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梦 – 女娲资源

永远的梦

  题记: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两个男孩,这就注定了我的梦就如那未成熟的苹果,青而涩!
  (一)幸福的高三
  我十八岁那年读高三。那时的我喜欢看言情小说,深深地被故事中的主公的爱情故事吸引住了。我崇拜琼瑶,三毛,亦舒,我几乎读完了她们所有的作品。经常感动的我泪流满面。我为婉君的命运哭泣,为鬼丈夫的痴情感叹,读完那个“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故事”,我几乎泣不成声了。我知道她们有的生活在台北,有的生活在香港,当时突然有了辍学去台北看琼瑶的大胆想法,但后来还是被班主任看出迹象,带同学追至火车站把我截了回来。为此我付出了被罚写检讨书,罚站,带家长来训话的惨重代价。
  那时的我,成绩一直是很好的,用班主任的话说就是:冲刺清华、北大是有希望的。可是,那时我偏偏脑子里想的是那些浪漫的爱情故事,我幻想着有一天,也会象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一样,邂逅一位白马王子。然而,我期待中的白马王子却一直迟迟没有出现。
  直到有一天。
  那天我偶尔路过篮球场,被一个高大、英武而矫健的身影吸引住了。他就是体育班的庄梦秋。当时他正带球突破,几个人的防守都没能防住他,一个三步上篮,又一个转身扣篮,那动作真的和乔丹有得一拼。
  我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欣喜若狂,我苦苦等待的白马王子,不就生活在我的身边吗?以前那么长的时间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庄梦秋,身高一米八七,是校田径队的短跑明星,篮球队的绝对主力。有一双明亮且略带忧郁的眼睛,和琼遥笔下的“主人公男一号”
  长得很像(当然是我想象出来的)。你看人家这名字起的,庄梦秋,多富有诗意啊。梦秋梦秋,现在不正是秋天吗?
  从此,凡是有庄梦秋的比赛,我每次必去。我相信,凭着本姑娘的美丽,终究会俘获他的。
  终于有一天,在篮球场上的他,不经意的一眼,看到了场外的我。当时他盯了我大约三四秒钟。看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赢了。
  接下来的事情进展的非常的顺利。他在他的一帮队友的鼓动下,给我送花,还为我点歌,约我去河边散步,还为我写诗。那首小诗我至今还记得:
  《无题》
  我不敢看你的脸,
  便看你的脚。
  因为我知道,
  正是这双脚,
  载着你,
  越过千山万水,
  克服重重困难,
  直到和我相见。
  在那一个阶段,我感到我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了。
  当然,期间班主任和好友们也曾多次劝我,要以学习为重。我也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可是,我已经不能自拔了。
  我知道,考清华北大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凭着我的功底,考个一般的本科还是可以的。
  庄梦秋和我一样,本来考北体或上体是没问题的,但是现在看来也没什么希望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
  高考也在不经意间如期而至了。
  在等待高考成绩的那段日子里,我骗家长说和同学在县城打工,好赚点上大学的学费。其实那个同学就是庄梦秋。我们在他姐姐开的一个工厂里干点接待工作。空闲时间很多。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几乎把县城的每一个角落都玩遍了。
  高考成绩下来了,我被扬州师范大学录取了。而他,则被南京体育学院录取为篮球特长生。
  想想我们即将各奔东西,我们心中都很惆怅。终于在开学前的一个晚上,我们把我们的一切都奉献给了彼此。
  (二)大学惊变
  进入大学后,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纷繁的,令我惊奇的新世界。
  大学里的楼房很多,社团很多,学习却很轻松。
  我漂亮的容貌和甜美的歌声,很快令我成为全校新生中的亮点。
  有很多男生企图跟和接近,他们为我送花,约我出去逛街,有的直接说喜欢我。但我心中早已为自己筑起了一道围城,我要为庄梦秋坚定地呆在围城里。我不能辜负梦秋,那个诗一般的大男孩。
  一开始,梦秋每天都会写信给我。他说,他要每天都会为我写一封信,让我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读着他的心声。他甚至还童话般地想象,等我们结婚的时候,把这一封封的信叠起来,做我们的证婚人。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我想,天气一天一天要变冷了,我的梦秋会不会冻着?
  于是,我买来了毛线,动手为他织毛衣。
  当然,我可以为他买一件,可是,我认为,还是亲手为他织的好。
  我要他穿着我亲手为他织的毛衣,能时刻想到我。
  于是,经过十多天的挑灯夜战,一件米黄色的毛衣织好了,第二天一早我就寄给了他。
  他回信告诉我,那件毛衣他穿得正合适。还说他会一直穿着那件毛衣的。
  可是两个月后,他的来信慢慢地变少了,他解释说,训练很紧,他要代表学校参加南京市的高校篮球比赛。
  我当然能理解,好男儿志在四方,男儿就应该以事业为重,不能贪恋儿女私情。我给他支持,告诉他,“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了闺密的一封信。她也在南体,和梦秋是同一年入学的。
  闺密很含蓄地告诉我,庄梦秋现在和系主任的女儿走得很近。
  看完这封信,我惊的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的梦秋会这么快地就喜欢别人吗?
  他说过他会永远爱我的啊。
  我决定偷偷地去看他一次。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周末,我乘车去了南京,到了他的学校。
  很容易打听到了他的宿舍号。
  在上楼梯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很象古人说的“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由于是周末,可能学生们都去玩了,整个宿舍楼显得很安静。
  到了他的宿舍前,我一下子惊呆了。
  透过窗玻璃,我忽然看到一对拥抱的身影。一个是身穿粉红色的风衣,而那个拥她入怀的男人,正穿着一件米黄色的毛衣,那件我亲手织了十多天的毛衣。
  时间仿佛凝固不前了。我的世界瞬时一片漆黑。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下楼的,我也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到扬州的,我只知道我在床上躺了三天。
  在那三天里,我不吃不喝,也没有去上课。
  我在想我的事情。我想了很多很多。
  最后我决定,忘了他。
  我要学会坚强。
  于是,第四天我起床了,我象往常一样和同学们说笑,上课,学习。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些强作笑颜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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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瘦西湖恋情
  以后,庄梦秋也会偶尔来几封信,全部被我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
  接着就是寒假。
  整个寒假,我哪都没去,呆在家里陪父母说说话,聊聊天,他们都说我懂事了,是个乖巧的好女儿。
  寒假里庄梦秋来我家找过我,被我家的阿黄的狂吠声吓跑了。
  第二个学期,我沉稳了许多。
  在一个春日暖暖的周日,我一个人来到了瘦西湖游玩。
  在人来人往的人流里,我却始终有一种孤独感。
  “唉”,一声叹息,身心俱疲的我倚在了一个棵树上,流下了眼泪。
  “喂,美女,你的包掉地上了”。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棱角分明的,笑容满面的大男孩。身穿一件很有个性的唐装,身高也应该有一米八几。
  “我认识你,你是中文系的才女,你的歌声很甜美”。
  “你是?”
  “我叫井源江,是音乐系的。”
  也许是我的生活中好久没有阳光了,这个男孩的出现仿佛一缕阳光照在了我的心田。那天我们谈了好多,我记得我也很开心。
  后来我逐渐了解了他。
  井源江和庄梦秋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他们从事的领域里的绝对人才。
  他和他的几个哥们在院里办了一个“唐朝人乐队”,每逢周末或节假日,他们都会演唱,在整个扬州师范学院里有着很高的知名度。
  “唐朝人乐队”一共有四个人组成,井源江的琵琶,阿松的吉它,赵正的歌喉,阿虎的霹雳舞。四个人身着红黄蓝绿四种颜色色的唐装,头戴礼帽,边唱边跳,很是能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音乐系领导们的支持,这个“唐朝人乐队”简直就是音乐系的头条招牌了。
  一开始他们只是在院里面表演,每到表演的时候,就会有一群女生如影随形地跟着,口中不停地喊着“阿江阿江,阿松阿松,阿正阿正,阿虎阿虎”,象疯了一样。
  后来闯出了名声,竟在整个扬州市的乐坛有了一席之地。社会上的一些活动,比如说庆典,开业,奠基,领导剪彩等,都会请他们。
  在阿江的强烈追求下,我很快成了他的准女友。
  阿江的风格很稳重,感情细腻。对我照顾的是无徽不至。那一个阶段,我更是成了学校的焦点人物。随便走在校园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女生们看我的眼光里充满了妒忌。如果眼光能杀死人的话,恐怕我早已千疮百孔了。
  我已经完全从失恋地阴影里走出来了,现在我拥有的,是一个全新的恋情。
  笑容又甜甜地挂在了我的脸上,走路的步伐又是那么的轻盈。
  室友们打趣说:做梦的秋天已经过去,源于春天的江水已来到了。
  我想,我要好好守着我的幸福,重新开始我的新人生新恋情。
  (四)回头草
  正当我沉浸在幸福的恋情中时,庄梦秋却突然出现了。
  那时已经是夏天了。也是一个周末,我在等我的阿江。我们约好去运河边看“水上火车”的。
  突然响起了敲门声。“一定是阿江,我要给他一个惊喜。”
  我悄悄地走到门后,猛地打开门,一下子扑进了来人的怀里。
  那人似乎吃了一惊,然后又猛地一下子抱紧了我。
  我一看,抱着我的,竟是庄梦秋。
  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啪”地一个巴掌打过去,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
  他的脸立马肿了起来。
  “小清,你打吧,如果打能消除你心中的委屈,你就使劲地打吧。”
  “我不认识你,你走吧。”
  “小清,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今天是来向你道歉的。”
  我突然想到,阿江可能随时都会来找我,为了避免尴尬,我只有带庄梦秋走。
  我带着他来到了离学校不远处的一家酒吧里,那里有一个个封闭的小包间,比较清静,是周末情侣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我们点了一些小菜,而庄梦秋则点了一瓶度数比较高的白酒.
  他猛喝了一口酒,用他那略带忧郁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他现在和那个系主任的女儿已经分手了,他很后悔,想重新和我好。
  “啪”,又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他的脸上。
  “你以为你是谁啊,你想和我好就好,不想和我好就把我一脚踢开?”
  “我知道我伤你伤得太深,今天来我就没打算不受伤地回去。你再打吧”
  他竟一把抓着我的手,使劲地住自己脸上打去。
  看着他肿起来的脸庞,我的心不由自主地软了下来。毕竟他是我的初恋啊。
  他告诉我,他不能容忍那个系主任女儿的独断专横,任性无礼。他这几天想的一直都是我。
  听着他的声音,我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高三的那段时光。记得我曾无数次地躺在他的怀里数天上的星星。
  我不由自主地用手摸起了他的脸,问“还疼吗?”
  “不疼!”
  想着他以前对我的种种温柔,我的心软了,不由得躺在了他的怀里。
  他竟吻了我。而我,又一次不争气地以热吻回应了他。
  后来,我们一起喝光了那瓶酒.那和他喝酒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竟没有闪过井源江的影子.
  再后来,我只记得自己喝多了,糊糊地被他架到了另一个房间,再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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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苦闷
  送走了庄梦秋,我陷入了深深地自责之中。
  天啊,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啊?我怎么能和他一起去那个地方?我现在和以前不同了啊.以前我和他好,那是因为我爱他,他也爱我,可现在我这样做,算是什么啊?我怎么能对得起爱我的阿江?
  我在内心里真的很看不起我自己了.我想到了很多词语来咒骂我自己: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不要脸,我甚至突然间还想到了”荡妇”一词.
  我喜欢井源江,喜欢他的幽默,喜欢他的笑容,仰慕他在音乐方面的才华,也习惯他对我的好。
  对于庄梦秋,我也忘不了他。他是我的初恋。初恋是一个少女永远都不能忘却的啊。尽管我恨过他,可是,说恨,还不是因为我爱他,没有爱,哪有恨啊,恨一个人,是要有多么深沉的爱作基础!
  我不敢面对阿江的目光,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不该和庄梦秋再有联系,可是,当我真正的又一次面对庄梦秋时,我却又是那么真切地感受到我是爱他的。
  我又一次地躺在了床上。面对阿江真切的问候,我只托说身体不舒服,需要休息。
  室友娟看出了我的心思,约我出去聊聊。
  我们沿着校园的小池塘边漫步。池塘里有红色的小金鱼,还有成群的小蝌蚪,它们自由地在池塘里游着,不时地冒出水面,调皮地吐着泡泡,又快乐地游走了。
  可是,快乐的是它们,我拥有的只是惆怅。
  我对娟说出了我的苦恼。
  娟静静地听着。
  对于我的事情,她也没有类似的经历,只送我一句话:“鱼于熊掌不可兼得。”
  我知道她的意思,那就是必须挥刀斩情丝,只能爱一个,否则我们三人都痛苦。
  可是,我现在自己已分不清究竟喜欢哪一个更多些了。
  (六)你永远也想不到
  我决定,向井源江坦白我和庄梦秋的恋情.井源江是那么坦率的一个大男孩,对我又是那么的好.如果我再一直隐瞒我和庄梦秋的恋情,连我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的人品了.
  我给阿江写了一封信,长达六页.
  在信中,我象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坦白地告诉了我和庄梦秋曾经的恋情.
  最后我要他表态.
  如果他还爱我,就请他在这个周六晚上八点,在他宿舍的阳台上放一朵红色的玫瑰花,看到玫瑰花,我会在我们经常约会的老地方等他.如果看不到玫瑰花,那就表示他不能原谅我的过去,我会默默地离开.
  信是由好友娟送给阿江的.
  然后我就一直在忐忑不安中度过.
  到了周六晚上,宿舍里的姐妹都取消了一切活动,陪我焦急地呆在宿舍里,等待八点钟那神圣的一刻的到来.
  阿江住的六号楼刚好在我们女生宿舍楼的对面,站在我们宿舍的窗台边,可是很清楚地看到阿江宿舍的阳台.
  七点五十,我心里很乱,有一丝盼望,又有一丝慌乱.
  七点五十五,我躺在了床上,紧张的发抖.也正是在那一刻,我才真正的发现,我爱的是井源江.我在心里发誓,如果阿江这次能原谅我,我一定忘掉庄梦秋,全心全意地呵护我们的爱情.
  七点五十七分,舍友们都挤到了窗台前,注视着对面的阳台.
  七点五十八分,屏住呼吸.
  七点五十九分,空气凝固.
  八点钟,
  ”啊,啊,万岁”
  ”玫瑰花,好多啊”
  ”小清,快来看.”
  突然,阿江阳台上的灯亮了起来,我听到了熟悉的琵琶声,吉它声,豪放的歌声.
  ”啊,大家快来看,唐朝人乐队!”
  这一切似乎只发生在一瞬间.等我走到窗户的时候,看到的一幕是我永生都难以忘怀的一幕。
  熟悉的四人组合,同样是红黄蓝绿四色的唐装穿在四个活力四射的年轻人身上。
  我看到前后两幢宿舍楼的阳台上都站满了观望的人.
  我的阿江手拿麦克风,大声地表白:
  ”下面的这首歌我要送给女生宿舍512室的胡清清同学.在这里我郑重地宣布,胡清清同学,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
  在明亮的灯光下,唐朝人乐队开始了别开生面的表演.
  后来我才知道,为了这次活动,他们四人在接到我信的当天晚上就在准备这个节目了.他们重新编排,精心演练.
  所有观望的人都大声叫好.那一时,场面很震撼啊.
  我爱你爱的有多深
  没人知道我的心
  我要走到这世界的尽头
  只为找寻你的气息
  不要说不可能
  我的字典里
  没有不可能
  歌声粗旷豪放而略在沙哑,正是标准的”井氏风格”。
  我流泪了。
  阿江阿江,有你我太幸福了。
  歌曲既终,赵正突然拿起麦克风。
  ”胡清清小姐在哪里?我们的甜歌皇后胡清清小姐在哪里?”
  “在吗?听到了请回答,你愿意做井源江先生一生一世的女朋友吗?”
  天啊,这个该死的赵正,你想要我怎么办啊,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在哪里,在哪里?”
  一时间,整幢楼的人都在呐喊。
  ”胡清清小姐在哪里?”
  宿舍的姐妹们也被这热烈的气氛所感染,一个劲地催我回答。
  天啊,要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直接地表白,我怎么能够做得到?
  幸亏赵正又来了个急转弯。
  ”这样吧,胡清清小姐,如果你愿意做井源江先生的女朋友,请你把512宿舍的灯拉灭三次,再开三次大家说好不好?”
  ”好啊,好啊”
  大家一个劲地叫好。
  我慢慢地走到灯前,拉灭了灯,又开了灯,如是者三次。
  好啊,好啊。一时间,口哨声,欢呼声,响彻了整个校园.以致于楼园保安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整体集合来到了楼下”维持秩序”
  啊,阿江,你这个天才,你这个鬼才,告诉我,你是怎么想到这样的设计?这样的构思?
  阿江,我愿意做你永远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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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报应
  后来阿江告诉我,他第一次在瘦西湖看到我倚在树上流泪的时候,当时他的心,突然间感到一阵仿佛被针刺了一下般的疼痛感,尽管当时我们还不太认识,但是在内心里竟有了要照顾我一辈子的想法,而且很强烈。
  在以后的交往中,我的天真率直,我的善良,我的多愁善感,时刻感染着他.但是,他也能感觉到,我有一丝隐形的忧虑。比如说,有时候我们说得很开心的时候,我会突然间一下子变得忧郁起来。那种忧郁一闪而过,可是,却逃不过他的眼睛。因此,他猜想,我一定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他也想了解我的这段感情。可是,他去从来没有问过我。因为,他在等。
  他在等到有一天,我完完全全接受了他的时候,能够主动地跟他讲。
  现在,他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因此,他是高兴的。
  他象孩子般地开心地笑,他还说,他会永远记住这一天.
  看着他开心的笑,我心里却有一种沉重的负罪感。
  上帝啊,你对我真是太眷顾了。我胡清清何德何能,能得到井源江如此的爱?
  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接纳他,不深爱着他?
  至于庄梦秋那边,我毫不犹豫地跟他说明了一切,斩钉截铁地跟他提出了分手。
  后来听闺秘讲,庄梦秋接到我的信后,沉默了好几天。我想这也公平呢,他伤过我一次,我也伤他一次,两不相欠,很公平。
  日子就在我和井源江的热恋中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转眼间夏天来到了。
  我突然病倒了。
  病倒的原因是,我吃什么东西都没有胃口,经常恶心呕吐,人也消瘦了许多。
  在内心我有一种恐惧感,害怕某种事情发生。
  于是我偷偷地去了医院做了一次检查。
  化验单的结果证明,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天啊,我该怎么办?
  我恨死了庄梦秋!也恨我自己。
  要是让阿江知道了,我就完了。
  我把化验单放在我的枕头下面,一个人哭了好久。
  我决定偷偷地把孩子做掉。
  于是我瞒住了所有的人,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请假的理由是“奶奶去世”。
  阿江关心地给我买来了很多补品,要我多吃。
  我去了一个偏远的城市,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才能体会得到的。
  一个星期我回来以后,却发生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八)花已残,梦已碎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就明显感到气氛的不对劲。
  舍友们看到我,她们的眼神里竟充满了怜悯。
  很快我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那张证明我怀孕的化验单,不知怎么的,竟被人拿到了院长的办公桌上。
  而井源江也收到了复印件。
  院里的领导研究决定,开除我的学籍。并在公示栏里作出了公示。
  我伤心难受之余,竟没有流泪。
  我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激动。我知道,事情已至此,我已别无选择。
  在一个下得小雨的早晨,我一个人悄悄地登上了回家的列车。
  没有和任何人告别,我不想让别人怜悯,这是我自作自受。
  好在我的父母始终以博大的爱接纳了我。无论我做错了什么,我始终是他们的女儿。
  村里人很快知道了我被学校开除的事以及被开除的原因。
  我的这件事情很快成了全村人谈论的焦点。
  在我们那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山村里,人们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男女关系这种事情了。
  他们(特别是一些妇女)脸上洋溢的是兴灾乐祸的神情,我想,她们的心理终于平衡了吧,因为全村第一个女大学生终于落得如此下场。
  那段时间我连家门都不敢出。天天呆在家里哭泣,父母怕我有什么意外,也天天陪着我。
  后来,一个大我十岁的杀猪的屠夫不嫌我名声不好,上门来提亲,万般无奈之下我就嫁给了他。
  夫唱妇随,我很快学会了杀猪,并且很快我强烈地喜欢上了杀猪。
  我喜欢把刀子戳进猪的心窝,看到鲜血冒出来的瞬间,我心里竟充满了快感。
  连我自己都惊奇自己的改变。在我杀死一头头猪的时候,那种快感,竟让我不能自已。
  现在,我已是一个杀猪技术娴熟的农村妇女了。
  偶尔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到我的摊前来买肉,看到风韵犹存的我,会说些荦话来勾引我。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狠狠地瞪他们一眼,然后杀气腾腾地拿出杀猪刀,在他们面前晃了几晃,他们吓得落荒而逃。
  我已看透了这个世界。
  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已经离我远去了。
  我只有在杀猪的时候才得到短暂的快乐。
  人们送我一个外号:杀猪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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