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收礼,谁歪曲了责任源代码? – 女娲资源

偷拍、收礼,谁歪曲了责任源代码?

  偷拍、收礼,偷拍不对,侵犯隐私。偷拍者被拘,本属咎由自取。被他人偷拍到收礼,做一些违法乱纪、见不得光的事,有违国家法律法规,事实如果真实,也难辞其咎。理应各打五十大板。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国家,过年、过节互送送礼本无可厚非,但目前这种“变味”的礼节却被一些人利用来行贿,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成为腐蚀党员干部的一剂“毒药”。很多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往往就在此中衍生。报道中的父子先不管做法对否,是否存有目的。他们能在中央反四风的大环境下,蹲守拍摄领导干部的廉洁过节,说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性越来越高,能够与时俱进,看我们的官员能否拒腐防变,被“糖衣炮弹”击倒,是否还沉寂在“礼尚往来”的麻痹思想中,放松了警惕,最终一步步走向腐败不可自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42条第6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偷拍偷录时,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偷拍偷录后采用暴力、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就另当别论。报道中的父子显然是未经他人同意就将他人拍摄下来,的确是偷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利益。俗话说得好,身正不怕影子邪,假若我们的领导素质过硬、立场坚定、一心为民,不为小恩小惠所动,在送礼者掏出糖衣炮弹之初便严词拒绝,甭说有人“偷拍”,就算是网络全国直播,那又有什么好怕。
  偷拍官员视频,加以敲诈勒索的事例不是没有。像落马的雷政富、衡阳六官员等,比比皆是。“真金不怕火炼”。评说这个事件,其实当事人偷拍的动机不该是重点,官员的反应才是“七寸”。送不送、怎么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收不收、想不想收、收了多少、还有多少人在收。静下心来想一想,这样的事,不是个案。就像人们常说的“无风不起浪”。
  偷拍送礼,要挟领导。偷拍是事实,送礼是事实,要挟也算事实。父子俩和领导之间出了啥问题乃至于要下此“狠手”,如有可能,也不妨说出来让大家评评理。反正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司法机关调查,不方便回应”的回答实在说不过去。过去了接近一年时间,只见对偷拍者的严惩,不见对被偷拍者的调查,无论如何都是不公的。也许查明其作案动机,说不定还能拔出萝卜带出泥,发现更多更惊人的“内幕”。
  从中央到地方,反腐和转变作风一浪高过一浪,然而,总有那么一些当权者,心存侥幸,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没人惹得起。坚硬的现实告诉我们,这不是事实。仔细观看这几张截图,我们不难发现一些颇有意思的细节。不管怎么解释,送礼是不争的事实。不管拍摄者偷拍的出发点和主观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为了要挟和绑架收红包的县太爷,都不妨碍对官员收红包的定性和惩处。
  偷拍、收礼,不论是谁歪曲了责任源代码。都能由此可见,谁要想不被他人偷拍做一些违法乱纪、见不得光的事,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坚守原则,坚持不做。否则,伸手必被拍。(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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