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一个承诺 – 女娲资源

一辈子,一个承诺

  一、老头也离婚

  钟琴是小区居委会刚应聘来的大学生。这天早上,她去上班,正好看到何主任搀着一个老太太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何主任向她介绍说:“这是我妈,我先送她回去了。”钟琴赶紧叫道:“奶奶好,我是钟琴,您叫我小钟就行了。”何母似乎有些冷淡,只是冲她点点头就走了。

  钟琴刚坐下来,来了一对吵得脸红脖子粗的年轻夫妻,要钟琴给他们评理谁对谁错。

  钟琴正在调解时,又来了位七十多岁的老头儿,这老头颤巍巍的,好像随时都会倒下去一般。钟琴忙不开,便请他先在边上坐会儿。等到她好不容易将那对夫妻劝走了,回头一看,老头儿已经坐在那睡着了。

  钟琴叫着他:“大爷,您醒醒。”

  老头儿猛地醒来,却一脸茫然,不解地看着钟琴。

  钟琴抿嘴一笑,问道:“大爷,您来居委会有什么事吗?”

  老头儿一拍脑袋,这才想起自己来的目的,他说:“我要离婚,麻烦你帮我开个证明吧。”

  “啥?”钟琴以为自己听错了。老头儿又重复了一次:“我要离婚。”

  这么大年纪了还离婚?再说了,现在离婚根本不用居委会开证明,直接去民政局就行了。

  钟琴正要跟他说明,何主任回来了,她一进门就叫道:“哟,东叔,您又来了?”

  东叔见到她,上前说:“小何呀,来,帮叔开个证明,盖个章。可不许再拖叔了。”

  何主任呵呵笑说:“东叔呀,我哪敢呢,您瞧好了,我这就给您开证明,盖章。”

  何主任刷刷地写好了证明:兹证明五里居委会李阿东与周静二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请民政局准予离婚。完了后,何主任找章盖,可开了几个抽屉也没找着,就问钟琴:“小钟,你见着章了吗?”

  何主任一边说,一边冲她挤眼睛。钟琴会意过来,支吾道:“主任,那章不是坏了嘛,要去重新雕刻一个。”

  何主任双手一摊,无奈地对东叔说:“看,这回可不是我拖你,章坏了呢。你不知道,现在这离婚的人真多,一盖两盖的,啪,把章子盖成两半了。哈哈,得了,你下次来吧。”

  东叔很认真地问道:“那啥时候能雕好?”

  何主任为难地说:“这个可说不准了,你知道,这章可要一级级上报,再一级级下批,具体哪天完事谁也不知道。”

  正说着,门口走进来一位健硕的老太太,她一看到东叔,就笑说:“一猜你准在这呢,行了,回家去吧,给你熬好药了。”说着,她搀起东叔就往外走,东叔嘀咕了几句,起身跟她走了。

  钟琴看得一愣一愣的,忍不住好奇地问何主任:“主任,这两位老人家这是……”

  何主任呵呵一笑,说:“你刚来,不知道情况是很正常的。来,坐下,我跟你说说他俩的事。”

  二、关于东叔这个人

  五十年前,东叔从部队复员回来,在一所小学当教师。东叔年轻英俊,又是转业干部,上门来提亲的人把他家的门槛都踏破了。不过,东叔对那些姑娘都看不上眼,倒是对在学校做杂工的李清荷很有感觉。李清荷年轻漂亮,人也聪明,还能唱一口好听的歌。不过她是“四类分子”的后代,所以,尽管有文化,却也只能做杂工。李清荷很快觉察到了他的爱意,她心里也是喜欢着东叔的,两颗心越走越近。终于,他们相爱了。然而,正当他们准备结婚时,动乱开始了。

  突然有一天,李清荷的父母因为历史问题被关押了起来,而后,她也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紧跟着,有调查组进驻学校开始查东叔。仿佛是一夜之间,生活全乱套了。调查组没有查到东叔当兵时有叛敌的证据,却查到了他当兵时曾跟一个女兵谈过恋爱,于是想以此作为突破口,逼他承认自己作风有问题。

  东叔承认在部队时是有个女兵喜欢自己,可是自己对她根本没有感觉。

  调查组不相信,动了刑。就在东叔以为自己要死了时,周静出现了。

  周静就是那个女兵,她的父亲是师长,也是东叔的老上级,师长知道自己女儿喜欢东叔,又听说了有人要整东叔,就派了警卫将东叔抢到部队去了。身经百战的老军人,非常支持女儿敢爱敢恨的个性。

  但东叔在部队只待了几天,就想李清荷了。他不断地向周静提出要回去的意愿,但周静如何放心让他出去?而且她也是有私心的,担心他出去之后,有心上人陪着就会忘记自己了,于是一直拖延着。

  谁也没想到,东叔竟然会“越狱”。

  那天夜里,东叔趁着天黑,想翻墙摸出大院。可是部队的墙哪有那么好翻的,他刚上墙,就被几个巡逻的士兵发现了。那年头人的神经都是紧绷着的,一看有人竟敢翻部队的墙,肯定是破坏分子,士兵们二话不说,痛揍了他一顿。当时他就晕了过去。

  东叔醒了过来,发现竟然不记得自己是谁了,但他脑子里却有一个无比清晰的名字——李清荷。他想只有找到李清荷才能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后来,李清荷出现了,告诉了他很多事。再后来,他们就结婚了。

  婚后的第二年,有天夜里,东叔突然梦见学校湖里的荷花开了,一个穿着白衣白裙的女孩站在那边,哀怨地对他说:“阿东,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清荷呀!”

  东叔突然就醒了过来,一切的记忆都恢复了。他打开电灯,愕然发现,躺在身边的女人不是李清荷,而是周静。

  东叔恨周静欺骗了他,开始冷淡她。但周静却并不在乎,她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就知足了。只是,她越这样,东叔就越是讨厌她,后来,他提出了离婚。周静听了,只是笑了笑。东叔话一出口,就绝望地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个婚是不可能离得了的。且不说周静是现役军人,就是她同意离,也根本没地方去办手续。外面的世界,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彻底失去了作用。

  三、东叔的后半辈生活

  钟琴听到这里,不可思议地说:“周静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会幸福吗?”

  何主任笑了笑,说:“东叔在受伤昏迷期间,一直叫着李清荷的名字。周静实在不忍心,于是又求到父亲,请他派人将李清荷接来看他。师长再次听从了女儿的建议,花了很多心思才将李清荷接了过来。可是,谁也没想到,当李清荷知道东叔的脑伤可能导致终生失忆时,她犹豫了,后来,就一声不吭地走了。周静假冒李清荷之名跟他结婚,这又有什么错呢?至于什么是幸福,那个时代的婚姻,讲究的更多的是责任。”

  “那后来呢?”钟琴又问道,“还有李清荷,她后来怎么样了?”

  “下次再说吧。”何主任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说,“过几天要统一灭鼠了,你去把告示贴出来吧。”

  钟琴拿着一大沓告示,走街串巷贴着。

  忽然,她眼前一亮,看到前面一栋陈旧的平房前,东叔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脖子上围着围裙,正低着脑袋。而周静则戴着老花镜,拿着一把推剪,正给他理发呢。冬日的阳光下,旁边的热水散着袅袅的热气,将钟琴的视线都模糊了。

  这时,东叔嘟嚷了一句,周静则拍了拍他的脑袋,哈哈笑说:“这死老头,头发倒是越老越硬了。”东叔回了一句:“是你这剪子不快。”周静认输说:“行行,是我不好,你别动……”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东叔要离婚,钟琴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对般配而又恩爱的老夫妻竟然会和感情不和扯上边。他们后来发生了些什么事?钟琴简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了。

  当天夜里,钟琴到了何主任家里。

  不巧的是,何主任出门了,何母正在织毛衣,她让钟琴等一下。何母跟何主任是两种人,何主任话多热情,见到电线杆都能对上两句话,但何母话很少,问一句答一句的。钟琴能看出来,她并非是不喜欢自己,而是习惯了沉默。好在不久,何主任回来了。

  何主任听说钟琴是专程为东叔和周静的故事而来的,笑着说:“你的好奇心还真重,好吧,我就说给你听吧。”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东叔跟周静的一对儿女已经上了高中,而周静也早已退伍,东叔则当了学校的副校长。尽管儿女听话,周静也一直是逆来顺受的,但东叔脑子里始终有另一个女人的影子。这些年来他也曾暗中打听过李清荷的下落,可惜只听说了她当年受迫害后,便举家迁往老家了。至于她的老家在哪,却是谁也不知道。

  每一想到李清荷,东叔便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无法忍受的世界里,他将自己当成一个追寻自由与爱情的斗士,而周静与儿女是拖着自己脚步的累赘。他觉得这样下去,自己与家庭都太累了,终于,他再次提出了离婚。

  不出所料,周静不同意。此时尽管老师长已经去世,她也不再是军人,但她还有秘密武器,那就是一对儿女。东叔在夫妻感情上可以毅然决然,但面对儿女无辜的目光却无力抵抗。

  毫无悬念地,东叔又一次没有离成婚。

  钟琴听到这里,不由问道:“那个时代的爱情难道都是悲剧吗?我实在无法想象,两个没有感情的人能在一起生活二十年。”

  何主任笑了,说:“谁说他们没有感情,周静不是深爱着东叔吗?”

  钟琴说:“但东叔并不爱她。东叔实在是很辛苦。”

  何主任摇头说:“换个角度看,周静岂不是更加辛苦,东叔不爱她,她却二十年如一日地跟东叔生活在一起,并为他生下了一对儿女。”

  钟琴不服地说:“可是,她可以不选择这条路的。”

  何主任微微一笑,说:“如果她不选择这条路,那东叔岂不更辛苦。且不说动乱年代他是否能生存下去,就说他真的找到李清荷的话,谁知道对方是否还能记得他?就算记得,对方会不会早已经成家了呢?到时,他还有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呢?”

  四、生活就是感情

  离婚这事因为周静没有张扬,外人谁也不知道。也就在这年,组织考察东叔,认为他工作勤恳,作风正派,提拔他做了校长。如果当时他离了婚,按那时候的惯例,是绝对不可能升迁的。

  转眼又过了二十年,这时候东叔已经退休,儿女也都成家了,各自都过得不错;儿子做生意,腰缠巨万,女儿嫁给了副市长。按理说,东叔该安心度晚年了,可是,他却开始有些糊涂了。或许是当年脑子受伤留下了后遗症,他对四十年来始终伺候左右的周静视若无睹,却对镜花水月般的李清荷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思念。他不仅在自己的诗里写“望水一枝荷,遥顾生慕意”之类的文字,还画了各种荷花挂满屋里。

  很多人都在为周静抱不平,她四十年的付出竟不如一个只跟东叔相恋半年的女人。可周静从来没有抱怨过,她是个生性大大咧咧的女人,人都跟自己在一起,脑子里在想什么,就让他想吧。

  然而,就在这一年,东叔又提出了离婚。

  这一次,从小就目睹了父亲家庭冷暴力,深为母亲抱不平的儿女们终于找到了一个爆发不满的机会,他们一起回到家中,对父亲的无理进行了轮番批判。他们说:“爸,要不是妈,你能有今天吗?我们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女人,但我们敢说,谁也比不上我妈对你好!”

  东叔分辩说:“我从来没爱过你妈,却因为各种原因在一起生活了四十年,你们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吗?”

  儿子说:“你现在都六十多岁了,为什么不能安生地跟妈在一起共度晚年呢?再说,你就算找到了那个女人,她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你知道吗?你以为人家能等你一辈子?你以为人家像你一样,会放着自己的家不要去想另一个人?你醒醒吧,爸!”

  在争执的过程中,周静始终没有生气,她像个局外人一般,表情平静,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一切,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最后,东叔被说得恼羞成怒:“还轮不着你们来教训我!我前半辈子都是为你们而活,后半辈子该为自己活了!”

  女儿也大怒,吼道:“有我在,你这个婚,绝对离不了!”

  女儿说到做到,出门后就通知了居委会以及法院。她是副市长的妻子,再加上居委会的人也深深地同情着周静,东叔无数次去打离婚报告,都被各种理由劝了回来,而且,也从来没人跟他说过,离婚已经不需要经过居委会了。

  钟琴听到这里,又忍不住地说:“我不赞成这样,不能因为同情而忽略事实,他们根本没有感情,为什么不让他们分开呢?”

  何主任刚要开口,一直坐在边上低头织毛衣的何母说话了:“小钟,你还小,只想到了感情,没想到生活。”

  钟琴一愣,说:“感情,不就是生活吗?”

  何主任笑道:“我妈说得对,如果真让他们离了,以东叔那老糊涂的脑子怎么生活?靠儿女吗?不可能,儿女很恨他;靠居委会?我们也不可能时时跟着他。不让他们离婚,实际上是为了他能继续活着。而这,就是你所说的感情的本质。”

  钟琴脸一红,明白自己考虑问题太过片面了。她想了想,又问道:“那李清荷呢?这些年她一直没有消息吗?”

  何母放下毛衣,抬起头说:“不是,她回来过。当年她离开东叔并不是因为嫌弃他脑子受了伤,而是知道他们在一起的话,东叔就会失去保护。为了东叔的安全,她忍痛将心上人让给了别的女人。后来时局好了,她又回到这个城市,可这时东叔已经跟周静结婚了,她不想去打扰他们的生活。再后来,她也结婚了。”

  五、此情可待追忆

  东叔和周静别别扭扭地又过了十年。这十年里东叔每个月都要到居委会来几趟。他一次次地来,又一次次地被劝回。十年里,东叔的神志更加不清了,生活对他来说,唯一的目的就是离婚。

  周静像局外人一样,伺候东叔吃饱喝足了,让他去找居委会跟自己离婚,出门前还叮嘱他路上要小心点;到点了,又去找他回来吃饭睡觉。

  听到这里,钟琴暗自感叹,这样的事在她看来,无疑是天方夜谭。五十年时间,丈夫要天天面对不爱的妻子,而妻子要天天面对时时想离婚的丈夫;换成现在的年轻人,只怕五个月也过不下去。东叔想离婚没有错,可是,周静想留住婚姻有错吗?既然两个人都没错,那到底是谁错了?

  没等钟琴想明白,半个月后的一天,周静突然来到居委会,要何主任给她开个离婚证明。何主任很诧异,忙问出了什么事。周静的眼圈一红,说:“他快不行了。”何主任一惊,跟着翻箱倒柜,终于在仓库的一角翻到了一本过去没有销毁的空白离婚证,她签上东叔和周静的名字,再盖上居委会的章,跟周静一起去了医院。钟琴也跟了过去。

  东叔已呈昏迷状态了,只是,他的嘴巴仍然在不停地蠕动着,看口形,是“离婚”两个字。周静拿着假离婚证,在他的耳朵边叫道:“老头子,我们离婚了,你睁开眼睛看看,离婚证。”

  这句话像强心针一般,东叔的眼皮动了动,睁开了。他浑浊的眼睛茫然了很久,才聚焦到周静手里的离婚证上,看着看着,两行老泪无声地滑落下来。

  半晌,东叔的喉头蠕动,突然清晰地说了一句:“静,我对不起你。”周静深藏了五十年的脆弱似乎被这句话勾起了,她突然大哭起来:“这句话,你说得太晚了呀!”

  东叔在半夜里安静地去了。周静却没了眼泪,她对儿女们说:“你们只知道我受他欺负,却不知道,五十年前,你们外公的那些兵将他打伤了脑子后,你们的外公很愧疚,我找到你们外公,说要照顾他一辈子……现在好了,他终于走了,等我百年之后见到父亲,我可以告诉他,我信守了一辈子的承诺,虽然也曾有后悔的念头……”

  钟琴捂着嘴,拼命压抑着自己想哭的念头。她们这个年代的人都信奉爱情至上的理念,但爱情的本质是什么呢?是在一起平凡地生活,不离不弃。所以,尽管周静对东叔是起于一个承诺,却是真正的相濡以沫。

  在追悼会上,钟琴看到了何主任的妈妈,她站在一个角落里,看着东叔的遗像,默默地流着眼泪。钟琴抬头看向敬送花圈的人名,惊愕发现里面有一个叫“李清荷”的名字,她的心里突然一动:何母与何主任所说的故事里,有很多事是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的,莫非,何母就是李清荷?东叔寻找了一辈子的人竟然就跟他住在同一个小区里?东叔知不知道,周静知不知道,何主任呢?

  钟琴想得头痛,决定不去想了,因为这些问题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东叔和周静过完了这一辈子。

  淑英不是东北人,祖籍在山东。淑英十二岁那年她娘因得了肺结核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人世。

  淑英娘走后的那个秋天,人们还没来得及收割地里的庄稼,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就突如其来,洪水不仅冲毁了所有的良田,也冲塌了村民的房屋,淑英家也难于幸免,万般无奈之,淑英和爹只好背井离乡一路逃荒来到东北的这个小村镇。

  淑英娘去世后,淑英爹还未走出丧妻的阴影,一场洪灾又在淑英爹的心上撒了一把盐,再加上一路的饥寒交迫、颠沛流离,使淑英爹不幸染上了风寒,因此还没走进村子,淑英爹就晕倒在村口的路边上。

  看着闭着眼睛直挺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爹,淑英以为爹死了,吓得她就趴在爹的身上“哇哇”大哭起来。

  村里的二叔嘴里哼着小曲,手提着个酒瓶正从镇里赶集回来,走到这恰巧看到这一幕,因此,便急忙跑到近前,把淑英从她爹身上抱起来,然后又用手试了试淑英爹的鼻孔,一看还有气,于是善良的二叔没加任何思考,就把淑英爹背回了家,并且还请来了村里最好的医生为淑英爹治病。

  经过医生的及时救治和二叔一家人的精心护理,淑英爹终于从鬼门关里逃了出来。淑英爹是在第二天的晚上苏醒过来的,醒来后的淑英爹看到自己躺在热炕头上,面前又多了几张陌生而亲切的笑脸,不觉有些发懵,就问淑英说:“孩子!我怎么会躺在这?这是在哪儿?”淑英说:“爹!你晕倒了,是这位叔叔把您救回来的,您现在就躺在就您的叔叔家里。”听了女儿的话,淑英爹感动得热泪直流,一个劲的说谢谢。

  二叔看到这可怜的爷俩无处可去,因此就叫二婶把东边闲着的半间偏房收拾一下借给淑英爷俩住。淑英父女总算是有了个安身之处。淑英爹以前会点木匠手艺,因此白天他就背着工具去外面揽活,晚上回来再给人家做,以此来赚点钱好维持生活。淑英念不起书就在家里给爹洗衣做饭,还时不时的帮助二婶做点零活。

  雨辰是二叔家唯一的男孩,今年十四岁,正在读初中。和雨辰在一起读书的还有一个邻家孩子明浩,他比雨辰小一岁,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好伙伴,不仅一起上学放学,而且就连写作业也是在一起,整天形影不离。

  淑英看到雨辰每天和明浩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就特别的羡慕,可她知道爹的身体不好,一天给人家做零活也挣不了多少钱,维持温饱都勉强,又哪来的钱供自己读书,因此懂事的她从没和爹说过要读书的事,而是默默的在家为父亲打理家务。

  每当雨辰和明浩在院子里面写作业的时候,淑英不仅会给他们每人倒杯水送去,而且还喜欢站在他们的身边看,因此,雨晨和明浩就教她写字,写完作业后就带数英一起玩,三个孩子很投缘,从来不打架,时间一长,雨辰和明浩就都把淑英当成了亲妹妹,无论走到哪都带着她,而村里的那些淘小子谁也不敢欺负淑英,都知道她有两个勇敢而仗义的哥哥。

  淑英爹自从受了风寒以后,他的身体一直都是时好时坏,就在淑英十五岁的那年,老人因突发心脏病而去世了。临走的时候他拉着二叔的手说:“老哥!我知道您是个大好人,要不是您当初收留我们父女,我可能就活不到今天,您对我们父女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是还不上了,等下辈子俺做牛做马也要还,俺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俺死了倒没啥,可俺最放心不下俺这个闺女,所以俺想把闺女交给您,您就先把淑英当做自己的女儿来养,等俺女长大后如若你家雨晨要是不嫌弃,就让她做您的儿媳。”说完后就撒手走了。二叔又给淑英爹选了一块墓地埋葬了。

  淑英爹走了以后,淑英就和二婶家一起过,而二婶也把淑英当成了自家闺女,不但一点重活不让她干,而且有好吃、好穿的也都紧着淑英,雨辰对这个妹妹更是关心备至,这个四口之家倒也其乐融融。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淑英就十八岁了,十八岁的淑英出落的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一样,一米六五的个子,窈窕的身段,白里透红的瓜子脸,月牙似眉毛下忽闪着一对清波的杏核眼,总是那么笑眯眯的,给人甜蜜、顽皮、扑朔迷离的感觉。嘴角挂着一对圆溜溜的小酒窝,随着口型的变化,时深时浅,时隐时现,如同盛开的桃花瓣。

  淑英的美不仅吸引了雨辰和明浩,同时也招来了同村小伙子们追逐的目光。有一天淑英从田地里往家走,被几个村里的年轻小伙子堵在路上纠缠不清,正好被雨辰和明浩撞见,于是这哥俩就像疯了一样,从地里面拎起一个木棒就冲了上去,还没等跑到近前,就把那几个小青年吓得屁滚尿流的逃了,从此后再也没有一个人敢对淑英起歹心。

  不知为什么?明浩最近一见到淑英心里就“怦怦”的乱跳,特别是看到淑英那双水灵灵大眼睛的时候,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涌上心头,晚上还总是做梦,每一次梦里都会出现淑英的影子,明浩心想,莫不是自己也爱上了淑英,可是每每这么想的时候,明浩就会脸红,因为他知道淑英心里喜欢的是雨辰,况且雨辰和淑英早已是有婚约的人,而雨辰又是自己最好的哥们,他恨自己怎么能有这样的龌蹉想法,因此明浩只能把这种感情深埋在心里,而用一种男人博大的胸怀去呵护和关爱淑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来管,尽量避免单独和淑英呆在一起。

  初中毕业后的雨辰和明浩都没考上大学,而是留在了家里种地,而在这个贫穷的小山村里,无论你怎样干,日子也宽裕不了哪去。二叔和二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而那几间早先的旧房子也有些破旧不堪,每当下雨的时候就漏水,因此雨辰就想去外面打工挣钱来修房子。

  正好那年春节刚过,城里面的工程队就来招工,雨辰和明浩都报了名。

  在临走的前一天淑英问雨辰说:“哥!你走了会想我吗?”雨辰说:“傻妹妹!怎么不会,我天天都想和你在一起,更想和你早点结婚,可是我们家太穷了,我总不能让你结婚后和我住漏雨的房子吧,等我挣到钱回来把房子修好我们就结婚。”

  “ 哥!那你自己一个人在外要小心,家里的事你不用管,有我呢,我会把爹娘照顾好的。”

  “好妹妹!哥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好姑娘,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别担心哥,哥和你明浩哥一起去,互相有个照应,不会有事的。”

  第二天,雨辰和明浩在淑英恋恋不舍得目光下登上了开往省城的列车。

  雨辰走了后,起初淑英心里空落落的,一种前所未有的思念撕扯着她的心,常常让她夜不能眠,为了减少思念的痛苦,她就靠农活来打发时间,因此她不仅包揽了全部的家务,而且还和二叔下地干活,每天都忙碌的不可开交,只有这样她才不会有更多的时间去想雨辰哥。

  半年后雨辰回来了,用挣的钱把房子重新装修了一下。本来淑英以为这次雨辰回来就不走了,可是雨辰说再回去干半年多挣点钱,等年底回来就和淑英结婚。然后好用挣来的钱在房后那片山上建一个果园,再种上各种果树,和淑英生一帮孩子好好过日子。

  临行前的晚上,雨辰和淑英相约来到房后的这片小树林里。深秋的夜晚宁静而高远,太空上镶嵌了几颗繁星,如水的月色笼罩着大地,一阵凉爽的风儿刮过,树叶在空中飞舞着,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踩在上面软软的、绵绵的,让人生发出一种温馨快乐的感觉。

  淑英紧紧搂着雨辰的脖子,用一双默默含情的双眼注视着雨辰,雨辰捧起淑英羞红的脸颊,将湿润的嘴唇贴了上去,如雨点般的扑落在淑英的眼睫毛上、脸上、唇上,最后唇舌缠绕相互交织在一起,互相吸允着彼此的气息,一股女人淡淡的幽香隐隐约约,让雨辰沉醉其中。雨辰一边亲吻着淑英,一边用手抚摸着淑英那光滑的身子,当雨辰的手触摸到淑英那温暖松软的胸脯时,心儿不禁升腾起一种热气,全身的血热都沸腾起来,仿佛要冲破血管似地,一种男人原始的冲动让雨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他迫不及待的将淑英放倒在铺满落叶的地上,把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那一夜他们偷吃了禁果。

  第二天雨辰又返回了工地,淑英依旧在家和父母一起打理家务。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不觉中雨辰又走了一个多月。最近一段时间淑英的肠胃不太好,总是恶心不想吃油腻的东西,而且越来越重,而一直规律的月事这个月也迟迟没来,因此淑英很害怕,她怕自己怀了孩子,可又拿不准,因此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镇上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正如她担心的那样,淑英怀了雨辰的孩子。可她不敢声张,也不敢和二婶说,因为在那个年代,女人未婚先孕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吐沫星子就能把你淹死。淑英想再有两个月雨辰哥就回来了,回来他们就结婚,那时即使别人看出自己怀孕也没什么了。就这样,日子在淑英的焦急期盼和等待中一天天而过。

  再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而过年雨辰哥就能回来。淑英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洗着衣服,淑英正想得入神,突然见村长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说:‘淑英!别洗了,快点穿衣服和我去省城。“淑英说:”村长!有什么事?让俺和你去省城干啥?“村长说:”明浩从省城来电话了,说你家雨辰出事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淑英一听就急得一个劲的哭,无论村长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淑英整整哭了一路。

  等到淑英和村长赶到省城医院的时候,雨辰已经躺在了太平间里,淑英看见蒙着白布的雨辰一下就哭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明浩泪流满面的告诉淑英说:”妹妹!都是我不好,雨辰是为了救我而死的,我对不起你!本来我和雨辰一起在工地上干活,没想到从楼上掉下一个水泥板,当时我就站在背对水泥板落下的地方,是雨辰哥看到后把我推开的,我得救了,可雨辰哥却被压在了水泥板下,雨辰哥临走的时候嘱咐我一定要好好替他照顾你,他说今生不能娶你了,但来生一定要娶你。“

  三天后淑英捧着雨辰的骨灰在明浩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乡。二叔二婶经受不起中年丧子的悲痛,双双病倒在床,淑英强忍着内心的悲痛,怀揣着两个月的身孕在床前伺候着二老,明浩看在眼里,却疼在心上。

  明浩帮助淑英把雨辰埋葬了以后,就跪在二叔二婶的床前说:”二叔二婶!雨辰哥是为了救我才走的,我这条命是雨辰哥给的,从今以后我明浩就是您的儿子,一生都不会更改,您们就是我的亲生父母,淑英就是我的亲妹妹,以后这个家里就由我来养活,您二老就好好养病吧!“

  从那天以后,明浩就每天都来二婶家忙碌,把家里所有的活计都承担了起来,还经常的开导淑英,并为淑英买这买那的。

  为了安慰老人,淑英把自己怀雨辰孩子的事和二叔二婶说了,并承诺一定要把雨辰的孩子生下来,可二婶二叔说什么也不同意。二婶心疼的说:”孩子!妈知道你的心思,你不就是想给雨辰留个后吗?可是你想过没有,在我们这个贫穷而封闭的小山村里,未婚先孕都是一种令人唾弃的事,况且你一个没结婚的大姑娘还要把孩子生下来,那不是更让人家搓脊梁骨骂,你和雨辰也没有成亲,你完全可以再找一个好男人重新开始生活,你要是带个孩子,以后谁会要你啊!再说了,你的岁数这么小,总不能为雨辰守一辈子活寡吧!那样对你不公平,就是你雨辰哥活着也不会答应的。“

  淑英说:’娘!您别说了,这个孩子我是要定了,因为这是我和雨晨哥爱情的结晶,也是我们家唯一的血脉,只要能把我和雨辰的孩子顺利生下来,我什么都不怕,您就好好养病吧!再别为我的事操心了。”

  不管二老怎么说,淑英就是不听,她说她的注意已经定了,谁也别想把她和雨辰哥的孩子拿掉。

  二婶看实在劝不了淑英就说:“孩子!你要执意生下这个孩子也行,不过你必须在孩子出生前给他找个爹,你总不能让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爹吧!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好,我看明浩这孩子挺好的,他也喜欢你,你们又是好朋友,将来不会亏待孩子的,我想雨辰要是在天有灵也会支持你这么做的。”

  “娘!您说啥呢?雨辰哥才走几天,您老就赶我,我的心里谁都装不下,我只想生下孩子和爹娘一起过。”

  “孩子!不是娘赶你,不管你嫁给谁,你永远都是娘的女儿,只是娘不想让你那么苦,你没看到村东头你三嫂一个人带孩子有多苦吗,况且你还是个没结过婚的大姑娘,娘真的是心疼你啊!。”

  “娘!我知道您是为我好,不过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孩子抚养好的,这事以后别提了。”

  看到淑英一天天鼓起的肚子,二叔二婶不仅有些发愁,心想眼看淑英就要生了,可是这孩子没有名没有分的,将来怎么办,这时恰巧明浩干完活从外面回来,因此二婶突然之间有了主意。 二婶就把明浩叫到身边说:“孩子!娘想和你说件事。”

  ‘娘!啥事?你就说吧,俺听着。“

  ”你看雨辰走了都快半年了,我和你二叔也老了,支撑不动了,而淑英肚里的孩子又快生了,这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爹,以后淑英这娘俩个在村里也没有个男人照应着,还不得受人欺负,俺和你二叔合计着想要给淑英找个男人,可又没有合适的,您帮娘看看,有没有相当的。“

  ”  娘!我也觉得淑英就这么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不是个事,可是我又不放心她嫁给别人,怕委屈了淑英和孩子,您老要是不嫌弃,就让俺做孩子的爹。“

  二婶听了以后非常高兴的说:”我也是这个意思,可就是有点委屈了你,还不知道淑英这个倔丫头能不能同意。“

  ” 娘!你说哪的话,雨辰哥是为我而死的,抚养他的孩子是我的责任和义务,您老就放心吧,雨辰哥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明浩看到淑英一个人坐在后山坡上发呆,她知道淑英又在想雨辰哥了,于是就在淑英的身边默默的坐了下来。看到明浩过来,淑英叹了口气说:“雨辰哥要是活着多好啊!那样再过几天他就会看到我们的孩子了,而孩子生下来也就会有个爹。”

  明浩说:“好妹妹!我也想雨辰哥,但人死不能复生,妹妹还是要自己保重身体,如若妹妹愿意,以后我就做孩子的爹,我想我的意思娘也给你说了,可是不知妹妹是怎么想的。”

  “ 明浩哥!谢谢你不嫌弃我们娘俩,不过现在我真的没有那个心思再找人,我的心里满满的装着都是雨辰哥。”

  “  妹妹!你别误会,我知道雨辰哥在你的心里有多重,我也知道你心里过不去这个坎,不过没关系,只要让我做孩子的父亲,怎样都行,因为我只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让他一出生就能像别的孩子那样享受到父爱,你若不同意,我不会碰你的,我们只做名誉上的夫妻,让你和孩子有个名分,这样以后在村里你们娘俩也好过些。”

  在明浩和二婶的劝说下,淑英终于答应明浩做孩子的父亲,就这样淑英和明浩在二位老人及村长的见证下结合在一起了,但明浩和淑英一直都是分床而睡。不久后淑英生下了她和雨辰的孩子,是个男孩,取名辰辰。明浩就像一位大哥哥一样护理照顾着淑英和孩子。

  为了完成雨辰没有完成的心愿,明浩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淑英又拿出了雨辰的抚恤金,她们两人一起在房后建起了一个果园,并种上了各种果树。小日子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过得红红火火。

  三年后的一天,淑英站在窗前,望着后院那片果林,只见晨晨正骑在明浩的脖子上摘果子,看到爷俩个嬉笑疯闹的场面,淑英不仅感叹的说:“明浩哥!谢谢你!谢谢你陪我走过了那段黑暗痛苦的日子,你和俺结婚三年了,可只是名誉上的,却没有夫妻之实,真难为你了,今天俺为雨辰哥守孝三年的日期已经到了,明浩哥!这回俺要好好偿还你,今夜就做你最美的新娘。”

  刚退休的陆志刚和妻子去逛街。在上海徐家汇看到路边的采血车,陆志刚停住了脚步。妻子拽了拽他的手:“你不会又想去献血了吧?”陆志刚愣了一会儿说:“我答应过你不会去了,只是看到这车就觉得特别亲切,我当年第一次献血就是在这里,已经15年了,我也老了……你说,如果我当年没去献血,这日子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献血13800毫升,从一次闪念开始

  改变陆志刚生活的是1999年9月初的那一天。这天,对他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45岁的他有了工作,而且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负责管理学校的食堂。在这天之前,他已经失业4年了。这次,因为他是残疾退伍军人,市政府解决残疾人再就业问题,给他安排了这份工作。他心里的激动和感激无以言表。上班第一天,他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要做些什么回馈社会。突然一个闪念,他想到了常在徐家汇看到的采血车,他可以去无偿献血。他没有钱去帮助别人,但他有一腔热血。

  下班后,他直接去了徐家汇。第一次走上采血车,他填写了个人资料。当他看着自己的血从针管里流出时,他脑海里闪过了很多过往的画面。

  妻子是协保人员,没有收入。4年前他失去工作后,家里的生活就陷入了困境。作为男人,陆志刚的心里很是内疚,他觉得这是他的责任,女儿要读书,他必须担起这个家的重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陆志刚只能开残疾车接送客人,虽然他知道这是违规的,但迫于生活的无奈,他只能以此赚取生活费。他曾无数次,开着残疾车路过徐家汇,看到这辆采血车。他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坐在这辆车上献血。人生的际遇真的很难预料。

  回想上世纪70年代的时候,陆志刚参了军。然而,当兵才9个月,他就在一次训练演习时为挡住滚落的弹药箱,右手臂骨折了。原本只是小伤,修养一段日子也就好了,可偏偏又出了医疗事故,医生把他的骨头接反了,以至于他的手臂无法伸直,关节突出,不能太过用力。陆志刚作为伤残军人退伍了。

  回上海后,他被分配到一家国营食品厂,生活还算过得稳定。1980年,他跟青梅竹马的邻居结了婚。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陆志刚一家就跟大部分的上海普通人家一样。然而1992年时,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陆志刚想改善家里的生活,选择自动离职,跳槽去了中外合资企业。想不到的是,不过短短3年时间,原本效益不错的中外合资企业倒闭了,陆志刚就此失业。失业后的那几年,生活的艰辛,他想改变却无力改变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现在,这块压在他心上的大石消失了,他开心得真想大叫出来。女儿马上要考大学了,他原本正在为女儿的学费发愁,现在有了这份工作,生活的难题都解决了。

  献完血,陆志刚的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他的心里更轻松了。他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接受社会馈赠的人,也是一个有价值的人。走下采血车,他的脚步都变得格外轻盈。

  回到家,陆志刚并没有把献血的事情告诉妻子和女儿,他献血只是想让自己心安,如果妻子知道了,难免唠叨,会担心他的身体,要帮他补营养,反而增加了妻子的负担。

  第二天,陆志刚准时到学校上班,谁也不知道他前一天去无偿献血了,更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理跟前一天比有了微妙的变化,他的背挺得更直了。

  除夕夜的一个电话,他被揭偷偷献血多年

  献血的事很快被陆志刚抛诸脑后了。有一天,他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是上海血液中心打来的,对方说他的血液成分很好,他的血液中血小板的含量将近常人的两倍,非常适合救白血病患者,问他是否愿意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对方说明,志愿者献血真的是无偿的,最多只有100元作为补贴来回的车钱。

  陆志刚得知整个上海市,大概也只有百把个人有着像他这种血。他突然间得知自己还有这个特别之处,欣然答应成为志愿者。如果自己的血能救人,这是多好的事情,陆志刚心里美美的。

  如果说,第一次献血只是一时的冲动,想要回报社会,那么做了志愿者之后,陆志刚真正有了种使命感。要不要告诉妻子呢?当了志愿者,可能一年要献2到3次血,不是献一次就结束了。思量再三,陆志刚决定继续保守这个秘密,不想让妻子为他担心。

  之后4年多里,上海血液中心不时会打电话给陆志刚,告诉他有手术需要用血,希望他去帮忙献血。一开始,陆志刚都是献全血,也就是普通的献血,每次200毫升或400毫升。后来,随着技术的革新,有了成分献血。成分输血就是用离心机将采出来的全血分离提取需要的成分(一般是血小板)后把剩余液体输回给捐血者。输全血,病人得不到所需要的血液成分,其他成分发挥不了作用,还导致心脏负担,所以成分献血更适合病人。国家规定捐献一个机采单位血小板,按照无偿献血800毫升计。

  每次献血,陆志刚都瞒着学校、瞒着家人,一个人偷偷地去。献完血就回学校继续工作。所以,谁也不知道他默默地用自己身上的血帮助了很多人。

  如果不是2004年除夕夜的一个电话,这个秘密陆志刚可能会一直守下去。除夕夜,兄弟姐妹们正在陆志刚家一起吃团圆饭,照例是陆志刚掌勺。陆志刚是个热爱美食的人,以前在食品厂工作,如今在学校食堂工作,他喜欢琢磨着做各种菜式和中西点心。他和妻子在厨房忙碌着,他们还要准备好明天大年初一的小菜,还有其他的亲戚都要到他们家聚会。这时,陆志刚的电话响了。

  接通电话,是上海红十字会打来的,对方说有个孩子突发白血病,需要用血。很多志愿者回外地过年了,问陆志刚明天能不能去献一下血。电话那头的声音,异常焦急。陆志刚心里咯噔一下,大年初一去献血,肯定瞒不了家里人,妻子会不会不同意?再者,中国人大年初一有很多忌讳,连说话都要很小心,更何况是要献血。可是,如果不是情况紧急,红十字会也不会挑这个时候找他。

  “如果我不去,会怎样?”陆志刚问。对方说,如果孩子明天不做手术就有生命危险,做手术的话就有70%的生存希望。听到这个回答,陆志刚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挂了电话,陆志刚发现家里人都在看着他。看他一脸凝重的表情,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他明天去哪里。陆志刚知道,这个秘密守不住了,他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妻子沉着脸一言不发。过了好一会儿,妻子才说话:“我是不想让你去的。大年初一献血,以后一年都要献血了。当然,我知道这是迷信,明天你不去也不可能,人家孩子等着你救命。我不是气你去献血,是气你瞒着我那么多年。你觉得我境界不如你高,会不让你去献血吗?你有没有把我当你老婆!万一你身体出现什么问题,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你说你一共献了多少血了?”陆志刚笑了,他知道妻子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是心疼他。他乐呵呵地说:“不多,偶尔去献一次。”

  家里的兄弟姐妹听说他要去献血,也都激动起来:“去吧,哪怕1%的希望都要去啊!一条人命呢。明天我们帮你烧菜,你只管去献血,回来就等着吃饭。”陆志刚的心里暖暖的,原本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小小的幸福感,因为得到家人的支持,这份幸福感突然扩大了。

  谢绝了血液中心派车接送,年初一早上,陆志刚吃了早饭,骑了半小时摩托车来到医院。救命的血小板流进病儿体内,孩子得救了!陆志刚献血记录本上又增加了800毫升。

  按规定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不能见面、不能有联系。所以,多年来陆志刚也不知道他的血救了多少人,救了什么人。唯独这一次,他大年初一救的这个孩子,他在多年后见到了。也算是缘分吧,几年后在“世界献血日”的活动中,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陆志刚,不远处的这个十多岁的孩子就是当年他大年初一救的那个孩子。这个孩子看上去很健康,不像是生过大病的样子。因为在活动现场,陆志刚也没有机会跟这个孩子说说话,但是陆志刚看到了这个孩子,心里就特别开心,甚至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是他的血救了这个孩子,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那一刻,陆志刚觉得无比的自豪,这也让他坚定了他的献血之路要一直走下去,直到他走不动了。

  直到退休前,他最后一次献了血

  打算献血到什么时候?随着年龄的增加,陆志刚的妻子不时地会问他这句话。妻子是担心他的身体。按照国家规定,献血者的年龄上限是55岁。陆志刚一直说到时候就不献了。

  陆志刚有了稳定的工作后,家里的经济条件逐渐宽裕了。女儿工作后,家里更没有了后顾之忧。妻子总希望陆志刚能用献血以外的方式去回馈社会。陆志刚的确做了很多。他资助了两个贫困学生读书各三年,还帮助照顾小区里的孤老,他还积极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可是,他在做了这些的同时,并没有放弃献血。

  血液中心电话来了,他就毫不犹豫地去了,只是去10次,他可能只告诉妻子两三次。他不希望让妻子太过担心,所以献完血回来就装得跟没事人一样,照样上班、做家务。

  单位里组织的无偿献血,他也积极参与。单位里组织的献血,是有营养费的,但是陆志刚坚持着自己的理念,既然是无偿献血,就不该拿一分钱。所以,单位里献了三四次血,拿到的几千元,他都捐给了社区的肢残人协会。他觉得,他自己也是一个残疾人,但他是幸运的残疾人,他的残疾对他的生活并没有很大的影响,他还能得到一份好工作,所以他想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其他的残疾人。

  2010年1月,有位四川孕妇怀了双胎,在上海动手术,需要备血。当时,血液中心召集了4位志愿者,陆志刚是其中之一。但其中有两个年轻的志愿者,前一个晚上喝了酒,检查血液指标不合格。于是,院方和陆志刚及另一名志愿者商量,每人献双份血小板(相当于1600毫升全血)。

  当时,陆志刚已经56岁,超过了55周岁的献血年龄上限,每次献血前都需要签署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书。签字的时候,陆志刚其实心里有那么一点点担心和害怕的,毕竟岁数上去了,献双份怕身体吃不消,但是看着孕妇家属,他又心软了。

  这一次,他更不敢告诉妻子,他自己都有些害怕,更何况是妻子。当天献完血,他在病床上休息了6个小时。回家后,他将近两个月时间腿脚发软,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隔了两天,他破天荒地叫妻子去买老母鸡炖来吃,这还是他第一次在献血后想要补一下身体。妻子很警觉,问他:“是不是去献血了?”他笑着打马虎眼,说是单位工作忙,有些累了,所以想补一补。

  2012年,他58岁,在献血界算“高龄”了。当时志愿者团队中有队友说网上有一名贵州网友求助,孩子白血病在上海治疗要用血。陆志刚知道后,立即赶到了这孩子所在的医院,献出了一份血小板。那时,孩子妈妈跪在陆志刚和另一个志愿者的面前哭着说谢谢。心肠软的陆志刚,眼圈泛红了。虽然他已经是“一把年纪”,但是他觉得只要他力所能及,就要去做,能帮一个是一个。

  就在这年的7月,卫生部制定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规定无偿献血年龄上限首度由55周岁延长到60周岁。陆志刚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妻子。妻子说:“没这个新规定的时候,你不早就自动放宽年龄上限了吗?”陆志刚笑了,他知道妻子言下所隐含的是对他的心疼和关心。

  虽然新规定把无偿献血年龄上限延长到60周岁,但前提是必须身体健康。陆志刚的身体一直以来都很好,但是没想到的是,疾病说来就来了。陆志刚原本打算献血一直献到他退休。可就在2013年初,他59岁的时候,他又献了一次血。这一次,他觉得人特别累,腿迈不动的感觉,不服老都不行,他暗自感叹。这一次,他告诉了妻子。他有些惆怅,献了那么多年,终于有这么一天他感到无力了。

  果不其然,这一次献血成了他最后一次献血。距离他献血到60岁的梦想,还差一年,他不得不提早退休了。这年7月,陆志刚查出患上了糖尿病。他开始忌口并接受治疗。妻子说:“我终于不用担心你是不是又偷偷去献血了。”

  不知道是不是陆志刚好人有好报,他的糖尿病发病之初很严重,但是过了大半年就控制得很好了,连医生都说奇怪,怀疑是不是一开始误诊了。陆志刚笑说,可能他的身体跟他的血一样特别。

  今年3月,陆志满60周岁,正式退休了。退休后的他也没有闲着,跟妻子两人参加街道社区的各种志愿者活动,虽然他不再献血,但他的一腔热血依旧。每次看到采血车,他都会想起1999年的那一天。回想这15年,他庆幸自己那天的闪念,让他的人生变得有价值,15年,38次,累计献血13800毫升……

  采访小记:见陆志刚之前,看他的资料,他得过那么多荣誉和奖状,有那么多助人为乐事迹,我的脑海中描绘出的是一个思想传统、一板一眼,甚至有些严肃的老人。当他开着他心爱的三轮摩托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真的傻眼了。眼前的陆志刚特别精神,身板硬朗,根本看不出已经60岁了。

  我的心里一直抱着一个疑问,是什么动力让一个人坚持献血15年,坚持做着各种好人好事。言谈之中,我发现他真是有着一腔热血。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1971年,他从部队回来,就花710元买了他的第一辆轻骑摩托车。当时的710元称得上是一笔巨款了吧,他为了自己的爱好就毫不怜惜地把钱花了。后来他又先后买过几辆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前两年,考虑到年纪大了,他才把他的两轮摩托车给卖了。

  与此同时,这么一个硬朗的大男人还有着细腻的一面。他喜欢下厨,喜欢琢磨着做各种中西点心。这个年纪的男人,会烤蛋糕的应该不多吧,陆志刚就是一个。闲来无事,他就在家做各种点心给老婆和女儿吃,如今外孙女也是他的忠实粉丝。

  正是他这份对生活的热爱,让他充满感恩之心,让他有这份温暖的爱心去帮助别人。他说,想到能帮到别人,他就很开心。我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陆志刚自己都不曾意识到,他的内心有着英雄情结。什么是英雄?就是救人,还要有担当。一个人一生中能救很多人,真的是一个英雄。他对妻子的隐瞒,也是一份承担。这个酷爱摩托车的男人,当他迎风驰骋的时候,内心的这种英雄情结铸就了他的热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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