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德国拾荒男
我的男人,我叫他兔子,德国男,处女座。
曾经有两个朋友的话,让我在上不上兔子的贼船一事上摇摆不定。一个痴气的书店老板说:“节俭型处女座不能选,他再好也不会对你很好的。”而一家世界500强公司的营销经理则说:“想好好过日子,就要找处女座这样顾家持家的男人。”
最后,传说中耳垂过肩的刘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刘备只凭着大耳垂带来的好福气,就能忽悠到诸葛亮张飞关羽赵云等英雄帅哥帮他当上皇帝。看着兔子的大耳垂,我想我跟着他,吃不到肉,也能喝点汤吧?
一开始,兔子的良好生活实用性能,让我觉得那个营销经理的话,简直是天下最英明的择夫哲学。
家里的水管漏水了,他能把墙扒开,把水管扭正,换新;物业配置的柜子没有把手,他配上看起来浑然一体的把手。没有家具也不用愁,他自己买来木材,加上到处搜罗的垃圾边角料,吭哧吭哧地做出了柜子、茶几,再配上了分毫不差的玻璃。
除了手工,他还表现了一个德国男人优异的多功能性。
作为一名学过两个专业的工科博士,他可以写出充满想象力并不失幽默的情书。没事的时候,他喜欢用电脑画画卡通,用手画画油画。
每次买完药回来,他都要检查它们的药效。因为他的细心,我免于享用大夫给我开的哮喘药,因为实际上我犯的只是小小的咽炎。甚至在我的IBM黑屏、电脑专家都说医治无效的时候,他也能够把主板拆下来,去五金市场买了电吹风,用锡纸包起来吹了吹,装回去就又重获新生了。
但是,书店老板的话也慢慢开始兑现了。
我们吃饭,都只去固定的那几家餐馆,每次只点两个菜,品种在小范围内恒久不换。当我蠢蠢欲动于路边的苍蝇馆子或者看起来很有情调的餐馆时,他会把他的德国棕眼珠转到左边说:“你见过用回收垃圾油炒的菜吗?”或者转到右边说:“那是暴发户去上当的地方,你是吗?”
去商场买东西,他会说:“这个东西成本只有50块,不值得。”去了批发市场,他又说:“这看起来很廉价,材料是化学的。”
背着重达25公斤的登山包,他还拉着我一头臭汗一路小跑去赶公交车,我终于发飙了,在人群中逆流而行,发出河东狮吼:“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
他无辜地摊摊双手,“你要看我如何对自己的,这样就知道我对你其实是很好的。”我看看他那些服役10年左右、大洞小洞无数的衣服,羞愧得想放声大叫:我不认识这个收废品的外国佬。
最初的时候,兔子把捡来的门改造成了精致的茶几,捡来的窗棂挂在墙上做装饰品,捡来的咸菜罐子们则种上了水培植物,朋友们都一直称赞他是个能干的“拾荒达人”。
后来,情况就发展得不那么美好了,什么破枕头、破包、破盒子,都要从我家经过一下,才能真正成为垃圾。
每次回家的时候,他都要走几层楼梯再坐电梯。当然不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一路检阅垃圾箱。出门的时候,电梯到了,经常还要等一等,因为垃圾箱旁又有宝贝了,需要先送回家。“有几个有钱的邻居真是件好事,总是能捡到有用的垃圾。”这种看问题的角度我不得不服啊。
偶尔我顺手给他捎上几个捡来的纸箱子木盒子,他的眼睛就能高兴得从棕色变成绿色,并且厚颜无耻地提出了新要求:“鞋盒里塞鞋子的那纸用来包装特别好,能帮我去找点吗?”
有两件事情让兔子遗憾多年,一直念叨。第一件事发生在10年前的法兰克福。在赶往机场的路上,他发现了一条很现代化的义肢,完好如初。但是由于磨叽的他总是处在误机边缘,没能拾得义肢归。
另一件还是在法兰克福,他在路上发现了一台锃亮的不锈钢咖啡机。这个时候,他完全忘记了他一直教导我的“拥有咖啡机只会让我们不停地喝咖啡,不利于健康”的论调,简直欣喜若狂。但他不能带着这件美妙的垃圾上路,因为他得去大使馆办事。当然,等他办完事,这件宝贝已经芳踪杳渺了。
兔子从来不肯给我买花,理由是花摘下来就没有生命了。我虽然愤愤地认为他完全是抠门,偏总也驳不回人家的道理。
可情人节总得送点礼物吧?我可一早就跑去超市给他买了情人节礼物——一把华丽的拖把,当然是促销的。
但是,这个榆木脑袋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还不断强调,情人节是美国人发明出来的,纯粹是个商业节日。谁管这些破真相呢?我们女人就是要点气氛和感觉不行吗?我气得昏睡在床上。
醒来时,发现桌上醋瓶子里有一支玫瑰花。鉴于他有从垃圾堆捡花回来孝敬我的前科,我气更不打一处来。正想装视而不见,叶子上异样的两个小东西让我笑起来:一对精致的绿松石小耳环。原来还没有傻到德国去!
我愤怒时,会用普通话长篇大论地发表我的愤慨,这个时候他比全天下的中国男人都懂得忍耐。不管我言辞多么激烈,他只会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最后默默地吐出两个字——“不懂”。我就像一只瞬间被放掉气的气球般瘪了下去。
有时,我童心大发想要买个玩具或者可爱的衣服之类的,他就用台湾腔做着鬼脸说:“好可爱哦……”一个德国大汉做着这样的表情,别的顾客都忍不住笑了,而被讽刺的我,只好悻悻作罢。
我永远斗不过他,纵我千招万式,他只有一招:四两拨千斤。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的处女座,每次出远门时,兔子总是要提前一周甚至更长时间准备行李。
那种准备的隆重程度,不亚于去南极考察、月球探险。整个客厅,会摊着他的箱子,放满包装纸、包装袋;茶几、桌脚、门后和墙上,会贴满捡来的透明胶带。卫生间里,旅行套装更是很早就摆出,时时提醒我:俺要出门了。虽然大部分时候,他只是回欧洲的家小住一阵。
更可气的是,他的完美主义,总是处在未完成时态,因为他永远都不能在快要误机之前打包停当。结果就是,每次他走后,我都得把那些铺得满地的纸盒纸箱摞起来,再疯狂打扫一番。这时,我总会精神焕发,有一种甩了他,开始新生的想法。
当然,看到他走之前划分整齐的、装在玻璃瓶里怕我伤到手的洗碗剂,或者衣柜里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摆放的我的内衣外衣,或者那些他亲手为我打造的多功能家具的时候,抛弃他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
对于这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德国拾荒男,我应该敝帚自珍。算了,回头就到楼下垃圾箱去帮他翻翻宝贝吧。
A
崔雨记得沈顾对她说第一句话时,她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其实,那仅仅是一句再简单不过的问候罢了,要不是音响店里放着的王菲的那首《暧昧》作祟,要不是那个傍晚,夕阳的余辉恰好打在了沈顾干净的脸庞上,她想她一定不会有一瞬间的恍惚。
这家音响店,是崔雨下班后经常光顾的地方。她不是个擅长阅读长篇大论的女子,她觉得越经典的东西,越应该短小,于是,她宁愿研究歌词。这家店是她因一次坐车坐过了站才发现的,藏匿在步行街深深的后巷里,装修却讲究,墙壁橘红,让人觉得温暖。店的老板叫沈顾,是个30多岁的男人,手指修长,指甲扁平,手掌微厚。
每次崔雨付钱时,就忍不住盯着他接过钱的手看。后来她来这里的次数多了,沈顾也就认识了她,但仅限于微笑点头而已。崔雨突然就热衷起打扮来,每个月工资一到手,便往商场里跑,买很古典的衣服,上面有精致的绣花和一些亮闪闪的细线,她还在“北京布鞋”买了双平跟布鞋,圆圆的头看起来精巧又可爱。
这样,每次崔雨站在CD架前翻看碟片时,就能感到沈顾收敛着的火热目光,从她的发丝一直游到她的脚趾。她乐于享受这感觉,一层薄如蝉翼的膜,搁在她和沈顾之间,而她是绝不会去轻易捅破的。
B
沈顾的女友崔雨曾见过,她记得那个晚上,当她走进音响店时,就看到沈顾的女友站在凳子上摆放碟片,沈顾的两只大手掌扶着她的腰,抬头看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小心翼翼的模样。看见崔雨,他就朝她笑笑,崔雨也尴尬地笑。当时店里只有他们三人,空气湿湿的像从她手心里渗出的细密汗珠。
她匆匆拿了碟,连名字也未看就付了钱。沈顾接钱时有意无意地碰了碰崔雨的手,崔雨就像触了电般猛地将手收回。她清楚地看到,沈顾的眼角有一丝得逞的笑。而她却仓皇得像个少女,提着冰蓝色的玫瑰包装袋走到转弯口,她还是回头看了,隔着那么远她似乎还能看到沈顾那双含情的眼睛,像是那晚天空悬着的繁星,不停地闪,闪得她的心左摇右摆。
有些事情,开始便知不会圆满,可又难抵诱惑。崔雨对沈顾就是如此。沈顾有他的港湾,崔雨有她的归属。朝毅对崔雨,说不出哪里好,可也说不出哪里坏。他们在一起四年,这爱情就似香口胶,起初香甜可口,再往后便是苦涩难咽。现在,她与朝毅仅仅是中午打个电话或临睡前互道晚安。崔雨是不会与朝毅分手的,四年来这场恋爱早已成为习惯。
在春天逐渐被炎热浮躁的夏天代替时,沈顾给了崔雨一张会员申请表,他说,这是店里的新活动,积分满20分便赠送精美礼品。崔雨将那张详尽的表单细细填了一遍,沈顾接过表单,目光只在电话号码一行停留了一瞬。崔雨不是不谙世事的少女,她懂得沈顾目光的停留意味着什么。
所以当晚崔雨接到沈顾所谓问候客户的电话时,没有一丝意外。她尽量自然地与沈顾聊天,并把声音放得低且轻柔,她知道这种微微带着慵懒的声音,最能引起男人的征服欲。她客气地回答沈顾的每一个提问,保持着若有似无的距离。
几个晚上的“问候”之后,沈顾终于说,崔小姐,我能约你出来见一面么,我想有些问题要见面才能说得清楚。崔雨明知道这是男人的借口,但她还是答应得爽快。这种若隐若现的特别感觉让她的内心激动不已。
C
与沈顾约定的地点,微微靠近城市的边缘,餐厅的落地窗前时常有重型的大卡车,漫卷着尘土飞扬而过,附近还有工地轰鸣的声响。这简直就是一场富有挑战性的偷情,崔雨望着茶杯里慢慢下沉的碧螺春,想到“偷情”二字时,几乎是要抑制不住地笑起来。沈顾坐在她的对面,显得稍稍局促,并不如她想象中的老道,他甚至在切割牛排时,紧张得用错了刀叉。
崔雨想,一个男人面对你时的紧张程度,意味着他对你的重视程度。她也忽然就觉得自己占了上风。她用手托着下巴,显出她优雅的姿态以及白皙姣好的脸庞。她甚至已能看清沈顾眼里的迷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魅力在于现在一般女子缺乏的成熟知性,所以多数时候她保持着缄默,认真倾听沈顾说话,或者两个人都沉默不言,望着彼此带笑的眼,任空气里流动的暧昧,逐渐膨胀填满两个人之间不足一米的距离。
沈顾送崔雨回去,车子一路急驶过黄兴路、书院路,风从车窗灌入车内,再嗖嗖窜入崔雨的衣领里。沈顾很体贴地问,要关上窗户么?崔雨笑笑摇头,眼睛始终望向窗外,眉头紧蹙。
下车后,沈顾顺理成章地轻抱了崔雨。她没有抗拒,只是当沈顾的双手徘徊在她的腰际时,她却没有感觉出想象中的半点温暖的痕迹,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本就燥热,而沈顾那仅仅三十六度的体温,实在让她难以觉察。
分手后,崔雨站在路口看沈顾的车渐行渐远,然后掏出手机拨朝毅的号码。那头传来的是陌生冰冷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不在服务区,请稍候再拨。挂掉电话,崔雨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朝毅的住处。
朝毅家楼下的院子里,像平时一样有三三两两无事可做的中年女人小声地谈着,大声地笑着,她站在朝毅家那扇绿色的防盗门前,犹豫了良久还是用后备钥匙打开了,里面空无一人,被子折叠的形状还是昨天她打理的样子。崔雨软瘫在床沿,脑袋一片空白。她清楚地记得朝毅昨晚临睡前对她说,难得休工假,要在家里睡上一天。当时她心存侥幸,原本已在心里兜兜转转的借口,现在不用忐忑地说了。
她努力想着是什么样的理由让朝毅要对自己说谎,想着想着,就觉得脑子昏沉沉的,胸口闷得发慌,等到暮霭沉沉,朝毅还是没有回来。崔雨拿着遥控器坐在电视机前,不停地更换着频道,无意间却看到电视柜下露出一只包装袋的一角,她走过去拎出来,那个包装袋让她觉得很眼熟,冰蓝色的玫瑰大朵大朵地开,有蓝色妖姬的浓郁,罂粟花的狰狞。崔雨像是突然听到了五月晴天的一声雷鸣,手一松,包装袋里的CD便滑落在地碎成了两半。什么时候朝毅也去过那家音响店?
正在这时,朝毅回来了,看到崔雨似乎大吃了一惊,随后很快恢复平静说,你怎么来了?崔雨并不回答他,朝毅吹着口哨说,我去洗个澡。并没有解释什么。他经过崔雨身边时,崔雨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是香水的魅惑馥郁,而这香味绝不属于她!
不久,卫生间传来“哗哗”的水声。崔雨的思绪纷乱,朝毅是在故意惩罚她,还是早已察觉只是等她先开口,崔雨仿佛一瞬间遭受了重击,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朝毅从浴室穿着睡衣出来,看到崔雨苍白的脸色问,你哪里不舒服?崔雨的眼泪就唰唰地往下掉说,对不起,把你的CD弄坏了。朝毅擦着头发说,就为这点事啊?我还以为你胃疼又犯了。崔雨摇头把CD放回原处,找了个借口就踉跄地离开了。
D
灯火阑珊,崔雨独自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再抬头正站在沈顾的音响店门前。沈顾坐在收银台前低头按着计算器,他的女友坐在一旁翻看着杂志,两个人晕染在橘色的灯光里,看起来一片祥和。崔雨突然就厌恶起那看似幸福的表象来,她转身往巷子外一直走一直走,直到看到如织的行人,听到一如既往的喧闹。
沈顾再次约崔雨,崔雨依旧答应得爽快。她很自然地挽着沈顾的胳膊,走在这个城市的沿江风景带。风拂面吹来,带着腥湿的气息,崔雨穿着系带细跟凉鞋,站在河岸边,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影,在昏黄的路灯下显得落寞苍廖。她笑着对沈顾说,这真是个奇妙的晚上。沈顾望着那些华灯在河水的波澜里璀璨闪耀,没有说一句话。
那次约会后,沈顾再没来找崔雨。
崔雨记得她与朝毅分手那天,阳光灿烂得毫无征兆,她亲自给朝毅做了他最喜欢的红烧肉。他们面对面地坐在玻璃桌旁,沉默地吃着,就像所有即将散场的筵席。饭后她将碗洗净放回原处,然后走到客厅平静地对朝毅说,我们分手吧。
朝毅手里延绵不断的苹果皮断了,没有说话。然后,崔雨拉开门,消失在朝毅的视线里。
那天的风真大啊,似乎是整个秋季最大的一场风了,崔雨走着走着就被吹得泪流满面了,四年的恋情就这样失去。经历了这场暧昧游戏,崔雨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爱情永远要以虔诚的心面对,情感永不能作为游戏,这是铁的定律。
在新婚妻子充满离愁别恨的哭声中,我毅然踏上了异国求学之路。
刚到温哥华,我虽极其思念妻子,然而繁重的学业与急着补习尚不太熟练的英语,使我根本抽不出多少时间顾及儿女私情。妻子的信却是一封又一封地翩然而至,诉说着相思之苦。当我渐渐地适应了异国生活时,才感受到身在异国的孤独。
温哥华的春天,温柔而轻曼,这种舒适的天气更易唤起身在异国的我怀念在襄城与妻子甜蜜的丝丝缕缕。回忆过后继之而来的是更大的失落。可这种失落并没有促使我去寻找其他女人来慰藉自己孤独的心灵,周围许多来自国内的留学生大多在国内都有妻子儿女,他们却都互相依靠关心,两颗同样孤独的心灵碰撞后,不计索求地在国外过起了同居生活。开始我对这种生活方式十分不屑一顾,在我认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们这种生活方式简直就是对爱情与家庭的亵渎。
任何一个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可能都有这样一种痛苦感受,那就是在国外生病。那种不但要忍受生理上的病痛折磨,更要忍受孤独的滋味,令人毕生难忘。秋日的一个下午,在教室里正上课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腹部异常疼痛,大滴大滴的汗珠顺额而下,几个中国同学见势不妙,连忙把我送到了医院,经检查原是患了急性阑尾炎。幸好手术及时,没有造成穿孔。
手术后的第一个夜晚,送我进医院的同学都已回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静得令我心灵窒息的病房里。回忆起在国内时,要有个小病小痛时,父母、妻子都会着急地奔前忙后,爱心浓浓,而今……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心灵的脆弱,面对窗外的明月,我默默地咀嚼着孤独并忍受着刀口的隐隐作痛,泪水打湿了枕巾。
突然我想起了襄城的那个温暖小家,因顾及到经济原因而很少往国内打长途电话的我,再也忍不住寂寞的煎熬,拿起手机毫不犹豫地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久违的妻的轻柔声音在耳旁响起:“喂,哪位?”“我是……”不知为什么我竟无话可说。妻听出了是我的声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呀?我真的受不了了。”听着妻的凄然哭声,我也哽咽了,我当然明白妻子的感受,一个人的长夜总是难以度过的,我一个男人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形单体薄的女人?
我不忍心让妻子再遭受一年多的相思之苦,待她的哭声稍稍平静时,我沉重地说:“要不,咱们分手,你另找一个。”
电话那端,沉默良久。啪的一声电话被挂断了。望着医院病房洁白的天花板,我长叹一声,苦苦思索:为什么分居两地,夫妻俩都被相思折磨着,可是电话里想进行情感的交流时,却无语。难道长久的分离给两颗本相爱的心设置了一扇难以跨越的心灵帷幛?正想着,伤口的疼痛又紧跟着袭来。
出院那天,留学生朋友为我小庆。在他那间租住的小房里,我第一次见到枫,一个来自台北的女子。枫尚未结婚,一个人独自到加拿大求学。枫有着宝岛女人特有的气质,虽是第一次见面,我却和她谈得很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被枫深深地迷住了,我像在国内与妻恋爱时的心态与行动一样,努力地制造与枫的见面机会与情感联络。枫与我的感情随着接触交流的增多而不断升华,我们像异极相吸的两块磁石般深深地相互吸引着。
那一天,我在枫那张小床上突破了心中的那道道德防线。之后,我与枫同居了。我虽有些愧疚于国内的雪芹,但在异国他乡孤独的滋味是没有长期在国外待过的人所难以感受到的。此时,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在国内已有妻女的留学生在国外另觅新欢。也许有人说我的行为,是见异思迁,但的的确确我的感受是这样的。
再也接不到雪芹的来信,我似乎有某种预感,但我没有勇气去求证。
那天,我接到母亲的电话,母亲愤怒地告诉我,雪芹又找了一个男人甚至公然地同居了。三年的求学生涯终于以优异的成绩结束了,而且我还获得了加国的永久居留权。但我还是决定回国一次。因为,我不想因我的因素,而给雪芹设置追求幸福的障碍。
离婚手续办得很顺利。当我踏上飞机准备返回加国时,冬日的襄城雪花飞舞,我突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我和雪芹的感情与婚姻就这样一切消失于无形,虽然在温哥华有着我的另一份真爱,但牺牲已有的爱去换另一份爱的代价是否值得?难道我三年前的出国求学本身就是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