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雪
雪总是这样的沉默。
那个冬天,整个冬天,北城被大雪掩埋着。雪下的不停,始终不停,一天两天三天���雪不停的走着,始终不停,一步两步三步���。
在雪的眼中,这些雪的颜色突然是红色的,像血管里流动的血,让她害怕。但是她仿佛看见自己血管里流动的血是白色的,让她微笑!
在她决定出门以前,她已经发现今天下的雪,是她童年下的雪,晶莹剔透,没有烟尘气,确切地说,因为雪正走在乡村的土地上。或许她只是想离开城市,又或许她不仅为了离开。据说一个生在乡村的人,也需要死在乡村出生的那块土地上,才会有来生。
老屋的样子是六七十年代的,中国正在文革的浪潮中,村庄却很安静。现在北城已经繁华,中国新兴向荣,村庄一直很安静。它只是个身衰力竭的老者,独自聆听岁月的声音。
房里的陈设还是离开时的样子,说实在房里并没有什么多余地摆设,一桌一凳一床一把破旧的藤椅,别无其它。或许多了一样——那些蛛丝布满了窗台;又或许多了另一样——那张墙上的照片,那张笑脸,永远停留在了那一瞬间。那个场景让雪流出泪花来,雪一样的晶莹。也许她只是想躺在藤椅上,静静地流一会泪;又或许她只是想睡一觉。当她醒来时。已忘记过去的一切。
北城的冬天总是特别冷,在雪看来,今年的冬天却是她出生来北城最冷的一个冬天。外面的风刮到深夜无歇,木墙缝隙里透风,风刺入被面,她的身体是冷的,更可怕的是���她的心是冷的。一颗冷的心,或许是心的阴暗,又或许是心的绝望,但是无任那种,一颗冷的心。心灵深处总有种种故事。
雪是个作女,一个作女在很多时候等于做女,做头或者做饭又或者做梦。简单来说,一个作女就像一个琴键,按着就响,不按不响,但是往往在很多时候她是不响的,或者只响给自己听!因为在很多时候一个好的琴健往往等不到一双好的手,在很多情况下也没有一颗属于自己的心。那颗心总是悬着,时时掉落,时时升起,像一片秋叶,色彩绚丽,却不一定会有保存绚丽的想法,也不一定会有一个久桓不变的掉落升起的方向。所以很多时候雪只能算是个坐女。很多时候她并不在写作。她只是静静地坐着。坐在窗台上。坐在台阶上。坐在马路边。坐在屋顶上,坐在别人家阳台上。坐在山顶上,这时她往往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坐着,或者头脑是在运转地,没人知道,因为她又不爱说话,别人问她,她只是回以嘴角一点地微笑。
夏天遇见雪的时候,雪还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脸上的表情却与往日的雪不同。雪笑着跟我说(我只有那一次见到她是真正地笑了),她说她正在积蓄一部大作品,心里已经有了八分的底稿,最迟也会在冬天前完成,而且雪坚定地以为这部作品一定是她一生中最精彩的一部。雪的话我总是深信的,她的零零星星的文字我已经看过许多了,我不敢说这是一个十分张爱玲式的女子,尽管我晓得她喜欢看张爱玲的东西,可是她的性情实实在在的是更接近三毛的,她实在地想做那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奇女子,有时她也只是想活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做着童年至今未完的一个梦,她说这个梦是蓝色的,像晴空,又有几朵云,她牵着一匹白色的马,在山顶上晒暖阳。有时候她总是向往那种无拘无束的游行或者做一回漫无边际的空想——等她睁开眼时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她还是像森林深处的海子一样沉默。这种沉默有时使我害怕,因为我晓得三毛是自杀的,我也确实地相信雪是一个天生的思想者,一个思想者很多时候只有两种死法:被自己的疯狂的思想杀死或者被别人的荒谬的思想杀死。
大约在秋未的时候,雪突然给我来电话,她说她的作品即将完成了,还说要发几页先让我看看,我问她,不怕我把你的故事偷了吗?她笑着说,故事是偷不去的,因为真正地故事只能在写者自己的心里。她说她是投入了万分的精力写这部作品的,有时甚至夜不眠,因为她一躺下,脑海中全是故事的构造,全是主人公的影子,有时她甚至以为自己就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还会情不自禁地像女主人公样喜怒无常,笑着哭,哭着笑,
她还说,写完这部作品,她就不再写了,我问她不写了做什么去,她泯着嘴笑,那种笑马上让我猜到了原由,因为一个女人一到这种情况往往就是会有这种笑,这是一种真正地喜悦带着满足自豪幸福——但是我仿佛感觉其中夹着另一种味道。
果真如我猜的,雪交了个男人,男人大她八岁,这个八岁在一般人看来难免是个高度的差额,甚至在一般保守的人以为是个无法逾越的鸿沟了,但是在雪看来年龄却是全无防,甚至于大她十八岁她也会欣然接受,只要付合她的心——我晓得雪就是一个琴健,一个琴键有时会用一生等待一双手,也许并不是一双完美的手,但是只要他懂得弹奏,懂得把那些音符飞起来,把雪的心飞起来。雪的心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一片雪花,六角的,在北风中,并不坠落,而在飞翔,飞翔到那空旷的天,飞翔到一片海子里,只是不沾着尘土!
男人在一家杂志的编辑部里,算不上一个有名的作家,甚至于微名,但是我印象中高傲的雪单单看中了他,她们交往的经历其实很简单,只因为雪看中了他那双手,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一次户外采风中,雪应邀参加。在一个山泉底的一块大石上,雪第一眼看见了那双手,他一只手端着杯茶香飘飘地浓茶,一只手棒着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整个身体在九月的光芒中,身边是白色水花翻滚的清泉,让雪一瞬间看的呆了。那场景仿佛就是深藏雪心中的一首诗,也就在这一瞬间她感觉到那就是她的荷西���那个三毛生命中最魂牵梦绕的男人。
雪曾经说,她的一生只会交给一个男人,所以她说她要找到那个男人,只能靠自己的直觉,有时我也很相信女人的直接,但是我有时却更愿意相信天意,或者说是缘分。一个作女很多时候是缺少理智的思考的,特别是一个多情的作女,身体内总是有很多的浪漫细胞。当雪说那就是她的荷西时,我是投注了多少祝愿啊!一个沉默的女人也唯有一个唯一的男人让她不沉默,一个沉默的女人甚至会花费一生来找那个唯一的男人。
过了一周。我收到了雪寄来的一些稿纸,附带着还有一张照片,雪和一个男人肩偎肩地立在草地上,雪略显苍白的脸上有些许红晕。那个男人看上去也并不能看出大雪八岁的形容,他修养的很好,粗看顶多也就三十左右,眼中也带着一般惑与不惑之间的男人特有的精练的眼光。
小说写的是七十年代初,文革期间,一个知青女大学生因为家庭背景,被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教育,她被按排独自种一大片菜地,一次因为村长的儿子偷摘了没有过农药期的菜,吃坏了肚子,她被关进暗房,每天批判,挨饿受冻。在她几近于崩溃的时候,一个战士隔着铁窗递过来几只菜包子。“拿着,我也是知青”。这句话让她认识了一个工兵团连队里的一个叫李翔的小排长。在一次洪灾中女大学生因为救一个孩子被洪水冲走,那个叫李翔的战士看见洪水中的女大学生,不顾自己已经在抗洪中压伤的脚,奋不顾身的跳入湍急的洪水中,结果两人一起被洪峰带到另一座偏僻的村庄,侥幸活下来的两人都受伤严重。然而两人却在养伤期间渐渐日久生情。度过了一段相濡以沫的幸福时光。
稿纸读到这里没了,这使我突然的失落,我不明白内心原何这样的急切。确切地说这些年来,我都没有这样急切地要读完一本书,或一段再怎样精彩的文字,我都可以在某一刻从容地放下。这次却不同,实实在在的有什么东西从这些文字里伸出来,生生的勾住了我的心。那书中一个个场景仿佛是这样的熟悉,虽则故事还未勾勒地完整,但是我仿佛已经能淡淡地看到后面的影像,因为实在我也是个知青。有时一本写知青的书,在很多时候也只有知青能懂。
入冬后我突然没了雪的消息,任何消息都没有。一个这样的女人没了消息,或者她不需要任何人来知道她的消息,或者她已经没有什么消息可以让人知道。我知道雪不是个永远有消息的女人,但是也不是个这么久会没有消息的女人,也许你并不能从她自己那里得到消息,但是她不时出现的铅印的文字总会出卖她的消息,但是现在连她的文字都没有了。我心里想她的大作品该完成了吧,我心里又想她和那个男人已经怎么样了呢。
在我心里想着雪的时候,我去了一次书店,我期望在书店里能找到雪那本暂定名为《春寒料峭》的书,我终是没有发现。无意间却翻到另一本新书,书名为《春华秋实》,一翻开书页,几行熟悉的句子映入眼帘,我心里一刹那紧张起来,我快速地一页一页的翻去,那些句子,那些句子不正是雪的吗!我确切地相信她寄给我的稿纸里有这些句子,甚至我能肯定这书里的句子一句不会少。但是书的正面明明地写着作者:荆河。
荆河,男,1964年生于北城,某杂志社编辑,著名作家,诗人,有若干作品发表于全国各大文学杂志报刊——简介写着如此一段文字。这让我确信这不是雪作品。翻到扉页又有这样一句话:本书已获**省年度最佳文学类图书奖。
冥冥中我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雪——我想叫出这个字,却突然有什么哽咽在喉。
正在我徨徨时,突然接到雪的电话,在那一头的她,是哭泣着的。
“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没了。一切都没了!”
“什么没了?”
“什么都没了!”
“是书吗?”
“不止书。还有其他的。其他的。他……”。她突然声嘶力竭地叫到,叫到一个“他”,声音又突然变的擅拌起来。
“其他的什么?”
“他。还有我!”
“他!你——到底怎么了?”
“他背叛了我。他欺骗了我。他是个混蛋!”我可以感觉到雪一瞬间变成了一只稀软的柿子,又仿佛脱水的鱼,声音微弱,呼吸喘促。
“他?他是谁?那个男人!”
“他偷走了我的书!”
“春寒料峭?”
“不,是春华秋实!”
“那个叫荆河的?”
“那个叫荆河的!”
我已不能再说什么,一双抚过琴健的手并不能完美,也并不美,甚至丑陋。一双抚过琴键的手,他的思想并不在琴键上时,难免别有所图。琴键镶着的宝石,总会在不经意间被某双手取走,而这样的人,决不是一个懂琴的人,因为在很多时候琴键本身的价值要十倍的大于宝石。而琴键有时也会错把盗贼那双纤细的手当成一双在寂寞时抚摸心灵的手。
“你不准备告他!”
“不准备!”
“为什么?”
“告不了,也不想告,他千方百计的想出名,这次该如他愿了。”语气里有些无奈,又仿佛又另一种味道,一时却分辨不出,也许是有点遂人所愿的意思,我不能明白,也许雪对他还是有感情的吧!
“为什么告不了,为什么不想告!”
“告不了,是因为书里本来也有他的东西,后期的一些文字是我们合写的,又是他叫人写的序,我已经看过出的书了,里面有我的一些风格的文字也修改过了。不想告,是因为我已经没有这颗心了,我不想争了,这个世界啊!现在我只想好好休息一下,好好休息一下!”
“休息一下!嗯休息一下也好!我看你真是累了!”
“累了,太累了。做人真的怎么这么累啊——你看过那书的后半部了吗?”
“看过一点!”
“真正地结尾不是那样的,我心里的打算不是这样写的,可那混蛋非要这么写。这结尾其实始终还没完成,确切地说在我给你打这个电话之前,这个结尾的有些内容并没有出现。其实真正的故事是这样的:回到村庄没多久,女大学生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她找到李翔,但是李翔却欣喜地告诉她,他的父亲已经官复原职,他马上要调回城里,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不想牵拌他的前程。李翔离开的那一天,他发誓一定会回来接她。然后她因为未婚先孕,遭受种种折磨,种种凌辱,在她奄奄一息时,一个男人突然站了出来,承认肚子里是他的孩子,然后在外界种种歧视的目光中,她充满感激的和那个男人过起了假夫妻的生活,一过却是三四年。那个叫李翔的小排长却始终没有来接过她,甚至一封信也没有。文革结束,她的父母都被平反,她亦接到调进城里的通知。但是她不能带孩子进城,她只好把孩子寄养在一个老婆婆家里。老婆婆却因为儿子在外地工作原由,被儿子接到另一个城市,不久老婆婆的儿子却在一次工作中意外身亡,老婆婆带着小女儿住到一个村庄里,相依为命。小女孩渐渐长大,很快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可是老婆婆家里连吃饭都困难,那里来钱上学啊!每当其他的孩子背着书包欢快的去上学,又背着书包欢快的放学,小女孩独自坐在门口,是怎样的羡慕,怎么的失落啊!从那时开始小孩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读书,也从那时开始小女孩每天开始到处出去捡垃圾,也从那时开始其他的小孩都开始叫她”捡垃圾的小雪“,一捡就是两年,其间有一次小女孩甚至被人贩骗去卖了,幸好没几天这个人贩团被警察破获。那老婆婆看到小女孩实在地这样地想读书,暗暗地把儿子给他镶的两颗金牙拿去卖了。给小女孩拼凑上学费。小女孩如愿上了学。可是没几年老婆婆也去世了。小女孩孤苦无依。甚好学习成绩好。学校给她发奖学金。又有一个老师可怜她身世,收留了她,以后小女孩发奋读书,终于上了大学,成了一个有点声名的作家。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在一群作家聚会中,发现了她的生母,她只所以能一眼就发现,是因为老婆婆曾经告诉过她,她的生母的脖子上有一块——蝴蝶形的红胎记!”
“啊!——你!你,你写的是我吗?”我已惊出一身冷汗来了,这似是而非的故事居然直白地指向了我,我摸着脖子上的那块蝴蝶形胎记,多少种滋味交织在一起。惊讶,荒乱,迷惑,莫名,心酸,喜悦——突然有一滴圣洁的水滴落在心头,一切从速的回归。
“你知道那个小女孩是谁?”
“谁!”
“我!”
“你!你!”
“我早该猜到了,我早该想到的,第一次看那稿纸的时候就该相信,这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那样的像!”
“你知道我现在为什么要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要死了!”
“啊!”
“我只是想在临死前——临死前叫你一声妈。让我也做一回有妈的孩子!”
“孩子,我的孩子,你!你可知道这么多年来妈是怎样地在找你吗?你可知道这么多年来妈是怎样地牵挂着你吗……”。
“我知道,我知道,从发现你是我妈的那一天我就很矛盾!我倒底该不该叫出这一声!我的时日确切的不多了!”
“雪!我的雪!你在那里!你在那里!孩子千万不要做傻事,你还有妈在,妈一定会补尝这么多年没有照顾到你的过失!孩子,你真的莫要做傻事,妈刚找到你,要是再失去你,你让妈怎么活啊!怎么活啊!”
“其实不是我想死,是老天要收回我的身体去了,又或许是阿婆在天国叫我了!”
“孩子!倒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得了绝症,医生断定我活不三年,今年,今年是第三年,而且现在是第三年最后的冬天!外面天很冷是吗!”
“妈的心,妈的心比外面的天还冷——孩子你现在那里啊,你到妈这里来好吗!妈一定想办法把你医好!把你医好!就是让妈代你去死,妈也心甘情愿啊!”
“我不会来的——越是见了面,我就怕我连面对死的勇气都没了。要是连死的勇气都没有,而又非要死的话,徒曾许多悲戚了。”
“那???——你——要——去——哪——里——啊!”
电话那头已经只有挂机后的“嘟嘟”声了。泪水哽咽在喉。
当我从晕眩中醒过来时,我看到窗外对着的那一抹晚霞竟是这般的绚烂,像血管里流动的血,让她害怕。但是我仿佛看见自己血管里流动的血是白色的。让我微笑!
我照着镜子,已经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的我,居然这样的憔悴,憔悴的连我自己都害怕!我知道要是没有雪这个电话,在余下的日子里我是不会再去照镜子的。可是我照了,像照着那些年落在村庄尽头的雪。
我的心里是一陈喜悦,一陈的悲伤,喜悦是因为我找到了我的女儿,悲伤是因为刚找的女孩已经和我一样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如今我只剩心里的苦笑了,人生真是有太多心酸,唯有付之苦笑了。
在人世的最后一刻,我看见窗外飘落的雪花,洁白,晶莹,像人生中最华丽的一段幸福时光。
半个月后,报纸上登出一折消息:著名作家夏秀娟女士,在医治两个月后,终因医治无效于*年*月*日去世。
一年后,一个方方正正的邮包躺在邮局“无法寄达”那栏货架上,邮包上四个大字:夏秀娟收,底下一栏五个楷体小字:女儿夏雪寄。邮包的一角已经被老鼠咬破,露出的是一个书角,书角里一行字:春暖花开,作者:夏雪。
这就是说,这个冬天后雪又活了一个冬天,不知道那个冬天她是怎样看着窗外飘落的洁白的雪花!然后,在床上静静地等死神最终来到的一刻。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哥哥比我长4岁,出生于昆明市一普通家庭,他本人大学毕业后在昆明某大型百货公司工作,现在是销售部经理,月收入3000元。如果是在越南,这也算金领了,可是在昆明,这点钱连1平方米的房子也买不到。我有时会想,当初他冒充大款,“啪”地甩出2万元来赎我,如果不是酒后的冲动,就是缺了个心眼。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
没想到,手机成了她的仇恨。任何人的手机铃声都是响在她头顶的炸雷,她没病,只是伤了。
他那部永远不离身的手机,是她夜夜愁不完的心事,是她念念不忘的忧伤。尽管他把手机搞成振动,尽管他回家来又换一个卡,尽管他把手机东藏西掖,他却忘了他们相濡以沫二十几载的肌肤之亲血脉相连。他的哪一根神经不牵着她呢?
因为他那部永远不敢面对她的手机,是她晴朗心空的阴翳,是她扎在心头的刺儿,拔也痛不拔还是痛。
他的手机为什么有那么多永远藏不完的女人?还有让她看一眼就泛呕的暧昧短信。她从一个相信爱情的女人变成了一个相信婚姻就是一场战争的女人。于是,她抹泪全副武装,为保卫爱情,为捍卫自己辛苦经营的家,她自卫了,发短信、写信、打电话……她还击了,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女人不再浮出水面,而那是她永远删不除的伤啊!
她曾把他的手机摔得支离破碎,宛如她那颗夜夜滴血的心,而他因而又换了新款的先进的带传彩信的手机,从此她的心不再完整,从此两个人的心有了米宽的距离,有了一堵厚厚的别人无法看见的墙。
她永远读不懂他,即便二十几载的婚姻,即便一双儿女的亲情,她已经不认识了这个男人,于是在暗夜里泪雨滂沱,打湿大片大片的枕。她在情感的漩涡里徘徊挣扎。她咽下了多少苦水,谁能数得清呢?她累了倦了,想挣断月老为他们栓在脚上的红绳,红绳牵得她好苦好疲惫,她想选一处面向大海的地方,等待另一季的春暖花开。
于是,几年之后,她终于走了,怀揣着曾经希望给她一生一世幸福的红本本的光鲜,换一抹绿,那绿色的小本子是她苦痛的剧终,也是她新希望的开始。
都是手机惹的祸,仅仅是个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