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将马蹄莲开在红尘里
红尘谁能看穿
东势悬崖西有寂寞阻拦
回忆走投无路痛成了习惯
谁告诉我该怎么办
爱怎么断
才能潇洒来去
不留一丝遗憾
情字乱总来纠缠
伴无声的呐喊
我的心有牵绊
尝过酸甜苦辣
数不尽的悲欢
……
附和着李翊君的《红尘》,我正调着淋浴的热度,直到发烫,才任它冲刷自己的身躯,封闭住冷冷的呼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水,喜欢带有热度的,喜欢它把自己烫到浑身通红。指甲不小心抓伤了皮肤,这才后知后觉的蹲在地上嘶声痛哭起来。是很单纯的因为疼痛。我依然这样,习惯把泪水积累到应该哭的时候才愿意放心流下。
我的原始性情是什么样子的,回想起来还真是云里雾里,糊糊涂涂。就像一个原始社会的人,来到世间,任花花世界无声催残。直到,遇见他…那晚,是我第一次心悸,只因为他将手轻搭在自己肩膀上而脸红。一路飚回自己小屋,心跳还是好激烈,我想,这就是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反应吧。其实,在他之前,我也有过几个男友,但那只是学着别人恋爱而已。清晰记得,那晚,真的很晚才睡,因为我在镜子面前自言自语了好久,是真的变白痴了。那以后,我几乎每天都在偷偷观察他,偷偷喜欢着他,也喜欢着这份心动。
只是,之后的发生的事情是真的改变了我,改变了我和他之间的恋情。因为一些原因我只得远走,让自己存活的担子全部压到我的肩上。开始,我单纯的以为,辛苦一点就可以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却全然不觉,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多深的漩涡。因为所有人都没有教过我,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才是人活着的最主要。过于花样的世界悄悄迷乱了我的眼睛,偷偷迷离了我的心魂。最终我将自己身上初开的花瓣一片一片撕碎,开始无芯的生涯,那么的随便,那么的逍遥。
再次遇见他,纯属无意。看到他的时候,身心都是暖暖的,那感觉好亲切,好自在,之后聊天的时候,我没心没肺的向他叙尽所有。最后又嬉笑着补上一句,“我要做你女朋友。”他答应了。之后,我们每天都腻在一起,我向他提起自己的生活,他没有怎么接话,只是淡淡的一句,你变了。我也这么觉得,因为我学会抽烟,学会好多脏话,变得大胆。和他恋爱的日子,这些我并没有想过要改,因为习惯了。
时间跑的真快,在一起久了,他开始开口要我改掉那些太妹毛病。只是学坏容易,学好真的很难,更何况是我这种没有自我意识的小女孩。我们的争吵越来越严重,他说了一些话,让我自今都很难忘。“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有多随便,”“你是一个女孩子,怎么就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你没有为这样的自己羞耻过吗?”“你总是把随便挂嘴边,叫别人怎么去尊重你!”说实话,听到这些话,我傻眼了,也哭了。但可笑的是,不是因为悔恨,为的是,他怎么可以这么对我大吼大叫。就在我跑出去的那一刻,我们之间也完了。
接连几天我都是把自己扔到床上,或者出门喝个酩酊大醉,借酒发疯。我怎么样为什么他会比自己还要生气。凭什么是他教我这些没人跟我提过的东西。他以为他是谁啊,可以代替我那死去的爹吗?可以当我那不负责任的妈吗?生我的人都放弃我了,凭什么要他说教。那天,在我最昏迷的时候,拿着钝刀向手腕狠狠的划出赤红,然后抱住身体拼命的大哭。因为内心的黑,因为路也好黑,因为手痛,因为感动,也因为我不可以再和他一起走。
一个人久了,明白了很多,我不能怪谁。现在最应该马上行动的是,学会爱自己,对自己负责,对他的责骂负责。不管有多孤单,不管有多少牵绊。
只是他应该不知道吧,现在的我喜欢一种叫做马蹄莲的植物。不喜欢叫它做花。我叫它做“干净的植物”。喜爱它,因为它的含蓄,隐忍。
可是,他从不记得。
我把脸埋在双手里,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