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今天还是想起他了
对不起,今天我还是想他了,很想很想,而且今天的心情也很糟糕,糟糕的磨灭了很多激情。怎么人可以这么无耻的推卸责任的,但是其实又都不重要了,因为这就是现实的社会吗。 可是今天,我确实非常非常的想,还是想他,想的疼,也许是因为我曾那么执着的等待着那样一个人,一个曾经年少朦胧呵护自己的人,一样的年少,一样的朦胧。多年执念的等待,最终等成的是是一场过眼云烟。那时他给我最美的情话,一句最释然的祝福,但是却是站在了两条平行线,至此,我们终究不再会有交集,不在有那么一次的交织,不会再有一次的重聚。有人说,遗憾的,会执念一生,也许你爱的不是那个少年,你执念的仅是那个感觉,那种思念的感觉。
遗传了妈妈性格的我,是一个过于感性的人,会时不时的想念,想的自己生生疼痛,可是却还是恨你,也许因为曾经执着的爱,才会有这样的恨,但是我还是恨你。
每次重逢,有好友在,就会云淡风轻的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谈话,我只是负荷。单独在马路相遇,在陌生人面前相遇,我会躲开,我会装作不认识这个人,一个从不曾在我的生活出现的一个人,是个陌生人,只有我自己的心理知道那种感觉,却不知是何种感觉,是疼,生疼,脸上却依旧是笑容,完美的笑容,我想让你知道,是的,我就是按你说的,幸福的过着,开行的过着,但是,此生和你,这都没有任何的关联,任何交集。但是我却会经常想起你,想你那么一个眼神,想起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那个执念的男孩,曾要给我一你个温暖的港湾,只是故事的开始往往完美,但是结局却是出人意料的呵呵。
其实童话中幸福的生活,现实中真的很少,是吧,我和他云淡风轻的说起过你,说起是因为你们的姓氏一样,说起是因为那时候我等了四年的懵懂爱恋成了不合适,配不上的时候,我选择了一个姓氏一样的人,给了我快乐,忘记往往很难,但是我做的很好,不在抱着好友在漆黑的夜里念着你的名字,在宿舍漆黑的夜里哭泣,不在把好友的睡衣打湿,不在让好友安慰我的爱情,不在让好友为我担心,我只是静静的掩饰我的伤,在无人的时候,肆意的展览,然后再愈合,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会肆意的拨弄,愈合,重复这个接受和遗忘的过程,最后让你成为一个过去,一个背影,一个奢求,一个往事,却不是一段回忆,是一段伤心。
今天又很想你了,还是那么疼,呵呵,也许是他不在身边的事情吧,我想你了,却不再是过去,是现在呢,有时候特别特别的想,想的我自己都无法呼吸,最后我再渐渐的平静,静静的接受,静静的回忆,静静的忘记,静静的恨你。好友问我还会想吗?毕竟你纯真的执着了那么多年。我说不再了,如果有一天,那个他回头,我曾等待的执念的他回头,我会那么微笑,那么肆意的哭泣,那么绚烂的笑,让他明白:这个曾经他想保护的女孩,用一段年华等待了一个承诺,却换来一个对不起,我们不合适,可能合不来,也许我配不上的流畅的回答,现在想想,你也许真的是为我好吧,想让我有一个更好的幸福,也因为我和你的生活如斯的格格不入吧,究竟是什么原因,与我,已没有任何的区别了。
我无法醒来,深深的,沉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我也不愿醒来,因为醒来真的就是处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一无所有的世界里。
我又梦见塔塔,在很冷的冬天,我缩在被窝里,给他打电话,他说元旦来看我,我欣喜若狂,因为元旦很快就要来。我穿着鸭绒背心先转车去市区,然后从市区坐机场大巴到机场,天空飘着雪,冻得我直哈气,可我却满心欢喜。并没多待几天,他又要离开,送他去坐车的路上我一直哭一直哭,塔塔将大衣打开把我搂在怀里,他说,素素,我要出去赚钱,我要赚足够多的钱来把你娶回家。
我又似乎回到了十九岁,那个我天真而无比知足的拉着塔塔的手走在长沙郊外大学的校园里,在无人经过的时候偶尔停下来彼此亲吻对方。
我不愿醒来,我是那样清楚,一旦醒来,塔塔不可能在我跟前,不可能将我搂在怀里说,素素,等我把你娶回家。
1
塔塔走后的一百三十五天里,我抽掉了三十条红双喜,那是塔塔抽的烟,在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我们同抽一包烟。很多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慢慢的摸样会相似,身上的味道也相似。同一件衣服,我们总是买两件男款,有时我们会换过来穿,彼此熟知得像是一体。
是谁说,你也许会忘记那个与你相爱的人,却不会忘记他的味道。可是,在塔塔走后的一百三十五天里,我要靠抽红双喜才能想起他的味道。
我爱塔塔。我以为他爱我像我爱他一般,也以为这样的爱会一直持续下去。
还在约定周末去拍婚纱照,那天是我们的四周年纪念日,我们提前在影楼定下日期,一直等了九个月十七天,找了很多熟人才排来的名额和完美时间。我跟塔塔说,我要将最好的那张洗成一面墙那么大,制作成壁纸贴满一整墙,我要将电脑的桌面手机的壁纸所有有关图片的地方都换做我们的照片。塔塔并不笑话我如此高调的晒我们的幸福,他一直宠我,凡是我想去做的他都会应允。
可是,某一天,在我下班回到我们的出租房里的时候,塔塔不见了。没有任何留言,走得有些莫名其妙,我们还没有等到去拍那套婚纱照,塔塔就不见了。那个我们计划一起去旅游的纪念日也已经作废。
对于薄情的人,我不会记得他的味道,我一直这样提醒自己。
默菲定律上说: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性,那么它必定是朝着坏的这个方向发展。
塔塔走后的两百四十七天里,我大病了一场。不知道是怎么病的,不知道病了多久,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好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亲人,唯一有的是我跟塔塔养的那条苏牧——阿布。我一直处于昏昏入睡的状态,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并一直口渴。仅有的意识便是阿布不时的来我床边呜咽几声,像是有很多话要对我说。可是我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
开始做梦,从这里跳到那里,场景一个个的转换,我再清楚不过我是在梦里,可是那种无法控制的力量牵引着我让我无法醒来。
梦见塔塔,梦见我们似乎又回到大学。梦见我陪他坐在网吧里,他玩CS,我玩连连看,他爆了别人脑袋的时候会偏过头来说,素素,来,亲我一下,我便凑过去亲他一下。梦见我跟他还有他的朋友在茶楼里打斗地主,谁输了就得挨打手掌心,我输得最多,可他们并不舍得用力打我,塔塔轻轻的手拍在我掌心,暖暖的,某个瞬间,我们的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都贴在了一起。梦见上班后的塔塔领的第一个月工资,他偷偷买了戒指放在枕边,在我醒来的时候开心得乱蹦。梦见我们带着阿布在烧烤,我们拜托旁边的人给我们拍照,我们叫那为“全家福”。梦见下了很大的雪,我跟塔塔在足球场上打雪仗。梦里的我一直大声的笑着,可是突然,塔塔不见了,四周的建筑不见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雪白。
我无法醒来,深深的,沉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我也不愿醒来,因为醒来真的就是处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一无所有的世界里。
2
每一天都会有很多人失恋,走在人群中,坐在地铁里,甚至是在商场,比比皆是。没有谁失去了谁就无法生活,这个地球照样运转,太阳照样从东边升起,万物照样从生到死。我也并不是第一次失恋,过了这个冬天,我就要二十三岁。二十三,这对我是个陌生的数字,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过,我像任何一个幻想永远停留在十八岁的女生一样,在过了二十岁之后开始有些莫名的恐慌。塔塔曾笑话我没有安全感,安全感是什么呢?不过是自我给予的一种莫须有的假象。
我叫素生,塔塔喊我素素,我在一家报馆做编辑。我曾有过一个年轻的爱人,他叫塔塔。我们约定到我二十五岁就结婚,二十七生小孩,我们一直在努力,努力给彼此在这个城市一个共同的家。我们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会带阿布去宠物店做美容和身体检查,我们每个星期逛一次批发市场将一个星期的食物储存在冰箱里。我们省吃俭用,住租金便宜的房子,吃超市打折的食品,我们都爱步行。我们最奢侈的一件事是用两个人三个月的工资定了一套价钱昂贵的婚纱照,我们说那是我们的厮守终身。可是,这场奢侈品并不属于我。
到与影楼约定的那天,我自知再不能逃,便拿着收据去询问是否能退。接待我的是一个年轻的漂亮姑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用“年轻”去形容身边的女子,若塔塔在,他定会说,你不也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可是若现在塔塔见到我,定不会这样说。
年轻漂亮的姑娘反复询问,你确定要退吗?你要知道这个名额是很难订到的。你可以延期,退掉的话你会很划不来。她看我的眼神有同情的成分在里面,却也聪明的只字不问为什么就不拍了。从影楼出来回到出租房,一路上,我的手指间都夹着双喜,没有间断的,我凶猛的一根接着一根。
因为我突然记不起塔塔的脸了。
塔塔应该是很帅气的,我向来喜欢美丽的东西,人也是。十八岁,我满心欢喜的告别自己的高中年代,开始一直梦寐以求的自由大学生活。第一眼就见到车站见到塔塔,他是众多接待新生学长中的一个,也是最突出的一个。很多人与事是没有任何可以去解释的理由的,就像我跟塔塔同时走向对方。
他是我年轻帅气的爱人,塔塔。我喜欢这样叫他。塔塔说我人小鬼大,可是他知道我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所需。我饿了会跟他说,塔塔,我们去吃麻辣烫吧。我冷了会对他讲,塔塔,把我藏进你的棉大衣里吧。所以我才会将行李箱推到他面前对他说,我叫素生,素描的素,陌生的生,已经过了十八岁,我喜欢你。旁边的学长跟着打趣,推搡着将我们凑到一起。
在一起的过程有些理所当然般,我们谈不上谁先对谁开了口,塔塔说我不过比他晚了半秒而已,只是半秒,让我处于主动地位。这样的主动让我在大学里主动的接任班干学生会干部晚会主持。塔塔说,你理该让你的大学多姿多彩,也理该张扬任性。
塔塔素来宠我,他从不违背我的心愿,很多场合他都会借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我们是众人眼里所说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欣喜的接受身后的每一双艳羡的眼神,每一个熟人给的赞美之词。
似乎从来没有去想过以后,就像是在一起一样的理所当然,我们以后的每一年理所当然的要与对方在一起。默契的不用说出任何承诺。
我记得那些大学里的琐碎事情,可是我却忘了塔塔的脸。那张很多个晚上,我会温柔的触摸的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的鼻子是不是坚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他的耳垂是丰满还是瘦弱……这些我曾闭上眼就能一一重复的在我从影楼出来的时候却没了任何印象。
口袋里的双喜已经见了底,我在马路上奔跑起来。我要找最近的商店,我要对商贩说,我要一包红双喜,六块的。我急切的想要抽一根,因为那是塔塔的味道。
我掏出手机,颤抖的按出刻骨铭心的十一个数字,却还是如同刚知道塔塔不在了的那天开始一样,按了返回键。
我不想去承认,却不得不去承认,我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
3
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真的只能用这个词语,正当我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而期望时。之所以会说是“又一次”,是因为塔塔并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举措的人。这个第一次,是安利。安利原名并不叫安利,我之所以叫他安利,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一种安利牌子的护手霜。就像是我要靠红双喜去记住塔塔一样,安利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要靠用安利护手霜才能想起安利来。
他的抽屉里有一大瓶安利护手霜,在他洗过手后会细细腻腻的涂抹在手上。班上同学私下议论他,说他真是讲究,其实大家想说的是,一个大男生有这样的怪癖,可我更想理解成他干净。
干净的男生总是能首先入得我的眼,干净的男生要显得有气质得多,我喜欢气质儒雅的男生,偶尔带着狡黠耍些小聪明的男生配上干净的衣着我自是抵挡不住的。那个时候我在校广播站做中午档的咨询音乐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可以放自己喜欢的歌,可以播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八卦或新闻资讯,也许是随性,倒也受人欢喜。时间久了,慢慢从同学嘴里听到一些,知道他喜欢体育,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我也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娱乐八卦改成体坛快闻,不时的放一些小虎队的歌。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喜欢一件东西甚至是一个人,你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自己喜欢的。我只要在人群中看他一眼便知道他的与众不同,那种光芒是除了你之后再不会被别人看到的。尽管那个时候我才读初二,可是我已经知道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我也并不掩饰自己的这种喜欢。
安利是初二来班上的转校生,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自己从上海来,大家在听到“上海”这个词时同时吸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年少的我们的概念里,那里是中国最富裕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们以为“上海”等同于“有钱”。对于这个小镇来说,对我们班上来说,能有这样的转校生是大家的荣誉,连带的,似乎我们也跟着体面起来了。虚荣心自古就不曾分过年龄。至于洗完手擦护手霜,已不是贬义了。有同学在闹别扭时会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向他学习学习。
讨好他的人很多,下课放学,他身上总是围着一群人。可我并不着急接近他,尽管他就坐在我身后。在大家同时靠近他时,可能疏远他的怕只有我一个,尽管我有做过讨好的小动作。你看,年少的我就懂得拿捏异性的心思,可是,最终,不管是安利还是塔塔,他们都还是离开了我。
安利到广播站来找我时是他转校来的第三个月,三个月足够他与班上甚至学校的一些干事彼此称兄道弟,喊姐姐老妹。他站在广播站门外,等我出来时伸出胳膊挡着我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并没回答他,拍开他的手我迳自离开。只是在离开时凑上前去,在他左边脸亲了一下。
很多年后,当我不用安利护手霜,当我忘记安利的脸,可我依旧记得就在我凑上去的那一刻他的耳根都红成一片了。容易脸红的男生是单纯的,我并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4
我珍惜自己的每一段感情。我渴望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怨的人,人生有如一口枯井,若无希望,便了无生趣。可是,任何美好的事物,结局往往是支离破碎的。
安利在初三再次转校,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是我。
就在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周末,我们用了三个小时爬到景山顶端,我们看着山脚的小镇相视而笑。从景山下来我们用了四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我们一直拥抱着亲吻,躲在高过我们身体的树丛里草地上。甜甜的味道,蔓延整个景山。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以为的天长地久。不需要说出口,只要看着他就会觉得,我这辈子这样就够了。那个时候以为的一辈子在以后看来不过是一个瞬间。
没有任何预兆的,他离开的那个星期的每个早上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带早餐,周一是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周二是一杯绿豆粥两个豆沙包,周三是周家米粉,周四是他姨妈给他做的蛋炒饭。那天我等着与他分享妈妈给我做的南瓜饼,我特意让妈妈多做了五个,我吃三个,给他留五个。可是,一直到放学,我都没有见到他。中午我照常去广播站做节目,下午班主任来班上通知,他转校了。放学后,我将南瓜饼扔进垃圾桶,连带我的那一份。
如果别人不想给你答案,你再去较劲求一个答案都是徒劳无功的,尽管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人出现得莫名其妙,离开的又是毫无交代,怎么能做到如此。
可是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没有办法用自己的原则去让别人舍弃他们的原则,我的标准未必是别人的标准。所以我只能接受现实。
一次一次的,接受现实。我会忘记安利,会忘记塔塔,如同我忘记末年。
末年是唯一没有代号的。所以这样的忘记更理所当然。文理分科我放弃了让我头疼的数字为主的理科,心安理得的在文科班度日如年。
那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没日没夜的背记做测试。末年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年轻的有为的青年。听说他是高校毕业,听说他一直以跳级升学,听说他在很多比赛中获得奖项。
在一起的过程有些理所当然般,我们谈不上谁先对谁开了口,塔塔说我不过比他晚了半秒而已,只是半秒,让我处于主动地位。这样的主动让我在大学里主动的接任班干学生会干部晚会主持。塔塔说,你理该让你的大学多姿多彩,也理该张扬任性。
塔塔素来宠我,他从不违背我的心愿,很多场合他都会借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我们是众人眼里所说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欣喜的接受身后的每一双艳羡的眼神,每一个熟人给的赞美之词。
似乎从来没有去想过以后,就像是在一起一样的理所当然,我们以后的每一年理所当然的要与对方在一起。默契的不用说出任何承诺。
我记得那些大学里的琐碎事情,可是我却忘了塔塔的脸。那张很多个晚上,我会温柔的触摸的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的鼻子是不是坚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他的耳垂是丰满还是瘦弱……这些我曾闭上眼就能一一重复的在我从影楼出来的时候却没了任何印象。
口袋里的双喜已经见了底,我在马路上奔跑起来。我要找最近的商店,我要对商贩说,我要一包红双喜,六块的。我急切的想要抽一根,因为那是塔塔的味道。
我掏出手机,颤抖的按出刻骨铭心的十一个数字,却还是如同刚知道塔塔不在了的那天开始一样,按了返回键。
我不想去承认,却不得不去承认,我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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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真的只能用这个词语,正当我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而期望时。之所以会说是“又一次”,是因为塔塔并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举措的人。这个第一次,是安利。安利原名并不叫安利,我之所以叫他安利,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一种安利牌子的护手霜。就像是我要靠红双喜去记住塔塔一样,安利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要靠用安利护手霜才能想起安利来。
他的抽屉里有一大瓶安利护手霜,在他洗过手后会细细腻腻的涂抹在手上。班上同学私下议论他,说他真是讲究,其实大家想说的是,一个大男生有这样的怪癖,可我更想理解成他干净。
干净的男生总是能首先入得我的眼,干净的男生要显得有气质得多,我喜欢气质儒雅的男生,偶尔带着狡黠耍些小聪明的男生配上干净的衣着我自是抵挡不住的。那个时候我在校广播站做中午档的咨询音乐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可以放自己喜欢的歌,可以播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八卦或新闻资讯,也许是随性,倒也受人欢喜。时间久了,慢慢从同学嘴里听到一些,知道他喜欢体育,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我也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娱乐八卦改成体坛快闻,不时的放一些小虎队的歌。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喜欢一件东西甚至是一个人,你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自己喜欢的。我只要在人群中看他一眼便知道他的与众不同,那种光芒是除了你之后再不会被别人看到的。尽管那个时候我才读初二,可是我已经知道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我也并不掩饰自己的这种喜欢。
安利是初二来班上的转校生,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自己从上海来,大家在听到“上海”这个词时同时吸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年少的我们的概念里,那里是中国最富裕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们以为“上海”等同于“有钱”。对于这个小镇来说,对我们班上来说,能有这样的转校生是大家的荣誉,连带的,似乎我们也跟着体面起来了。虚荣心自古就不曾分过年龄。至于洗完手擦护手霜,已不是贬义了。有同学在闹别扭时会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向他学习学习。
讨好他的人很多,下课放学,他身上总是围着一群人。可我并不着急接近他,尽管他就坐在我身后。在大家同时靠近他时,可能疏远他的怕只有我一个,尽管我有做过讨好的小动作。你看,年少的我就懂得拿捏异性的心思,可是,最终,不管是安利还是塔塔,他们都还是离开了我。
安利到广播站来找我时是他转校来的第三个月,三个月足够他与班上甚至学校的一些干事彼此称兄道弟,喊姐姐老妹。他站在广播站门外,等我出来时伸出胳膊挡着我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并没回答他,拍开他的手我迳自离开。只是在离开时凑上前去,在他左边脸亲了一下。
很多年后,当我不用安利护手霜,当我忘记安利的脸,可我依旧记得就在我凑上去的那一刻他的耳根都红成一片了。容易脸红的男生是单纯的,我并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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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珍惜自己的每一段感情。我渴望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怨的人,人生有如一口枯井,若无希望,便了无生趣。可是,任何美好的事物,结局往往是支离破碎的。
安利在初三再次转校,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是我。
就在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周末,我们用了三个小时爬到景山顶端,我们看着山脚的小镇相视而笑。从景山下来我们用了四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我们一直拥抱着亲吻,躲在高过我们身体的树丛里草地上。甜甜的味道,蔓延整个景山。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以为的天长地久。不需要说出口,只要看着他就会觉得,我这辈子这样就够了。那个时候以为的一辈子在以后看来不过是一个瞬间。
没有任何预兆的,他离开的那个星期的每个早上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带早餐,周一是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周二是一杯绿豆粥两个豆沙包,周三是周家米粉,周四是他姨妈给他做的蛋炒饭。那天我等着与他分享妈妈给我做的南瓜饼,我特意让妈妈多做了五个,我吃三个,给他留五个。可是,一直到放学,我都没有见到他。中午我照常去广播站做节目,下午班主任来班上通知,他转校了。放学后,我将南瓜饼扔进垃圾桶,连带我的那一份。
如果别人不想给你答案,你再去较劲求一个答案都是徒劳无功的,尽管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人出现得莫名其妙,离开的又是毫无交代,怎么能做到如此。
可是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没有办法用自己的原则去让别人舍弃他们的原则,我的标准未必是别人的标准。所以我只能接受现实。
一次一次的,接受现实。我会忘记安利,会忘记塔塔,如同我忘记末年。
末年是唯一没有代号的。所以这样的忘记更理所当然。文理分科我放弃了让我头疼的数字为主的理科,心安理得的在文科班度日如年。
那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没日没夜的背记做测试。末年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年轻的有为的青年。听说他是高校毕业,听说他一直以跳级升学,听说他在很多比赛中获得奖项。
所以每一天,我周游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害怕遗漏,稍微的一个不注意,就会与我亲爱的年轻的爱人——塔塔,擦肩而过。
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我会准时带阿布去“宠你不宠”做美容和例行的身体检查,这是以前我与塔塔会一起做的事,他会左手牵着塔塔右手牵着我。这是我们不会去吝啬的事,阿布是我们的一员,它也理该得到好的照顾。可是,陈医生说,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虽然在我跟塔塔收养它的时候它都已经是历经几代生死的狗妈妈了。性情温良,喜静,吃素,最爱红萝卜青菜汤泡饭。我日日夜夜抱着阿布,我害怕它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离开。
我不清楚我们要经历多少事情,内心要被磨得有多钝重不堪,并且无所谓失去,才能够肆无忌惮的在这偌大的充满了空白的世界里沉睡过去。
我只能在可遇的范围内,去选择一个实际的结果。
我在周一上班的时候,总编将我叫进办公室,这个年过三十家庭事业稳定小孩听话的女人对我说,素生,你要不要考虑休息一段时间?
我无法去猜测她这句话的背后的含义,我只知道,阿布要离开我了,它要在塔塔离开我之后离开我了,如果没有了阿布,我的生活该怎么继续。
总编隐晦的说,你最近的精神有些紧张,建议你休息一段时间。她的眼神带着一种叫做同情的东西。那是我所熟悉的眼神。很小的时候,我一度同情自己。这种纯粹的同情来自不优渥的家境,不完整和谐的双亲,不机灵讨喜的自己。这些一出生就注定了的欠缺,在日后的很多努力中都得不到转变。这些欠缺,导致同情。
我将辞职书放在她桌上,恭敬的对她弯弯九十度腰,我说,谢谢你。
我对陌生人经常会说谢谢,来送外卖的服务生,蛋糕店里的收银员,给阿布检查身体的陈医生……我礼貌微笑的对他们说谢谢。没有人非得去为你做那些,尽管很多关系是建立在金钱利益的基础上。可是这样做,我会更心安理得。
塔塔知我想要什么,可他从不问我不想要什么。我以为他知,便不说。我不说,我不要一个人的生活,我不要莫名其妙的告别,我不要孤独,我不要不被重视不被照顾,我不要不被爱……任何时候都会很善良的塔塔,会包容我的每一个小性子的塔塔,总是会朝着阳光的方向一直向前走的塔塔,在我十八岁认识,二十三岁离开的塔塔,这一次,换我包容你的任性,好不好?
7
我又梦见塔塔。
我将头发高高梳成马尾,绑上好看的蝴蝶发结,我在他面前旋转一圈,我说,好看不好看。塔塔过来亲吻我的脸,恶作剧的将冰冷的手伸进我赤裸在空气中的脖颈中。
我在冰冷中醒来。阿布窝在床边,我伸手触摸它。
冰冷一片。
2009年春节后,我从长沙坐火车去昆明,坐在我身边的是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姑娘,我和她交谈起来,得知她叫农桃,越南人,这次去昆明,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朋友是位中国男子,是她曾默默爱过的人。车窗外,连绵起伏的山岭一闪而过,农桃的故事徐徐传入我的耳朵,娓娓动听,让人欷�。
白马王子已出现
我叫农桃,1984年出生于越南湄公河边一个贫困乡村。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父母为减轻负担,在我14岁时,把我送给了“养妈”。
“养妈”是越南特有的一个行当,工作性质和“妈咪”类似,就是把手下的姑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包装,变得秀外慧中,周身散发出女性妩媚的魅力。不同的是,“妈咪”手下的姑娘要出卖身体,而我们,只用静静地长大,静静地等待“养妈”为我们挑一个好男人,然后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
越南有许多中介机构,专门从境外介绍一些旅游团来越南旅游,团员是清一色的男子。其实,他们来越南的最终目的是相亲——与“养妈”手下的女孩见面,挑到中意的人后,只要女方没意见,双方就坐下来谈婚论嫁,办一场闪婚。由于多年的战祸,越南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男女比例达到2比5,所以才形成了这个特殊的“新娘市场”。
我出道后,“养妈”曾安排我参加过多次相亲会,规模最大的一次,是在一个酒店的大堂里,竟然有像我这样的女孩达300余人,蔚为壮观。我的一些姐妹都先后在“新娘市场”被挑走了,有的嫁给美国人,有的嫁给台湾人或香港人,最幸运的是嫁给中国内地男子,他们性格儒雅,长相英俊,生活富裕,谁能钓到这样的金龟婿,姐妹们都会为她高兴。
2006年春,在“养妈”的安排下,我和姐妹们盛装出发,前往一个酒店,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相亲团见面。当我们来到指定地点时,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我相信,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场景,都会怦然心动:十几个身材苗条修长的姑娘,用头巾遮住脸,露出深深的美目,身穿腰际开衩、裙身长及脚踝的越南衫,尽显婀娜身段,在范宗沛款款的音乐声中,莲步轻挪,宛如越南版的《花样年华》……
相亲会很成功,姐妹们大都与另一半对上了眼,只剩下我形单影只。也有男子来套过近乎,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一一婉拒了。临散场,男人们对一个无动于衷的小伙起哄:“小雷,干脆你把那个美女娶回去吧,你们挺登对的。”小伙脸涨得通红,挠着头发窘迫地解释:“我是来旅游的。”“养妈”也起哄道:“不挑一个新娘,就不许你走……”我瞟了他一眼,他中等身材,短发,干净阳光,充满书卷气,我的脸“腾”地红了。
几天后,那个叫“小雷”的家伙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昆明。他说,你以后就称我“哥哥”吧。我忐忑地点头,心中对他莫名有了一种亲切感:未来的日子,陌生的他乡,我的命运将和这位昆明哥哥紧紧捆绑在一起。
让我意外的是,哥哥却并没有娶我的意思,把我安顿下来后,既没带我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请客办酒席,而是把我送到了一所语言学校,学习高级中文。他说,你以前在“养妈”手下只学过简单的中文会话,要想在中国自食其力,你的中文就得更上一层楼。
我不解地问:“哥哥,你不会把我扔到大街上去吧?我擅长做家务,懂得相夫教子,会做一个好老婆的。”他看着我,瞪着眼睛说:“扔到大街上?我才舍不得呢,你别忘了,我可是花了2万元才把你从‘养妈’那赎出来的,还指望着你以后赚了钱还我呢。”
我差点晕了过去,又惊又吓,说:“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你到底想怎样?”
哥哥一本正经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有女朋友的。”原来,他趁假期报了个旅游团去越南,没想到这个旅游团安排有相亲的项目,他在大伙的起哄下,一冲动就把我‘娶’回来了。他安慰我说:“中国的工资比越南高,你在这一定能生活得很好。”
见我泪水涟涟,他吓坏了,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是坏人!你若不放心,可去楼下的派出所查一下我的身份。”他又轻声安慰我:“你年轻又漂亮,一定能在中国找一个好丈夫,我保证!”
闯荡江湖
凭我的直觉,哥哥不是坏人,而且中国经济繁荣,人们安居乐业,我的许多同胞想来还没有机会,我应该感激哥哥才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重要的是,哥哥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价值并不仅仅是给人当老婆。
也有担心——2万元人民币如果换算成越南盾,那可得用两个麻袋来装,这笔巨款我可能要卖一辈子苦力才挣得到。不过哥哥宽慰我说,这边工资高,只要听他的安排好好工作,一年就可以攒够。
哥哥比我长4岁,出生于昆明市一普通家庭,他本人大学毕业后在昆明某大型百货公司工作,现在是销售部经理,月收入3000元。如果是在越南,这也算金领了,可是在昆明,这点钱连1平方米的房子也买不到。我有时会想,当初他冒充大款,“啪”地甩出2万元来赎我,如果不是酒后的冲动,就是缺了个心眼。
其实,我猜错了,两者都不是。
半年后,我的汉语已经拿到了初级证书,哥哥说我可以出去闯江湖了。他四处托关系,打听到有家做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在招翻译,就带我去面试。巧的是,该公司正好与越南有着商务往来,见我是越南人,中文也流利,就留下了我。面试出来,哥哥开心极了:“我说吧,凭我的面子,肯定没问题。”我白他一眼:“我可是靠实力从一百多位应聘者中胜出的。”哥哥狡辩道:“那至少说明我的眼光不错啊,从一大群准新娘中,一眼就看上了你。”我涨红了脸,赏了他一通粉拳。
新的生活,新的环境,一切对我都是那么美好而新鲜。上班一个月后,我领到了2000元薪水,我给父母寄了1000元回去,自豪极了。为了感谢哥哥,我请他吃饭。酒酣耳热之际,我调皮地问他:“哥哥,你说你有女朋友,怎么我从未见过?”哥哥吞吞吐吐地说:“她……回长沙去了。”我追问她叫什么名字,哥哥说,她叫母心,与他是大学同学,半年前就辞去了在昆明的工作,回到她的家乡长沙当了名中学教师。说起她,哥哥一脸神往,说她长得清丽秀雅,有一头如云的黑发……
原来他真的有女朋友。晚上,我失落地回到租住屋,感到自己像一只小小的丑小鸭。窗外的月亮和星星沉默地看着我,嘲笑我这个越南新娘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只能给人家当妹妹。
2007年春节前夕,哥哥辞去工作,独自去长沙,追寻他的心中的仙女去了。不久,传来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在网上,哥哥抑制不住对妻子的满腔挚爱,他告诉我,虽然他远离故乡,在那边生活不是很习惯,新找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很幸福,他自信会有那么一天,能带给妻子舒适富足的生活。
时间过得真快。2007转眼就快过完了,这时,却传来了哥哥离婚的消息。不久,一脸憔悴的哥哥回到了昆明,我见到了垂头丧气的他。他说,她变心了,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水晶般透明的圣女了。母心认识了一个富裕的美国佬,不仅有钱,而且长相英俊颇有情调,他答应带母心去美国定居,给她一份真正悠闲舒适的生活,不用她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哥哥抱着头,痛苦地向我诉说着:“我好傻,当时心里也不知怎么想的,竟然还跑到机场去送她,眼看着她挽着那个洋鬼子的胳膊上了飞机……”我叹口气,劝道:“三条腿的喻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还不好找吗?要不要我带你去一趟越南,找一满屋子倾国倾城的美女供你挑选?咱要选两个,一个给你做老婆,一个给你当仆人!”哥哥哈哈大笑,猛喝了一口酒,说:“听小妹的,咱就这么办!”
我恨恨地想,你真是个猪头,怎么就没看到眼前的人呢?她的美丽,她的青春,正是一首写满诗情画意的歌,只想唱给你一个人听。可是,他只是拍拍我的头,完全是一副兄长的架势。
“我的妹妹,在天堂。”他红着眼眶接着说,他妹妹8岁的时候,跟着他去河边嬉水,失足滑入深水中,第二天才被打捞上岸……此后,他再也不玩水了,连游泳池也不敢进,只要看到微波荡漾的水面,他就会想起妹妹!那天,当他在别人的哄笑声中看到我时,心中有不小的震撼,因为我的眼睛和他妹妹的眼睛太像了,那一刻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妹妹从来就没离开过他,而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现在,他在这个遥远的地方寻找到了她……
“所以,你才抱着这种补偿的心理,把我带到了中国?”我问。他轻轻地点头。我又问:“难道你想永远拿我当臆想中的妹妹吗?”他愣了一下,又点点头。
我的心像被一只小手使劲捏了一把,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2008年春,我因工作出色,被老板升为驻越南分公司的副经理,长驻越南河内。兜兜转转一圈,我又回到了祖国。山河依旧,但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把人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子,而是一个笃定自信又独立的职业女性。我甚至辗转买到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
进京看开幕式前,我在云南短暂停留,去看哥哥。他瘦了,脸上多了层厚重的成熟和忧郁。他告诉我,他已经辞职下海,注册了一家小公司,做国外品牌空压机代理,创业之初,他不敢招人手,里里外外都靠他亲自打理,他整天在大街上扫楼找业务,几乎把昆明市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我劝他别太拼命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他说,我就是不服气,我一定要成为千万富翁,因为这世界上的女人都喜欢有钱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闪现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寒光。我心里不是个滋味,哥哥啊,你太绝对了吧,难道生活的重创就伤得你那么深吗?
看得出,哥哥这次见到我也很开心,他主动提出带我去看风景。在云南石林,我挽着他的胳膊散步,清风拂面,每一块石头都在对着我们微笑。我真想这一刻能够永远停留。可是,哥哥很快对我说出了让我扫兴的话,他说,他认识一个生意场上的钻石王老五,人品不错,他想把我介绍给他:“跟着他,你这辈子就不用奋斗了。”我惊讶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说:“我这辈子不嫁人。”就跑开了。
我真不明白,是哥哥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他,我觉得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跑出很远,我扭头看他,只见阳光拉长了他细细的身影,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肯定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临去北京的前夜,哥哥硬拉着我去了酒吧,说是为我饯行,顺便也向我倾诉苦衷。这是一家以烈酒和摇滚乐为主的酒吧,看得出哥哥是这里的常客,他熟稔地与侍者打招呼,点了酒,连杯子都不要,就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然后,他开始向我吐露衷肠:“人人都是自私的,金钱是万能的,这个世界,男人只要有了钱,就能买到一切……”我想劝阻他,但又忍住了,就给他一个发泄的机会吧,也许他心中已经憋闷了好久了。
可是他越来越疯狂,他抓着我的胳膊,背起了古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璧如朝露,去日苦多。我对她那么好,可是她却离开了我……真有意思!”他趴在我的肩膀上,孩子似的哭了起来……
2008年10月1日,我在越南接到哥哥的电话,他平静地说:“小妹,恭喜哥哥吧,我今天要结婚了!”我只有两个字:惊讶!惊讶于他当新郎官的神速,也惊讶于他语气平静,像在讲别人的婚事。
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他要娶的女子是昆明一位身家过亿的老板的独生女,小时候患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双脚残疾的毛病,走路一歪一扭的。老板的眼光雪亮,在一次偶然与哥哥接触后,看中了他的精明能干和踏实,选他做了上门女婿。
“我已经关掉了公司,婚后,我就去岳父的公司,给他当助手。”哥哥的声音还是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的欣喜和激动。我呆呆地拿着电话,嘴巴变得异常笨拙,不知道是该恭喜他,还是该为他悲伤。
春城一年四季都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哥哥的婚礼在当地最豪华的大酒店举行,现场摆满了鲜花。婚礼上,老岳父心满意足地将乘龙快婿介绍给参加婚礼的各界名流和政府官员,哥哥举着香槟酒杯,与来宾一一碰杯……
我接到婚讯时,已经来不及赶到昆明——也许哥哥压根儿不想我去。我快递了一封精美的贺卡给他。
当晚10点钟,我接到哥哥的短信:“谢谢你,小妹。”我知道哥哥是真心的。暗自猜想,这么晚了,哥哥这个新郎官怎么还不休息?
……
就在前天,我接到消息,哥哥驾着岳父给他买的新款宝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毁人亡,结束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可怜的哥哥,我曾深爱的男子,在今后流淌的光阴中,小妹会经常想起你阳光般的笑容,忆起我们之间那遥远又模糊了的往事。
你亲切地称我小妹,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每当想到这,怎不让我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