两件,送到她的宿舍。赶上女孩的生日或重要的节日,男孩更会精心准备一份大礼,连同一束火红的玫瑰,来博得女孩的芳心。就这样。男孩渐渐成为了校园里鼎鼎有名的痴情王子。

  但女孩却始终微笑地拒绝着男孩。抛开男孩出众的外表及优越的家庭条件不谈,单是时间,从高一到大三,对同一个爱情持之以恒地表白了六年,没有世俗功利,有着纯真浪漫,没有虚情假意,有着真诚坦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受了时间磨砺的追求。这是怎样一份美好与执著啊!

  没有人知道女孩还想要什么,或许连女孩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哪根脑筋出了问题。

  有一天,女孩病了,住进了医院。男孩拎着一大篮子新鲜水果前来探望,这让女孩十分感动。女孩心里清楚男孩对她的确够好了,在男孩面前,她俨然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而男孩则是围绕在她身边的小矮人,随时准备满足公主的各种心愿。而公主似乎是在期待着一个甜蜜的吻,可以“唤醒”她的吻!

  “我有点口渴,帮我倒杯水,好吗?”女孩说。病床脚下放着一个暖瓶,里面是护士刚刚打来的开水。男孩拿过来一个杯子,慢慢地倒满了热气腾腾的水。当时正值盛夏,晾凉一杯开水恐怕需要一段时间。男孩怕女孩着急,就又找来一只空杯子,用两个杯子来回地折水。动作舒缓优雅,显得耐心十足。就这样,足足折了十几个来回,然后用嘴唇在水的表面认真地吹了一阵,最后又轻轻地抿了一小口,这才露出放心的笑容,因为此时的水温刚好合适。

  就在那一刻。女孩的心被猛烈地震动了,柔软得像快要融化的巧克力,再也没有了支撑的力量。她坚信,如此细心的男人值得托付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带给心灵深处巨大震撼的往往就是那些不足挂齿的细微之处,但是却需要一颗智慧的心去感受。就像一部经典的爱情电影,曲折离奇的情节和激情热烈的场面固然不可缺少,但真正打动观众的只是一个楚楚动人的眼神或一句款款深情的对白。

现在想想,当年厦门大学的阳光有多灿烂。

  那个满是阳光的下午,我坐在教室里,她轻轻地走到我面前向我借课堂笔记。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清香,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她坐到我的前排,却又半转过身,用手遮住嘴巴对我说:“邓丽君的歌你喜欢吗?有机会我唱一首给你听,好不好?”她回过头去,头发洒了一些在我桌子上。我心乱极了。

  但我始终没有对她说什么,因为自卑。她是泉州一位富贾的千金。而我,山村的农民子弟……

  转眼到了实习期。我在厦门的一个机关实习,日子特别清闲。晚上便和几个同学去一家印刷厂打工。干了10来天,赚了100多块钱,拿到钱,我眼前浮现的是她的长发,突发奇想地决定用这些钱给她做一个发夹。

  我先到装饰材料店买了一片棕榈木块,然后买来两把刻刀,几张磨砂布,小罐的油漆。用了两天两夜,我将木块刻成了一只展翅的蝴蝶,抹上了油漆。还剩下十几块钱,我买了个新发夹,拆下其中的金属夹子,镶在我雕刻的蝴蝶上。我想象着这枚小小的发夹在她飘飘长发里跳跃飞舞的模样。

  她在泉州的一家报社实习,我向同学借了100元,刚好够来回泉州的路费,起了大早,乘半天的车跑到她实习的地方,她外出去采访了。我把发夹放在一个女编辑那里,花了10分钟时间才交代清楚,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地请她千万别送错人,自然,我没有留自己的名字。我期待她能猜出是我送的,但又不希望她知道。终究,她什么都没提,我不知道,我心中那种酸酸的滋味是失落还是庆幸。

  毕业前,系里组织了一个告别晚会,直到晚会快结束时,她才匆匆地赶来,独唱了一首叫《初次尝到寂寞》的歌。唱歌的时候,她的眼睛老是往我这儿瞟,而我却和同学斗起酒来。后来我才知道,《初次尝到寂寞》是邓丽君的歌。

  她被分配在厦门,而我却去了另一个城市。到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我开始往厦门的每一个新闻单位打电话,打了近50个电话,终于查到了聘她的那家报社,从办公室里一直问到她的宿舍。拨通她的宿舍电话,听着她那边:“喂!您好……我正听着呢。”突然感到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也许,我们之间比一般的同学还陌生,也许她连我的名字都叫不起来了,也许她正在等她男友的电话……

  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就像第一次她找我借笔记本,但那一阵一阵气息已越来越远……我挂断了电话。

  之后我再也没有打过这个电话,尽管那几个数字仿佛已经刻入我的脑中。

  慢慢地,我有了女朋友,她温顺得像只小兔,我说结婚便结婚,我说要孩子便要孩子,曾经飞扬的青春和激情随着时光逝去,世俗的荣辱很快淹没了我的生活。只是,每每拿起那两把锈迹斑驳的刻刀,心还是被刀刺着了,很痛,痛得掉下泪来。常常就幻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回到校园的时光,一切重新再来。

  唯一想的,就是想问问她,她是否喜欢过我。

  果然就有这么一天,10年后的一天,同学聚会,第一站便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门前集合。

  满是阳光的下午,往日时光历历在目,我回到了过去,脚步轻快得就如天边的那朵云。

  图书馆的门前,在那个熟稔的位置上,一个熟悉的背影静静地站在那里,她那长长的发已不再飘着,一枚木制发夹将它们牢牢地夹在后脑上,形成一个美丽的发髻。

  在我手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在我的心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就是那枚蝴蝶飘飘的发夹。

  我逃开了。我跑出了校门,一下子淹没在街市里。我听到街边的一家音像店里音响震耳欲聋,刘若英在唱:“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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