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玫瑰枯萎 – 女娲资源

别让玫瑰枯萎

  1998年,我正在俄罗斯留学。那一年的情人节,莫斯科很冷,气温达到了零下38°C,而且天空飘满了雪。尽管如此,兜售玫瑰的小贩们依然不停地穿行于大街小巷,让这爱情的信物无止无息地燃烧,温暖着那些置身爱情中的人们。

  我是个例外。那些玫瑰只会让我更加寒冷,因为我被失恋的漩风刮到了爱情的边缘。我开始怀疑,这漫天飞舞的誓言的雪里到底搀杂着多少谎言的碎屑?

  我从伤心的咖啡馆里走出来,我刚刚在那里跟叶分手。多么讽刺,这分明应该是一个让情人们牵手的节日,而我却选择分道扬镳。我头也不回地走掉,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就像身后的脚印,我走过,然后被厚厚的雪覆盖住,我忘记。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行在玫瑰和谎言的潮水中,无法靠岸。

  “买束花吧,先生。”

  一个穿得很单薄的老妇人用干瘪的手轻轻拽了拽我的衣角。

  “多少钱一束?”我随口问了一句。

  “您看着给吧,感情是没法标价的不是吗?”

  我微微一怔,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句让人寻思的话来。我抬头看了看她,冷风将她的脸冻成了酱肉般的颜色,却没有阻止她对我微笑。

  她的小摊上摆满了红红的玫瑰,可是生意并不好。

  我随手拣了枝玫瑰,想到自己失败的爱情,便往她那个装钱的纸箱里扔了1戈比,“我的感情就值这些钱”。我耸耸肩,无赖似地说。

  那个数目相当于施舍一个乞丐。

  我把花拿在手里,无人可送。我感觉到玫瑰异常刺眼,似乎在用它的高贵嘲弄我,我将它奋力地向空中抛去,红色的花瓣随着雪花一起飘落在街上。

  这时那个卖花的老妇人从后面追上我,我想大概是我的举动侮辱了她。“我可是在每一片花瓣上都许下了祝愿的”。她埋怨道,“你不该这样糟蹋鲜花。”

  “可是”我嗫嚅着,“再没有人要我的玫瑰花了。”我向她诉说了刚刚失败的爱情。

  “去把那个惹你伤心的姑娘带来,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听。”她略带些命令的口吻说。

  我有些犹豫,但还是拨响了叶的电话。叶披着雪来了。

  “孩子们”,老妇人说,“这是我们这里家喻户晓的故事,可你们中国人未必听过。不嫌烦的话,我就给你们讲讲。”我和叶不约而同地点了头。

  “卫国战争的时候,”她讲道,“我们这里曾经是战场。有一对刚结婚不久的青年男女,被迫要分离了,男的要去保卫祖国,临走前,他对她说,你就在这座房子里等我,我一定会回来。

  ”战斗进行得很激烈,也很残酷。一年后,他们的家乡也成了前线。按照上级的指示,当地群众必须全部撤离,但她没走。她记着他们的约定,她要守在这座房子里,她要等他回来。

  “她成了前线的一名护士,而这座房子就成了战地医院,她和战地上的医护人员们一起冒着枪林弹雨,把受伤的战士一个一个地抬走,把死去的战士一个一个地埋掉。

  ”战争结束了,英勇的苏联人民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损失是惨重的,全国都沉浸在哀悼亲人的悲痛里。她守在那座房子里,一年,两年,三年,她始终怀揣着那个希望,她说他一定会回来。她在房子里种下很多玫瑰花,她把那座房子装扮得像天堂,她等着他回来,从一个少女一直等到一个老太婆……“

  ”最后她等到了吗?“我和叶同时问道。

  ”没有,可是那个希望就像是一盏灯,坚强地亮着,照耀着她的每一个夜晚。“老妇人接着说,”这个摊子上的玫瑰花就是从那里摘来的,每一片花瓣上都有祝愿的。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年轻人,这感情怎么说扔就给扔了呢?就像你刚刚扔掉的玫瑰花,看着让人心疼……“

  我和叶都低下了头,我们彼此看到了对方微红的脸,两双手又叠到了一起。

  我的脸忽然发起烧来,我为自己用1戈比买她的玫瑰花又随手扔掉而局促不安了。我感到自己像个急切地想飞起来的黑色的灰烬,到处是明晃晃的雪,到处是纯净的世界,只有我,这黑色的极不协调的灰烬。我想飞起来,可是没有风,我逃不掉。

  我想到一个弥补过失的办法,我对叶说,”我们来帮她卖花吧。“

  我们找到一块木板,在上面写下很诗意的一句话: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但相信玫瑰。

  善良的人们纷纷前来,买走了一束束玫瑰。

  天色渐暗的时候,我们的小摊上就只剩下两束玫瑰在燃烧了。

  ”这是天意,孩子们,“老妇人说,”你们看这最后的两束玫瑰,这是你们的。你们应该始终在一起,不是吗?“

  我和叶捧起了那两束火焰,我们相互凝视的目光融化了很多雪花。我们从爱情的背面一步步地走回来,渐渐走到阳光明媚的早晨,渐渐走到布满草莓的春天。

  老妇人把我们领进了一个天堂般美丽的房子,偌大的房子里到处都摆满了盛开着鲜花的花盆。

  ”难道那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您?“我和叶像发现了神话一般问道。

  ”不,她早已去世了。我已经是第十二个住进这房子的人了。她在临终时说过,不论谁住进这房子,都请替她履行等待的义务,别让那些玫瑰们枯萎。“

  老妇人接着说:”每年的情人节,我都会拿一些玫瑰花去卖。我想攒些钱把房子好好修葺一下,我呆不了太久,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我和叶几乎同时想到了要住进这房子中来,这里生长着永不泯灭的生生不息的爱。它让我们一颗颗冰冷的心慢慢解冻,让所有的明天都温暖如春,在它的火焰里。我相信自己最终也会挺立成一株顽强的玫瑰,用誓言去击败谎言,用真爱去唤回真爱。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韦尔福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8点准时送到。

  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次我都看着奥森老爹轻轻地用绿棉纸和羊齿叶把花托好,放入盒中,然后,就拿着那个狭长的盒子,在寂静的街道上拼命蹬自行车,把玫瑰送到凯洛琳小姐手中。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周薪只有3美元,不过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些钱已经不少了。

  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他像个慈祥的小妖魔似的从眼镜后面窥视着我说:“没有名片,詹姆斯。而且,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城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

  她与杰弗里·潘尼曼已订婚多年,潘尼曼是城里最有本领的年轻单身之一。她等他读完医学院,在他担任医院实习生时她还在等他。实习期间,潘尼曼医生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

  那简直是丑闻。我母亲说所有的男人都是畜生,应该用鞭子抽杰弗里·潘尼曼一顿。

  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马洛,从大城市来的。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凯洛琳小姐不老也不丑,可是她好像打定主意要使自己变成一个脾气乖僻的老小姐。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潘尼曼医生和娇妻坐的那排座位连看都不看一眼。“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几乎是一副傲岸自尊的神气,是那种表面上遭受挫败而心里却明白仍然受人珍惜、爱怜的女子的态度。

  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先生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

  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

  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它对我说起星期六的夜晚,快乐的星期六夜晚……”

  我紧抓住帆船模型,跑到自行车那里。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去找奥森先生那凌乱的文件夹,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先生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奥森老爹还像往常一样在做一个栀子花束。

  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就是接受玫瑰的那一位。”

  “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霍尔西,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

  “一位太太。”奥森先生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送花的是克丽丝汀·潘尼曼。”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生她那天,南方小镇遭受暴雨连袭。打了十几次120,就是不见救护车赶来,男人没有办法,只能用棉衣和油布裹着女人,顶着大雨,在没过膝盖的积水中狂奔呼救——一帮结实的汉子,从男人手中接过冷汗涔涔的女人,你换我,我换你,终于把她送到了医院。

  羊水早就破了,女人已被疼痛折磨得轻度昏迷,婴孩尚在腹中。医生说,算了吧,孩子可能缺氧过度不行了,要是继续生的话,很可能一尸两命,先保住大人,孩子以后还可以生。

  女人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她曾习惯性流产——一次次怀孕,一次次带着将为人母的欣喜,又一次次流产,一次次承受孩子无故消逝的悲痛。为了能有个孩子,女人吃了无数偏方,找了无数专家,跑遍了大江南北,终于才有这完整的十月怀胎。女人怎舍得让孩子再一次与她擦肩而过?

  女人死死抓住医生的手说,生,生,我要生。医生,求你了,我一定要生,就算一尸两命,就算孩子出来真的不行了,我也不怪你们,我也认了。

  医生把孩子抱出来的时候,男人却哭得撕心裂肺。孩子是保住了,但女人没了。孩子的生日也成了女人的忌日。

  她每年生日都会去女人的坟上看看。起初是跟着男人去的,她不明白,为何自己的生日要来这荒郊野岭。十六岁的时候,她终于知道了当年的情况和母亲在产房里的决绝,哭得就像当年的男人。

  后来,她每年生日和七夕都要哭一次。十六岁那年,她买了十六枝玫瑰去看女人;十七岁那年,她买了十七枝玫瑰去给女人唱歌。今年,她已十八岁。

  有人问她,你妈妈的忌日又不是七夕,你七夕跑山上去干什么?她说,我要去告诉母亲,我一直记得,我欠了她多少年的宝贵生命和多少年的甜蜜爱情。

打赏 赞(0)
微信
支付宝
微信二维码图片

微信扫描二维码打赏

支付宝二维码图片

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打赏

You may also like...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