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女娲伏羲爱情散文】
记得他说:“当我的女人苦了你了,我五分的爱给了兄弟,五分的爱给了你!”
我说:“爱了就好。”
他说:“第一次心甘情愿坠入深渊,不想回头。”
我说:“爱过才会懂。”
他说:“空气里有种相依为命的味道。”
我说:“缺了会死。”
他说:“第一次为女人淌的泪,只换你一句话……”
我说:“等……你”
他把心留下了,他把心带走了。
足已。
我们共有的那份张扬,狂劲,共享的那份低调,冷漠,以随他走了,剩下的只是深深浅浅的,布满尘土和黄沙的一种叫淡然的东西,它向来是排斥激情的!可是我受不了,受不了没有那种没有激情的岁月,我依靠它而生,爱是空气,没有空气我会死去。
可是他还是走了。公厕里有人在唱歌,那歌声真象他妈嚎出来的,像一个男人没有找到女朋友在那发泄剩余的精力。
我在厕所里吐了,吐了很多。
直觉告诉我,我怀孕了。我感到了生命中的某种东西在示示地闪光,就在那一刻我感到恐惧。
我们的作爱是和谐而美好的,我们都是特疯狂的人,讲究前卫的刺激,我们在床上尝试过许多的花样,他说我的身体很适合他,我们象在完游戏地不断地翻新,我喜欢狂吻他的脸和唇,他的唇很性感,像一朵诱人花瓣上香醇的酒,让我感到一种纯粹的释放。
有时,我想也许就因为这个,我们一直分不开,我们相爱得死去活来,我们早就超越了所谓的道德(狗屁道德),那欲望冲击着我们,带着一种强烈的爱情,走进了伊甸园,摘取了禁果。
我们的第一次是在他家的阁楼里。我很紧张,即使已经故做轻松。
他从背后抱起了我,我感到一股热流流涌我的全身,我不禁一颤。
“植植,我很喜欢你。”他抱紧了我,我喜欢他从后面抱着我,那感觉好似惬意+心旷神怡+微微心动。虽然我觉得他的开场白有点俗气,但我喜欢他这种俗俗的语气,爱太高尚了就成了君子之恋,我爱他,我明白我们都需要完完全全的爱。
……
我感到了某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在也不是处女了,空气中有种空虚的感觉,我没想到,我的第一次竟是如此的不美好,这与我多年的性幻想格格不入,这一夜更等同于性暴力,他的粗暴埋葬了我的痛苦。
我的确怀孕了。我才19岁,我才上大一,这个孩子是他的,可是他还是走了,当那架飞往墨尔本的飞机从我头顶轰鸣响过,我就知道他走了,去了那个该死的骑在羊背上的国家,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如果可能,我宁愿我就是那只羊。
我必须把孩子作掉,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我和他玩完了,肚子里的孩子,完全是个孽种。
我真的没想到我会怀孕,我们事先是有防范措施的,我真的很意外。我怕我的身体变成另外一种样子,我想永远年轻,我想永远听到别人说“植植是个可爱迷人的女孩”。
“女孩可以作爱,可以同居,但是却不可以怀孕”,这是我一直信奉的信条。
没有人陪我,我一个人去的医院。
医院女人的脸就像一只在秋天的残阳下静静腐烂的水果:成熟,惊人,多汁。她狐疑似的地看着我,然后亮出声音道了一句:“你,过来吧!”
流产的滋味是令人痛苦得想自杀,在那一刻,我甚至想如果我知道会有这么难受我都提不起作爱的兴趣来。
孩子作掉了,我跟系里请了假,我的身体需要休息。我很奇怪的是我在那一刻并没有想他,那份深深的依赖变的如此得飘渺了,也许我还深深地爱着他,但是,在那一刻我想我变得更坚强了。
窗外,下起了轻轻柔柔的小雨,下雨会让一些像针尖一样敏感的人缓缓悸动,并陷入幻想。我抽出一本书来津津有味地看,是余杰的《说还是不说》。
我是学中文的,这些书是我必须要读的,事实上我也喜欢读,我喜欢村上春树和菲茨杰拉德及塞林格的肤浅与放肆,而中国现代的作家,我喜欢余杰。
我痴迷文学,写作犹如作爱,双方水乳交融,使生命达到快感。余杰有几句话精辟得让我想喊:“因为有爱,才会有疼痛,因为有刻骨的疼痛,才会产生更加强烈的爱;为了痛,更是为了爱。在写作中,维系着我们的痛以及我们的爱。”
我一直以为,写作犹如谈恋爱,焦灼的,匆忙的,激动的,忧愤的,我惬意于我的文字如火山熔岩一样喷涌而出,犹如MAKELOVE般的酣畅淋漓。我是个复杂的,多变的,情绪化的,逆反低调的女孩,TOBEORNOTTOBE这类哲学家都难以解释的问题让我的思想总是常常地绕圈子,我的思想变得很快,像幻灯片一样走马观花一闪而去,频繁彻底,我无法长期地专注于一项事物,也无法把注意力长期集中在一件事情上,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没有这样的东西让我长期痴迷――除了文学以外。
爱情是生活的一种调剂,生活是杯子,爱情是咖啡,爱情是方糖,我只喝咖啡,从不喝茶。
我的座右铭是:“多写作,多恋爱。”片片说我的这句话中透着经典,对于她的看法,我粲然一笑。
片片在S市的一所理工大学读计算机系,她是我高中的同学,是我们班老师当时最烦的学生,老师其实也很烦我,所以他把我们两个现世宝安排在一起任其自由发展,由于我们臭味相投,所以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片片胖胖的很可爱,她的眼睛很迷人,深邃而动人,好象它的焦距总没有落到前面的人或物上,而是落到更远一点的什么地方,给人一种若有所思的梦幻般的感觉。
片片和我有许多的性格极其相似:向往生动,追求快感,宁愿折腾。音乐,诗歌,写作,还有我们那各自该死的考试,必须过四级的英语,占用了我们很多时间。我们在一个问题上达成共识:那就是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作好一件事情,可那样会很闷。我宁愿什么都尝试最后一事无成――事实上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一个名女人,设想将来写一部颇有张力的小说,横空出世,上面印上我的巨幅照片,在几个城市搞签名售书,面带迷人的微笑――我会是晚生代女作家――植植小姐,我想象着那是我生命中的里程碑,是我生活里的星星,星星会落到绿草之中,晶晶莹莹的,我宁愿赤着脚踏着星星的碎片,我明白也许我会沦落为一个默默无闻的穷酸文人,写作是件很私人化的活动,但他正和我心意,即使它会背叛我对它的热爱。片片说我对文学有点疯狂,在这一点上我和她还是存有区别的。
片片来信对我说她爱上一个无情无义的冷血的家伙,爱的难以自拔。片片说这种爱让她在凌迟的青春刑法中煎熬不已,因为那男孩不太理睬她――我不由想起一句话――幽雅而被受折磨的王尔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名言:“永无止境的恋爱,使一个女人象座废墟,而毫无指望的婚姻使她像一个公共的纪念碑。”
事实上要是要我在废墟和纪念碑中作出选择,恐怕对我来说真是个困难的事,那种更好我不知道,但我认为同居是明智之举。
我给片片回信说:“顺其自然吧,亲爱的片片,过分的强求有时只能是一种伤害……”我只能这样说,因为对于爱情的强求,我本身迷惑。
我从小到现在迷恋过许多人,朋友,同学,情人,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艺术家,同性恋者,一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有许多种类型的人。
初中的爱情有点有点像小孩子过家家,高中还像那摸回事,我在高中迷恋很多人,高中我成绩不是特别好,我把精力全用在恋爱上了,但骨子里我是个聪明的女孩。
我在高中死心踏地得爱过两个人:一个是作飞机去澳洲充当假洋鬼子的
他――关于他的名字,NICKNAME很多,但我喜欢一个名字:陆离。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他――因为陆离有两个意思1是色彩繁多,变化多端的样子2是摆动的样子――坦白说他充满一种不可靠的浪漫,我是如此怀疑他会突然的变心,像许许多多情场上的浪荡弟子,然而那种动感的激情使我深深着迷;还有一个人是我高三的同学――子峰。
我曾经狂追过子峰,说老实话我第一次见到子峰便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就像许多戏剧性的故事那样,第一眼也许并不美丽,但够吸引,给予深刻的印象,即使是相斥,也能令人暇思万千。
我给子峰写过很多信,记得陆离曾经对我说过:“植植,你的情书比你的作文写的要好许多。”可陆离的情书写的就很差,他除了把“我爱你”翻来覆去一百遍以外,什么新鲜词也没有了,而且是错字连篇,不过我能看的
懂,反正他也不在乎他的高考,他当初说他要出国,不必担心高考作文中有
几个字错字飞舞……然而子峰,他的庐山真面目我都不知道,他从来没有给我写过情书,我那时傻傻地想子峰即使满篇错字我也会喜欢的,可子峰学
习不错,不会写错字,他从未对我说过什么,直觉告诉我说,这家伙根本不
爱我。
这悲哀就如同片片现在的悲哀一样,是欲罢不能的,我感觉子峰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的传闻很多,事实上我早就有耳闻,有一端花天酒地,疯狂刺激的故事……正统的女孩都对这种经历的男孩敬而远之,可我相反,我喜欢他,是那种纯粹的爱。
他有一张孩子般的脸,冰淇淋般甜蜜的微笑,有一点点冷的倾向――只是说有一点点――但这一点在当时我们那个“人才辈出”的文科班算是“鹤立鸡群”了。
于是我下决心追他。
他似乎很怕我,有逃避的倾向,有一天我感到自己真有趣,就像乔治.桑
(我觉得我其实有点像乔治.桑――性格上,经历上,精力上,作风上,才华上)可子峰不大象肖邦――有一点点象,有些帅气,除此之外,都不大象
――我那时怀疑他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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