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爱值得痴守一生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是男人的。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趴在女人渐渐冷却的身体上,他的眼泪,无声地掉落下来。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我的朋友陈思呈说,春天是一种酶。是啊,春天里一切都是那么动感,透明的流光,飞扬的柳絮,悠悠下坠的花瓣儿,撩得人情丝飘摇,像《立春》里的王彩玲,总觉得应该发生点什么。
这首词里的女孩子,在人堆里,一眼看见了那风流少年,顿时心如鹿撞。要不怎么说女人想象力丰富呢,她越过陌生感,越过可能的种种距离,直接想到“将身嫁与”了,真是喜感。但是,紧接着,她又来了一句:“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们收起笑容,肃然起敬——就算她花痴吧,也花痴得那么成熟与理性。
历来女人,不乏感情上的勇者,比如红拂,在杨素府上,虽然不得意,起码衣食无忧,突然某一日,跟跑江湖的李靖对上了眼,也不管对方是流氓无产者,一咬牙一跺脚,就跟人家浪迹天涯去了。跟她性格相似、但是相对文艺点的,还有卓文君,隔着帘子听了人家一支曲子,马上放下富豪之女的谱儿,陪司马相如当垆卖酒。
这两位结局都不错,红拂封了一品夫人,卓文君虽险遭司马相如劈腿,好在她用自己的智慧,化解了感情危机。大家鼓励女人勇敢爱,都拿她们当范例,当人们热情洋溢地赞扬那么一种敢爱敢恨的风范时,都忘了,或者装作忘了另一个角度,一将成名万骨枯,在她们意气风发的成功之下,有多少灰头土脸的命运垫着脚啊。
像霍小玉,她和李益的恩怨是这样开始的:战乱中才子与佳人不期而遇,我怜君才,君恋我貌,两好相映,才貌相兼。这没问题,问题在于,李益犯下了一个很多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就是在卿卿我我之际,把婚姻承诺,当成一份厚礼,送给女人。
我估摸那会儿他也没有打算打白条,只是造化弄人,谁又能做得了自己的主?当场景和人物都发生变化,当初再恳挚的心情,都有可能变得荒唐。李益离开后音讯皆无,霍小玉忧郁成疾,病入膏肓,最后面对被人拽来的李益咬牙发誓: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李益后来的遭遇,正验证了她的诅咒。
霍小玉无疑是个悲剧人物,但相对于她不幸遭遇负心郎的命运,我觉得更为悲哀的,是她对于男人可能会变心毫无心理准备。就像一个朝前奔跑的人,从未想过前面会有沟沟坎坎,那一跤才会跌得特别重,因为她们忘记了有时需要收脚。
作为平凡女子,我们没法设想自己有红拂或者卓文君似的好命,倒是霍小玉的命运,更有参考价值,为了避免爱断情伤,避免成为一个怨毒的女子,我们必须学会在诱惑面前止步,过眼经心,风轻云淡,就当我不曾来这个你地方,不曾与你见面。
害怕失败,干脆选择失败,好像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但这个杏花落满头的女子说不是,她不装鸵鸟,以为前方一片坦途,未来一片光明,她也不害怕失败“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起码我爱过,沸腾过,爽过,我在有限的光阴里,按照自己的心意作为了,这有什么好羞愧的呢?
这样的女子,才可以爱吧?纵身一跃之际,她也想好了绊倒的可能,想清楚绊倒又将如何,她确定自己不会害怕。
其实,不但是爱,所有的努力,都应该有这样一份理性垫底,打拼,写作,或者修炼,都是一场场自己与自己的战争,有输有赢,赢了当然好,就算输了,也没有关系啊,只要你一开始就告诉自己,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你选择了自己的命运,便没有所谓失败。
镇子里有一个供销社,恹恹的,就趴在那条最为繁华的石子路边。石子路坑坑洼洼的,像一个垂暮的麻脸老妖。
好在麻脸老妖的不远处有一泓清澈的湖,湖曰白马。
经营供销社柜台的是一个年近四十岁的男人。男人瘦窄窄的,脸白手细长。有客人的时候,他会虚着眼,漫不经心地从人身上掠过,动作优雅地取物收钱。没人的时候,他抽着烟,目光明洁阴柔。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人们喊他王柜员。他是外乡人,调到我们供销社工作。我见过他的妻子,是健硕高大的妇人,一眼就知道是一个种田能手。女人很少来。一年后,镇里人都传他离婚了,给这离婚一闹,竟是火了一把,因为当时离婚还是凤毛麟角,一般都是作风有问题的人才干的行径。
有一天,他的柜台里多了一个女人。女人的到来让小镇的人长了一回眼,跟墙上挂历画里的女人似的,细致精美,一双杏眼含春带色的。她爱穿一件蓝底白花的长裙。那时候,很少有人穿裙子,小镇人也没看到过穿裙子穿得这么体态风流的女人。女人那眼光,可真叫深情,并且不管不顾地让自己的万般柔情软绵绵地流到男人的身上。
女人是个戏迷,偶尔,旁若无人地会对男人莺声啼啭地哼一段京曲,翘着兰花指,轻扭着细腰,眉目生情:“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很多人都笑,这女人戏唱得真好。只有我不笑,我知道那是虞姬最后的情结。
那时候,我真想男人应该先来一段“力拔山兮气盖世”,无奈男人很腼腆,开始的时候,他对女人的荒腔走板略带微笑地听着,后来就不自然了。渐渐地,他就不再听了,有时人们再过去时,看那女人在他耳际轻轻地吟唱,男人开始抽烟,开始心不在焉了。
在一个深秋的下午,下课时,学校的操场上出现了骚动。原来在镇里麻脸老妖的脸上围着好多人。我看不到里面的情形,只听到一个女人幽怨惶急的京腔:“……大王醒来,大王醒来!……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原来这个女人是花痴呀!很多的声音都在惊呼。
我看到那女人了,女人的身体真美,我从未见过那绸缎般流畅的曲线。女人眉眼传情独自走着唱着,是几个好心的女人将她裹上衣物哄回去的。男人和供销人员去城里进货了,女人看不到男人,一急就犯病了。
男人回来后,女人就平静了。我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又是那么优雅柔媚地偎着男人,只是男人阴柔的目光里多了些尴尬和闪避。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女人和男人的故事了。女人原来是个下放知青,和男人在一个宣传队,俩人闲暇喜欢哼哼京曲,戏里戏外地生出情愫来。男人的父母不同意,说男人自小定了亲的,那是让他们家活过命的人,不能做出这等背信弃义的事,男人拗不过父母,就结婚了。那个女知青生了场重病回了城,他们就断了音讯。一晃十多年过去了,男人在城里偶遇一位知道他们恋情的熟人,那人告诉他,女人回城后就疯了。
听后,男人愧疚万分,摸到女人的家,看到被拴在家里的女人,抱着她痛哭,女人竟认得他,有了他病倒好了。他就回家历尽千辛万苦离了婚,带着女人来到我们这个小镇。
没人再说这男女什么,竟是怀着崇敬的心了。
来年的春天,一个早晨,人们发现了女人的尸体。她身着那件蓝底白花的长裙,很美的样子,在白马湖的水波里梦幻般地漂着。
她的精致华美,人们都能感觉到。
女人死后,男人就走了。
多年后,我只要一想到那个女人,就会心窝生泪,黯然叹息。
以为自己是虞姬的女人还在,却没有了自以为是楚霸王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