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鲜花店
最近,王蕊每周六都会到妈妈的花店帮忙,其中有一个男人引起了她的注意。男人叫章宏建,他每周都会来挑选鲜花,而且每次挑的种类都不同。
王蕊觉得章宏建能坚持给太太送花,实在难得,所以他每次来买花,她都会在价格上给他一些优惠;他打电话来预约,她也会把最好最美的那束花留给他。
“章先生又来买花啊?”王蕊见章宏建进店,连忙放下手机。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其实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是王蕊怕他会来,所以一直没有关门。
“嗯,今天下雨,所以来晚了。不好意思啊。”章宏建像以前一样挑了花,然后付钱,顺便和她聊了几句。他很健谈,加上说的话题都是王蕊感兴趣的,所以不知不觉就聊到九点。
章宏建一看时间不早了,就赶紧捧着花离开了。王蕊看着他在雨中的背影,觉得他的太太真幸福。
这时,老妈到店里来找她,正好撞见这一幕,于是把王蕊拉到一边,悄声说:“这个男人不错呀,他在追你啊?”
“妈!人家有老婆的。你看他每周都来买花,肯定是送给他太太的。”王蕊脸一红,连忙澄清。最近,老妈总是变着法子催她找男朋友,她都快被烦死了。
“咦?他居然结婚了?”老妈一脸惊讶和失落的表情,然后接着说:“那你可得抓紧点,明天就相亲去,别来店里帮忙了。”
王蕊叫苦不迭,她也想找个好男人嫁了呀,但是这年头想找个合适的好男人真困难。她觉得像章宏建这样的男人就不错,可惜他已经“有主”了。
王蕊没办法,只能去相亲,但是这次见的男人,刚吃完饭就躲进洗手间迟迟不出来,最后还是她买的单。相完亲,她就把他的电话给删了。没想到,王蕊第二天却莫名奇妙地收到一大束鲜花,还是她最喜欢的香水百合。难道是那个抠门男送的?
同事们纷纷围过来,夸百合花好看,王蕊却觉得它是烫手山芋。如果真是抠门男送的花,她宁愿把花都扔掉。
晚上,王蕊去同事莫小珊家吃饭,竟然看见她家里也插着鲜花,走过去一看,才发现是前天被章宏建买走的那一束花。
她特地在他的花里加了风信子和薰衣草,数目和这束花一模一样!
难道章宏建的爱人就是莫小珊?但是莫小珊一直说她是单身啊!
王蕊起了疑心,于是问莫小珊是不是交男朋友了,他经常送花吗?莫小珊表情幸福地说,他送过两次花,是半个月前才开始追她的。
王蕊很惊讶,因为章宏建早在两个月前就开始买花了,买了有六七次!那么之前那些花他都送给谁了呢?
下一次章宏建来买花的时候,王蕊就多了个心眼,她在后面远远地跟着他,果然看到他把花送给了另一个女人。原来他根本没结婚,而是同时脚踏几条船。亏她还那么欣赏他,看人果然不能只看表面。
章宏建再来买花时,王蕊就没好脸色给他了,留给他的花都是别人挑剩下的,和他说话也冷冰冰的。章宏建很不解,问她:“我哪里得罪你了?”
王蕊一甩头发,说:“本姑娘不高兴看见某个臭男人,就算现在没被识破,迟早也会翻船。”
章宏建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匆匆接了个电话就走了。王蕊把他碰过的花统统扔进了垃圾筒,亏她还把他当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到头来却发现骑白马的是个渣男。
后来章宏建打了几个电话给她,都被她挂掉了。他居然还好意思打给她?脸皮真够厚的。想到他,她就觉得厌恶,从此不再去老妈的花店帮忙。但是没过多久,她却又见到了他,还是在她任职的公司里,几个上层领导站在他旁边,态度都很客气。
难道他就是公司高薪挖过来的技术顾问?最近公司发展了新项目,但是技术不过关,所以特地从竞争对手那边挖来了个高级总监。
女同事们对章宏建频频示好,只有王蕊能躲多远躲多远。晚上,公司在酒店为章宏建接风,所有员工必须参加,虽然王蕊一点也不想去,但是也只能硬着头皮参加。
不知道为什么,她被分配到章宏建那桌,还坐在了他身边。虽然她只顾着埋头吃菜,但是这一桌的人却频频给她敬酒,她推不掉,没喝几杯就有醉意了。
当她再次举杯时,章宏建一把夺过她手里的杯子,说她不能再喝了,还对大家说如果再有人要敬她,他替她喝。
大家纷纷起哄,说他俩潜伏得可真够深的。
王蕊急了,说她和他是清白的,他女朋友莫小珊就在旁边,他想追的人一直是莫小珊。但是莫小珊矢口否认,还把他往王蕊怀里推,说章宏建是个好男人,要懂得珍惜。王蕊整个人都蒙了,莫小珊居然可以大方到和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友,还大度地替章宏建打掩护,说他从来没追过她。王蕊想要解释个明白,但是醉得太厉害,大家都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散场之后,大家把送王蕊回家的光荣任务交给了章宏建。王蕊一百个不乐意,但是没人听她的,最后醉醺醺的她被塞进出租车里,由他护送回家。
在车上,王蕊想和他保持距离,但是身体根本不听使唤,还好他没对她怎么样。下车的时候,他过来扶她,却被她吐了一身。说真的,她不是故意的,但是看他一脸狼狈的样子,她很开心。
谁知第二天,老妈就朝她挤眉弄眼,还说改天带小章到家里来吃饭,让老爸也见见。王蕊急了,连忙说章宏建作风有问题,她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但是老妈半点都不信,还说他看着不像那样的人,让王蕊好好把握。
王蕊哭笑不得,他骗得了同事,骗得了老妈,却骗不了她。她绝对不会给他好脸色看的,也绝不会心软。
从那天起,同事们都开始八卦她的感情生活。这个问她每周收到的花是谁送的,那个问她和章宏建发展到哪一步了。她气得不行,说她和章宏建没有半毛钱关系。
为了避嫌,她在公司尽量避开章宏建,除了谈公事,基本不和他说话。下了班,她更是和他彻底划清界限,打电话不接,公司聚会不去,总之能躲则躲,但是她万万没想到,他会跟到她家里来。
这天,她去超市买了点东西回来,打开门却看见章宏建在和老妈包饺子!老妈还笑呵呵地夸他包的饺子好看,而且他还一口一个阿姨地把老妈哄得团团转。
王蕊简直火冒三丈,进了门就把章宏建往外推,警告他别再来烦她。老妈却说她没礼貌,不应该这样对待章宏建。王蕊气得放下东西就冲出门去,章宏建连忙追下楼。
“你到底想怎么样?”在楼下,王蕊甩开章宏建的手说,“在公司,你故意挡酒让同事误会我,现在,你又故意找上门让我妈也误会我。你有那么多女朋友了还不够,还想追我,你还有没有一点良心啊?”
“王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真的!你听我解释,我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章宏建连忙拉住她,说他好几次想解释,但是她都不听,还故意避开他,他只能上门来找她。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我都看到了。你没有女朋友?骗谁呢!你每周都来花店买花,送的女人还都不一样!章宏建,我对感情是很认真的,你花心那是你的事,但是别来烦我。”王蕊气冲冲地说完,就扔下他走了。
她没想到他脸皮这么厚,亏她之前还有点喜欢他,真是瞎了眼。她飞快地往前走,却在过马路的时候,差点被车撞,幸好有人从后面拉了她一把,她才避开那辆车。
“谢谢你。”王蕊回过头说道,却发现拉她的人是章宏建,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让他别再跟着她。
晚上九点钟,王蕊回到家,发现章宏建居然还没走!她没好气地说:“你还在这干吗?”章宏建却告诉她,之前那些花全是替以前的老板送的,他只是个跑腿的。本来他不用亲力亲为送花给那些老板想追的女孩,但是他又想见到她,所以才主动到鲜花店里买花,谁知道却被她误会,以为他很花心。
王蕊半信半疑,他该不会在编故事蒙她吧?
章宏建拨通了莫小珊的电话,把手机递给她,莫小珊跟王蕊解释了一通之后,王蕊才发现真的是自己误会他了。
章宏建说,他之前一直没告诉她,是因为那时他还没跳槽,老板不准他向外透露。寄人篱下,他有苦难言。但是跳槽到她的公司之后,她却处处避着他,当他是洪水猛兽,他一次解释的机会都没得到。
说到这儿,章宏建从身后捧出一大把香水百合,说她之前收到的那些花都是他送的。王蕊有些惊喜,又有些犹豫,她低头看着花说:“谁知道你还有没有送花给别人。你之前给那么多女孩送过花,经验老道,让我怎么相信你对我是真心的?”
老妈却突然从后面跳出来,高声嚷嚷:“这一点,我可以作证!”
原来,章宏建早就和老妈通过气,说他想追王蕊,老妈二话没说就同意了,还给他打掩护。老妈每周末都出去进货,就是为了腾出时间给她和他单独相处。两个人一起合伙商量,她能不中招吗?
好啊!原来他们两人是一伙的!王蕊接着过花,心里甜甜的,嘴上却不依不饶:“那谁,别以为我妈同意,就代表我同意了。革命尚未成功,还需继续努力!”
话音未落,老妈和章宏建的脸上都笑开了花。
4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忽然心血来潮,去了一个我根本不清楚为什么要去的地方。在那儿,我因为一个小小的偶然事件而结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子。那女子长得阳光明媚风采照人,一下子勾去了我的魂儿。我认为这绝对是命运的有意安排。她叫白玫,跟我一样也是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不难想象,我俩很快就黏糊得掰不开了。那阵子,我如痴如醉,灵感泛滥,才华横溢,
一首接一首的诗作涌出笔端,又一首接一首地发表出去。我的成名作《远乡的十四行爱情诗�五首 》就诞生于那个时期。
我跟白玫的爱情结果是:我成了诗人,她成了诗人的妻子。自跟我认识的那天起,她再也不写什么诗了,而是全心全意地爱我。当然,她仍喜欢谈诗,还算个相当不错的诗歌鉴赏家。我俩的情书全用诗体写成。我想一旦我的名气再上升一截,我的诗体情书就会出版畅销了。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将她调到我身边�
在那时,调动工作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双职工想生第三胎。为了将白玫调进市里,我跑瘦了腿磨肿了嘴。
不过,总算把妻子调来了,我俩兴高采烈地过了一礼拜新婚般的生活。然而,自她到新单位上班那天起,我俩的苦难就开始了。她原来的工作是在政府部门,给领导当秘书,天天都受人尊敬,现在却让她当那该死的营业员,而且常因完不成任务而罚奖金扣工资。所以,在她每天下班回家之前的那几分钟,我就有一种地震前的恐惧感。她不再是那个爱诗的至纯至情的女孩子,而成了一个凶悍泼皮的母老虎。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怪我这个丈夫的无能,不能给妻子以幸福。我只好硬着头皮听她的发泄咒骂,听她以威胁的口吻说要弄个原子弹把这个城市夷为平地。我只能一边做饭洗碗一边听她的血泪控诉。当我忍受了一个礼拜到了极限时,就跟她大干一场,把世界上最刻毒的语言都兜出来。若还不过瘾,就辅助以轻量级的拳脚。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好多天缓不过气来。离婚书也写了一厚沓,装订成册完全是一部愤怒的匕首般的杂文集子。
但我们终究没有离婚,一是因为我们的婚姻毕竟有爱情的基础;二是因为我们没留神却合作了一个孩子。在弱小的孩子给我们带来不曾有过的劳累和沉重期间,我俩只能相依为命携手长征。我当然无法写诗,要写也只能写:啊,尿布�哦,大便�当孩子进了托儿所我们稍有空闲时,空闲时间再次被争吵占领了。争吵也只有一个内容:她的工作问题。
不长时间,我的头发就开始变白了,真正是人未老而鬓已秋。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最宝贵的生命已经成为我担负不起的沉重的包袱。我想惟有死亡才是根除这种灾难的灵丹妙药,它能解脱一切,它能一了百了。
当然我并没有死,因为有孩子。孩子怎么办�我小时候就死了父亲,因此我深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多么苦难�可我又无法忍受夫妻间这种非人的折磨。他妈的,难道就没有一丝阳光注入我们这阴暗潮湿的家庭之地吗�
奇迹出现了,事情发生在春天的某个日子。那是礼拜四的下午,我妻子的周末,她带着一种我们恋爱时的微笑回来了。我问她有什么高兴的事,她的脸颊顿时羞红起来,犹豫了半天才告诉我。原来,有个男顾客送了她一束迎春花,而她又不知道那人是谁,因为花儿是别的营业员转交的。我的脸上立刻不高兴起来,她以为我在吃醋,就要解释什么。我慌忙制止说,我也很高兴呢,这说明的我的妻子漂亮嘛!再说人家送的是鲜花,又不是牛粪。这也确是我的心里话,因为我招架不住了,我可以忍痛让别人爱走她。
自此,每个星期四下午,也就是说,在妻子的每个周末,她都带着一束鲜花笑吟吟地回到家里。那些花儿各式各样,全因季节的变化而变化,都是从郊外新采来的。我想,这或许是某个大学生的浪漫行为,因为我上大学时,也给一位翘鼻子的书店姑娘送过鲜花。我妻子为了表示对那鲜花的满不在乎,就当着我面扔进拉圾堆。这绝不是她的本意,因为她完全可以让我压根儿不知道这回事嘛。
鲜花出现在我们家庭,不能不说是一种危险信号。我本欲提醒她,但发觉没有这个必要。因为鲜花的出现使她恢复了先前的一切可爱之处:兢兢业业地领导我们父子俩过好小日子,抢着干家务活,整天谋划着给我添置衣服。而且开始打扮,又素雅又纯洁,既像个女学生,又像个家庭主妇。整夜跟我有说不完的话儿,给我说她碰到的一切有趣的顾客,再也不提她的以干代工有什么委屈了。当我俩绞尽脑汁也猜不出那个送花的是谁时,她高兴地说了一句非常非常重要的话:“有意思,生活真是有意思�”
我很有兴趣地告诉妻子,希望她尽快弄清那个送花人的真实面目。于是她每个礼拜四的下午就特别留心,用她那双乌黑的眸子扫瞄每一个走入营业厅的男子。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总是在她没留神的时候,由那位女店员转来一束鲜花,问那男子是何等模样,回答总是含糊其辞和带着某种些许醋意的神秘的微笑。
妻子就有些不安了,说,搞得人家这么痴迷,又不能回报,实在是犯罪。我说你去爱吧,咱俩离婚得了。她说放屁,你死了我也不嫁人。我说在80年代,那个送你鲜花的人绝对不是个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者,他肯定有本质的要求。
事情不幸被我言中。有一天,妻子神色不安地回来了,除带了一束白菊,还有一张鹅黄色的字笺。字笺上写道:“请明天下午一点在公园木瓜亭东第三只长椅上一会。不来也罢。”妻子绝对不去,但我做了耐心劝导,主要理由只有一个:权当改善生活呢。妻子总算答应了,并且,我俩还准备了对付那男子的台词。
那天的公园阳光很好,风景也相当媚人。白玫坐到指定的凳子上,我则躲到隐蔽的远处。我发现妻子像受刑似的坐在那儿。时间已超过了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学生和三个拖儿带女的老太太到她身边坐过,再没有出现其他人了。在返回的路上,妻子说,有三个男人神色不对,其中肯定有那个送花的人。我说不是三个,而是30个300个甚至更多,因为男人见到你就自然联想到鲜花,因为再漂亮的风景也没有美女好看。妻说我是拍马屁,我说这是惟一的优点。
当天夜里,我改写了一首诗:
花儿们都到哪儿去了�
花儿们都被小伙子摘掉了。
小伙子们都到哪儿去了�
小伙子们都给姑娘献花去了。
姑娘们都到哪儿去了�
姑娘们都嫁给丈夫了。
丈夫们都到那儿去了�
丈夫们都给妻子采花去了。
读了这首诗就会明白,那个给我妻子送花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丈夫海桅。海桅正是我的笔名。
当我知道送鲜花不可能成为永远的秘密时,我就趁早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白玫。她有点生气:
“你干吗要说出来�”
稍顷,她又说:
“其实,我早就知道。”
静默了好久,她摸着我两鬓的几绺白发,深情地说:
“真对不起,真没想到我害得你费了那么大的心……我会让你的头发变黑的。”
诗人和她的妻子拥抱了。
我和陈先生的感情,一直伴随着距离的改变。
本科的时候,是南区18号楼和34号楼的距离。其实就是前后两幢楼。但每到晚上,各自回寝,就算楼离得再近,也是分开的。18号楼每层楼的洗漱间正对着34号楼的阳台,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陈先生寝室的灯光。我常常在水池边洗衣服,边看着对面的灯光,就看出神了。
那时,陈先生大概是在对着电脑看网页,或者和寝室兄弟们谈笑风生吧。我的反应往往是拿出手机,发短信“要求”散步。刚在一起时,陈先生还处于兴奋阶段,常常主动要求散步。新鲜期一过,他就总是“被散步了”。散到后来,总是陈先生说,我们回去吧。现在想来,果然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分离。
周末的时候,就变成了复旦和虹口的距离,因为我每星期都回家。回家一般要分开一到两天,最开始时,陈先生主动要求载我回家,后来就变成骑着他的宝车载我去公车站,周日下午或晚上再去公车站接我回宿舍。
放假的时候,就变成了上海和上虞的距离。陈先生回家了。所以那时候放假总是让我有点闷闷不乐,因为陈先生在家胡吃海喝得乐不思蜀,常常不给我发短信,几次小分手也是在这期间。这导致后来放假时陈先生报什么辅导班,我就跟着报班,这样就可以赖在学校不回家了。GRE、法语班、GMAT班,就是这么上下来的。
后来的两个学期,就变成了香港和上海的距离。陈先生和我一前一后去了香港分别交换一个学期。那算是异地恋的演习吧。期间,我曾偷偷坐火车去深圳见陈先生,而我在香港时,陈先生也悄悄去见我。至今,我仍然为自己临时在bbs上发帖找到黄牛买去深圳的硬卧车票,20小时在车上不喝水不上厕所千里寻夫的莽撞行为而自豪。要知道,我们那时在一起还不到5个月呢!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2008年8月开始去了真正的异国。我去了群山包围的科罗拉多州,而陈先生则去了法国南部小镇。陈先生的寄宿家庭没有网络,只能由我打到他们家的座机,日日不断。
2009年的春天,陈先生结束了语言项目,来到巴黎的“郊外”,开始了两年在山上的日子,那是我频繁造访法国的两年,情况也逐渐变得好起来了。陈先生住在一个人的宿舍,有网,有自由的时间,过了几个月,还搬到新宿舍,竟然有自己的座机!我很敏捷地找到了极划算的电话套餐。
那些分离的日子,总是在盼望着什么时候能见面。在一起时,却又担心时间流逝,而在分开的前几天,我往往会突然变得很伤感。一次次的机场送别,想起来总是令人心伤。
记得上次陈先生要回巴黎的前一天,我问他,我们现在在一起,是在做梦呢,还是真的呢?陈先生开玩笑说,在做梦啊,明天梦一醒,我就已经在法国了。这句话让我哭了整整半个小时,现在想起来依然让我流泪。陈先生始终不能了解为什么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会让我有如此大的反应,其实我自己也不了解。
我想,可能我知道每次的相遇,再快乐,最后都会分开。这就像人不想从美梦中醒来,可是天总会亮,醒来是不由人的。时间总在走,分开也是不由人的。庄周梦蝶读了很多遍,可是在现实中,我始终不能参透。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到2011年春天时,陈先生从“郊区”搬到了巴黎市区,虽然变化不多,但感觉我们之间的距离又缩短了一些。2011年9月,我从科州搬到了普林斯顿,之前的8小时时差变成了6小时,直飞航班也变成了可能。
今年的9月,陈先生将进驻纽约,对于每周都可以见面的事实,想想都很兴奋。而到明年在普林和纽约之间找一个mid——way住下来时,异地恋就会完全结束了。
借用沈从文语,我看过很多地方的云,走过很多地方的桥,但只爱过一个正当好年华的男子。我非倾国倾城,你非潘安宋玉,我们只是大漠中两粒细小的沙。可是那飞沙走石也无法分离的一粒沙,从今以后就是我的世界。
与你相守,就算一箪食,一瓢饮,我也不改其乐。
虽然距离我们的六周年还有两个星期,可是心中泉涌之情已不能压抑。谨以此文献给我爱了六年的陈先生,也献给为爱走天涯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