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喧嚣大雾里孤单的记忆
你会看到一个在白天欢声笑语的孩子,却看不到一个在黑夜里疼痛的精灵。
我是个复杂的多面体,只是因为写作可以消除心中的不悦,于是我便开始写大片大片的文字,写到笔尖在不经意间触痛了我的手指;写到即使蒙着眼也会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我喜欢笑,合适没人的时候或许就是不一样了会哭会闹会耍赖还会很野蛮我就是一个猎人,找不到方向的猎人义无反顾没有终点。
你会看到一个仰角四十五度看天空的孩子,却看不到一个在阳台伫立低头思故乡的人。
我爱寂寞,我也很爱看街上的少年少女的背影,我总是凭借一个人一个背影却判别一个人的性格特点,没有人看到我的孤独,因为我是那种不想在别人面前表现懦弱的人,或许还与人不了解我我是那种不到万不得已很想交朋友或是认定了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敞开灵魂去接受另一个灵魂的人;我在桌子上写字时,是真的寂寞,和白炽灯一起奋斗在一线,顽强的抗争。
你会看到一个在白天犯傻的孩子,大大咧咧的却看不到一个在夜间淑女安静的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写下“淑女”这两个字,或许是另一个人格写上吧?我说过,我这个人的行为艺术比较复杂,是个多面体。但是晚上,我真的很安静,我是那种可以因为一篇感动人心的文章可以与化学方程式奋斗到一两点的知识小青年,也可以大方地一丢笔躺在床上装尸体,感觉对不起自己后,再起来和数理化开始山无棱天地合的忠贞誓言。
我是个漂泊于世间的灵魂,将满心的惆怅赋予一个不完整的生命体,之后在编制一个空城,站在城中,埋葬记忆。我爱向日葵,不爱玫瑰,或许奇怪为什么不喜欢玫瑰?哪有女孩不喜欢玫瑰的?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爱的!而我就是那个百分之百中的百分之一个,我认为玫瑰的前世肯定是白色,是一味等待千年的女子用它刺断经脉所流下的血,是那个女子的心伤将它染成了红色,上帝怜悯她所以让玫瑰变成了红色这只是我的猜想,可又有谁知道不是这样呢?
我是一个不断在纸上写下自己名字的人,我喜欢那种快感,像焰火最高处的绚丽~我的世界开始一场黑白色的电影,为什么要用彩色?黑白难道没有它的独特魅力?我喜欢黑白,不用太大得色彩照样也可以将世界格局临摹下来,然后会出现透明的幻觉,迎接风雨后的虚脱。
电影,是过期的牛奶永远不会创找什么奇迹的过程,没有什么好的,有的只不过是前世今生物是人非最疼最痛莫过于物是人非了
我是想过拍一部电影,《致,逝去的青春》_一位沧桑的老人,在灯火阑珊处的落地窗下撕日历,一张接着一张,撕到疯狂,那所有的记忆被撕掉1955一20122013一20252026一20342035一20502050。匆忙的说再见,没有落下的余晖依旧在那里催容颜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