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 – 女娲资源

龙王

东海龙王觉得自己已经力不从心了,预感到应该选子替位了。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夜晚,把爱妃传到身边,唠起了家常。

   “爱妃啊,我已年老体病,应该让位了。”

“您是神龙,哪里会年老啊?”

“嗨!虽然是众神中的一员,还是有一些凡人的秉性在我的身上表露着。”

“是吗?我怎么没感觉到哇?”

“呵呵!其实你早已感觉到了,也经常提醒过我,只不过不好直接对我说而已。”

“大王,不要说这些了,你已经为凡间的风调雨顺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连玉帝也敬您三分。”

“别哄我开心了呀,我的修行同观音菩萨相比差的很远。争名夺利、贪婪和虚荣满贯、是我的致命之处哇!”

“这……”

“嘿嘿!花心也是我的强项,伤害了数个好女子,不然,我怎么会生有九个龙儿?又怎么会有你在我的身边?哈哈!哈哈!”

“嘻嘻!瞧您说的……”

“爱妃啊!提起我那九个小儿,真让我头疼啊!他们的所作所为经常让我在众神面前丢面子,时而在玉帝哪里也难为情啊!”

“从何说起?”

“老大喜好负重,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驮载石碑上;老二 喜欢在险要处东张西望,亦喜吞火,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殿脊、殿角和屋顶上; 老三喜欢鸣叫,生活在海边,却畏惧鲸鱼,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祠堂、寺庙、铁钟上。根据他害怕鲸鱼的特性,把撞钟的长木都雕成鲸鱼状,听说以其撞钟,声大且亮;老四有威力,又好诉讼,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监狱门上,或立于狱门的虎头;老五极好饮食,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鼎盖上;老刘喜好烟火,亦好坐,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庙中佛座及香炉上;老七喜好音乐,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胡琴上;老八喜好杀戮,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刀柄、刀鞘上; 老九好闭口,凡人们常常把他的形象刻在大门铺首上。”

“您真是一位称职的父亲,对自己孩子的生性了如指掌啊!真是佩服您啊!”

“嗨!有其父必有其子吗!这九个小儿,每个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我的影子所在。这些年,他们没少闯祸。为了争宠,为了霸权,为了情敌而兴风作浪,搞的凡间屡次发生海啸、地震等灾害。到底谁能胜任我的位置呢?你帮助我参谋一下吧。”
 

 他们两个各锁眉头,沉思着,沉思着……

在认识富二代男友萧之前,江晓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在网上买的,书、衣服、加湿器、马克杯、果茶零食、泡脚盆、煲汤用的锅。和卖家混熟了,屡屡发生买衣服送袜子、买煲汤锅送饭盒的小惊喜,让江晓燕每天都过得兴头头的。

  但这样的生活,在江晓燕邂逅萧之后戛然而止。萧说,怎么可以到网上的无名小店去买东西,把眼光都买低了,我们家,哪怕是一双皮拖鞋,或者一个晾衣架,也要去金鹰或德基。萧就带她去了空荡荡的顶级专柜,开始了“麻雀变凤凰”之旅。只见那售货小姐亦步亦趋跟着萧,算定了他身上带着十几万的信用卡,服务得无比周全,无比妥帖周到。萧也不辜负人家的殷勤,任何东西,只要江晓燕试了不错,或者他认为不错,他就说:“包了!开票!”

  说真的,一开始就不喜欢这种要啥有啥的感觉的女孩,那是另类,但过了一个月,江晓燕就起了腻,糖太多了发苦,这可不是得了便宜就卖乖的说法。萧一开始喜欢江晓燕,是觉得这小妮子清新得像麻雀,但要想留她做正牌女友,她怎可不化成凤凰?萧就不厌其烦,教她如何吃饭,包括服务小姐分到面前小碟里的菜,都只能碰一两口,决不可吃第三口,不可做出没尝试过五星级酒席的样儿;教她如何穿衣,包括再冷的天,不可以穿雪地靴,不可以穿粗羊毛外套,几千块钱的风衣里,一定要直接穿上万的连衣裙,或者穿深V领的羊绒衫。萧给江晓燕洗脑说:雪地靴穿了像挤奶女工,粗羊毛外套穿了像吉卜赛卖唱女孩,背带裤穿了像发廊洗头小妹,“我的女友怎能这副形象!”萧还教她如何挑化妆品,直接告诉她,价钱低于2000块钱的面霜都是垃圾,“等你用露得清就过敏,或者,穿粗纺羊毛衫也过敏,你就在我们这个圈里出师了,能带出去见人了。”江晓燕很犯贱地想,看起来麻雀就该有麻雀的爱情,麻雀想装凤凰,那就得尾巴上插满彩毛、装腔作势地活着,而装腔作势,是她江晓燕之前从没有体验过的别扭日子啊。

  江晓燕逐渐明白,萧为什么挑了她,而没有挑别的富二代女孩:因为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感受那种居高临下的快意,那种无条件的顺从——花了人家的钱,就无法在精神上取得平等,那是笃定的。江晓燕要是贪恋这份富贵,少不得变成萧身边的花瓶:乖,笑得甜润但从不花枝乱颤;明知男友有些行为很过分,却没胆指出;与二三流的小明星同步穿衣,永远对桌上的食物保持厌食症患者的胃口;永远不可对任何事物兴致勃勃,要做出所有的世面都见过了的样子,恹恹的样子,这就是所谓“富二代女友”的标本。其实,江晓燕一点也不喜欢鱼翅羹和龙虾刺身,在她看来,大龙虾腥冲无比,哪有脚踏垃圾桶,干掉几斤麻辣小龙虾来得快意自在。

  话是这么说,要是没有发生与同事抢项目吵嘴的事,江晓燕一时半会儿还真是下不了决心离开萧。之前,她虽然不再与同事拼网购,不再为一点网购赠品货比三家,不再与同事抬石头去吃路边小馆,但游离同事圈归游离,还真没有跟同事发生过什么正面的冲突。但这一回不同,江晓燕发现所有的同事都很默契地组成了项目小组,单把她撇开了,这感觉……孤独透顶。江晓燕心一横,想玩单干,做一个小项目,但有人冷冷地说:“有肉吃还和我们抢汤喝,也不怕噎着你。就快做少奶奶了,还等着这点利润买花戴?”这话活生生把江晓燕呛出了泪。

  过了年,江晓燕换了一家公司,也和萧分了手。为表明决心,江晓燕退回了所有没动用过的礼物。放弃富二代男友的感觉如何?江晓燕说,就如拔掉了作祟的智齿——是你多冒出来的一颗牙,之前,它老是肿痛,老是发炎,你忍受了一回又一回,今天,终于下决心告别它。如今去顶级专柜试穿新衣,售货小姐已经不再在三米内察言观色、殷勤伺候了,她一眼就能看出江晓燕是来“采样子”,好网购的。但江晓燕从未因此后悔过:她知道,三个月之后,那拔过智齿的地方会长满的,她会习惯所有的账单都自己付的日子。

约翰是一个农民,住在大山里,他与一位大山里的美丽姑娘萨丽相爱了。约翰没有钱,他那小小的农场,是靠银行贷款买的,每年挣的钱在偿还贷款之后所剩无几。然而,萨丽还是答应嫁给他。这让约翰很感动,暗暗发誓要让萨丽永远快乐。

  结婚两周后,萨丽惊喜地发现自己嫁的人不只是一个农民,还是一位才情横溢的诗人。那一天,约翰来到萨丽面前,手里捧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野花。他一边把野花递给萨丽,一边说虽然他买不起贵重的首饰,但只要她喜欢,他愿意天天采野花送给她。萨丽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她告诉约翰这些野花比金银首饰更珍贵。“我还要给你朗诵一首诗,”约翰听了萨丽多情的话异常兴奋,真的朗诵起来:“我要凭那松开的卷发/每阵爱琴海的风都追逐着它/……我要凭那野鹿似的眼睛誓语/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萨丽听了约翰的朗诵又惊又喜:“啊,约翰,真是太美了!这首诗是你写的吗?”约翰的脸红了,但是看到萨丽开心,他也十分开心。“我真不知道你会写诗,”萨丽幸福地说,“以后你写了新诗都要念给我听。”之后,约翰来到了牲口棚,在一堆干草下面摸出一本又破又旧的书——《拜伦爱情诗选》。他刚才朗诵的诗就出自这本书,这是他婚前收拾屋子时意外发现的。让萨丽以为诗是他写的是不诚实的,但刚才她那么高兴,只要能让萨丽快乐,他什么都愿意做。只要他不说。她就不会知道真相,何不将错就错?于是,他认真研读起书中的另一首诗。

  第二天晚上,约翰与萨丽在山间小道上散步。看着月光下萨丽美丽的面庞,约翰朗诵起诗来:“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这些诗句让萨丽无比快乐。

  后来,他们有了女儿。萨丽经常把约翰朗诵给她的诗朗诵给女儿听。女儿几乎刚学会讲话,就会朗诵这些诗。晚上,当女儿入睡后,辛劳了一天的萨丽会坐在床边做一些针线活儿。如果约翰恰好新背了一首诗,他就会朗诵给萨丽听。清贫的日子,因为有爱而十分温馨。转眼间,女儿上大学了。她从小受到了父母的熏陶,对文学情有独钟,报考的是文学专业。大一结束,女儿放假回来告诉萨丽,她读了老师推荐的《拜伦爱情诗选》,惊讶地发现,原来母亲引以为豪的父亲写的诗全都是大诗人拜伦的手笔。萨丽沉默了一会后,问:“女儿,你想说什么?”“我想说,爸爸把别人的诗说成是自己写的,这是不诚实的。”“不,”萨丽平静地说,不但没有气愤,而且眼神里满是对丈夫的爱。“他从来都没有说这些诗是他写的,是我自己这样说的。他是为了让我快乐才朗诵这些诗的。女儿,我们永远也不要对你父亲说我们知道了事情真相,这会伤他的心的。”女儿被父母的爱感动了。父亲这样诚实的人能允许一个错误一错就是20年,也的确难为他了,如果不是太在乎母亲,那又能是什么!

  约翰60岁那一年,还清了所有的贷款。可萨丽却患上不治之症。她在弥留之际拉住约翰的手,要他朗诵一首新诗。约翰犯难了,因为《拜伦爱情诗选》的诗他都朗诵过了。背诵爱情诗多年,加上对萨丽的爱始终不渝,约翰一下子文思泉涌。现场创作了这辈子第一首诗:“群山永远是我们的/直到我们死亡/漂亮的野花飞向天空……我只想把你紧紧地拥抱/和你深深地热吻/啊/你的脸颊犹如山桃花/一片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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