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风光 – 女娲资源

最好的风光

  TheBestScenery
  by王巧琳
  我以前不太能理解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概念,我总觉得日子是平缓如水的,而且关键是个态度,享受生活,绝不是给一把时间,给一把金钱,就能哗啦啦地写出长篇大论—论生活品质,绝对是要从心出发的。忽然觉得,人生快步地跑了起来。
  不过,还是觉得自己幸运,在忙着开始紧锣密鼓张罗生活前,我已经能喂饱自己了,甚至知足常乐。于我而言,金钱,尚不如兴趣重要。并且我爸妈,虽然忧心忡忡,但也不会逼着我朝着上一辈的期望奔去。因为他们也知道,我从小到大,就是个不听话的小孩。
  我的不听话,不是离经叛道,也不是叛逆,而是凡是按着自己来,想的是正经,便走得正经,如今不正经,便要没正经到头。
  所以,在出发前,再岔开一道分支,去另外一个地方旅行吧。这才是我该有的夏天啊。
  我总觉得,旅行与爱牵上关系,才是最好的意义。不是说么,最重要的不是身边的风景,而是你和谁在一起。关键人物在场,你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出普罗旺斯,情人眼里出劳斯莱斯……顿时天时地利人和统统都向着你,吃着馒头都幸福,睡这沙发也觉得幸福,灰头土脸人有人拖着你的手,简直是老天爷都嫉妒得想下个雨浇灭你的气焰啊。
  其实与形形色色的人旅行过,闺蜜,男友,朋友,泛泛之交,情侣,兄弟,父母,远房亲戚,以及,陌生人。
  我一向不太能理解爱字的能量,开天辟地,古往今来,再往虚无中去。我住在一个小城市里,横跨就是几条街,我们总是聚在一起吃饭,佯装镇定,心里地动山摇。爱,一旦牵扯到第三个人,总泛着点邪恶的酸水。
  搬家时,翻出一本旧了的日记本。年少的几年,电脑尚不是贴身物品,ipodiphone还没出世,所有的情绪,都交付纸张。买各种各样的日记本,后来都无所谓了,直接一本摊开,秘密写得太含蓄,写出来旁观者看完认识一头雾水。时光过去之后,密码早忘记了,于是统统拿一把剪刀给暴力撬开。突然觉得自己的举动,很像一个凶手。
  十几岁,长得又不算丑,又贪玩,个性又过于开朗,发泄的最多的,还是那个最稚嫩有最老成的字眼了,爱。
  写得那么直白的我喜欢你,在日后以调侃的方式可以更任何人说我爱你,以认真的态度却再也说不出了。这个外号是谁?时间的洪流把记忆冲得面目全非,任我吃多少脑白金,也拼不回当初的样子了。
  爱啊,当初很容易说出,却在那时候也是弥足珍贵。
  许多人说,爱当是永恒才有资格被歌颂。我却觉得,一时的绚烂烟花,有时候剪辑成册,要比细水长流更令人难忘。青春期,几乎觉得全世界与我为敌,而爱是唯一的温柔,打败考试家长老师前途。
  这世间,把爱情当一场游戏,但一定要遵守游戏规则,陪我打完BOSS才准走。这才是充满味道的爱情。一起去旅行,一起写日记,一起听腻一首歌……然后,一起老去,下辈子遇见时,点点头足矣。
  我们永远都在日记本的年纪里,你帮我背书包,我追打着你,直追到夕阳里去。
  作者:王巧琳
  删改:背带裤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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