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白尘和金玲:一朝定情,同枕共穴 – 女娲资源

陈白尘和金玲:一朝定情,同枕共穴

她是粉丝,却意外爱上崇拜的“偶像”;她是才女,却遗憾地没上过大学;她有文学梦,但甘心做丈夫的绿叶隐于幕后;她外表柔美,但内心被磨炼得刚毅坚韧;她一生信奉“爱情至上”,丈夫去世,苦苦思念十四年后,她最终实现了“共患共难,同枕共穴”的夙愿……
 
夫家偶遇,
 
粉丝爱上偶像
 
她对他的感情是从单纯的“追星”开始的。1933年,刚满15岁的她正上儒励女中,一发不可收拾地痴迷上五四运动所传播的新文化和新思想。而那时的他,已是左翼戏剧家联盟有名的剧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他发表在《文学》杂志上的《虞姬》一文,她顿时着迷了,一字不落地读完后,并牢牢记住了那个让古人喊出“爱情万岁”的名字——陈白尘。
 
她崇拜他的文采和思想,但从没敢奢望过自己能有一天会见到他,可结果是,她见到了,就那样清瘦地站在了面前。那是1939年,21岁的她已为人妇,且是一对儿女的妈妈。那天,她站在丈夫杨英梧的身边迎接着远方投奔的客人,没想到就是他。他几乎是逃难来的,因为从监狱出来有伤要养,就一路辗转到了重庆歌乐山中的一个名叫高店子的小镇上,而被敲开门的这个家里,她是女主人。
 
虽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初次见面,她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真单纯,真年轻,就像是一名刚刚迈出校门的女学生。而得知他的身份后,她的眼里心里都溢满了浓浓的好奇和崇敬。吃饭时,她紧张得说不出话,只是安静地坐着,不时用那双深邃的大眼睛打量着他,他带来的风尘唤起了她对外面世界的渴望与遐想。
 
因为礼节,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很少。一次,杨英梧出门办事,他终于忍不住向她开了口。得知她是被作为商人的父亲因为人情债而从江西九江许配到镇江给人做儿媳时,他感觉有些心痛。她反抗过,哭泣过,甚至绝食过,但终究没有改变丝毫的结果,发着高烧的当天,一顶花轿结束了她的少女时代。看她伤心地讲述往事,他安慰道:“我看杨英梧还是很爱你的。”她抬起头直愣愣地看着他说:“不,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提出好几次离婚的要求,他都不同意!我只是他生儿育女的工具,我想考大学,他死活不同意,他的眼里只有钱!”说着说着,她又红了眼眶。
 
她尊敬地称呼他“先生”,而他显然开始对眼前的“女学生”刮目相看了。后来的接触中,她提起看到的他的剧本,知道她爱看书,于是,他就把携带的箱子里的所有书借给她看。一本又一本的书读完了,杨英梧也最终发现了他们之间的秘密。“逐客令”一下,她就慌了,他身无分文,她用手帕包了几块铜板悄悄塞进他的口袋,而他当时所能做的,则是暗暗地递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只有两个字:“坚忍”。
 
后来,她不顾一切地从杨家跑了出来,拿了几件换洗衣裳,没有拿一分钱。她要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于是千方百计找到一份工作。婚最后还是离了,签字时,他被杨英梧迎面狠击了一拳,顿时鲜血淋漓。后来,两个男人又友好地谈了一次话,具体说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他们终于彼此守在了一起,从此,她有了一个新名字——金玲,是他帮她起的。
 
隐藏梦想,
 
甘做丈夫幕后绿叶
 
在很多老一辈作家的眼里,见过金玲的,无不为她的美貌所惊叹——那是一种柔弱的美,柔得让人心生爱怜,弱的让人陡生悯惜。当年夏衍先生第一次看见金玲时也曾凝眸了片刻,他没有称“夫人”,也没有称“女士”,而是喊出了一声“金玲娘子。”这一声称呼让众人皆愕,继而鼓掌——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然而,正是这位“娘子”,这位柔心弱骨的“娘子”,为了“至上”的爱情,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先是不满两岁的小女儿夭折了,接着自己又患上了在当年如同绝症的肺结核,差点送掉了性命。因为家里穷,金玲的病一拖再拖,当陈白尘看着她吐了一脸盆的鲜血时,竟然抱着妻子哭了,这个铮铮铁骨的硬汉子——蹲过大牢、挨过枪子,都没掉过一滴眼泪,此时竟为清贫未能让心爱的女人过上一天好日子而悲痛欲绝了。这次,还是那个柔弱的她,又一次坚强地站立起来,替丈夫擦去腮边的泪水,并安慰说:“别难过,嫁给你是我自愿的,吃苦受穷也是我自愿的……”
 
婚后,为了改变贫困的境遇,陈白尘只能通过写文章赚取微薄的稿费来维持生活,而她在精神上给予丈夫全心的帮助。两人琴瑟相和,虽苦也甘。每当顺利写完一个章节,他都会对坐在身边的妻子报以会心的微笑,或者紧紧握着她的手,一起分享写作的快乐和幸福。每当这时,她会为他泡上一杯新茶,点燃一支香烟,看着他喝下一口茶,吸上一口烟后,又埋头写下去……这就是她苦苦追求的幸福,朝思暮想的爱情!
 
她经常给他抄稿子,那一手端庄的颜体让人惊羡和感动;两人也经常一起研讨作品,她说得头头是道,他听得聚精会神。其实,要论她的才华,她完全可以不当绿叶,不隐幕后。在中国作协古典文学编辑部工作时,她的老领导——著名作家陈翔鹤就曾这样夸奖过她:“论文学功底和艺术修养,绝不在他人之下。”但她只愿永远作他的绿叶,永远隐于他的身后。她说她最大欣慰就是成为他的每一部作品的第一个读者;最大幸福则是在他的每篇作品中都浸透着她精神上的无形支持!
 
其实,她是有着自己的文学梦的,她有过遗憾,就是没能读成大学。只是,父亲不让她读,因为重男轻女;杨英梧不许她读,是要“金屋藏娇”;陈白尘不希望她读,理由是:“我就在大学教书,你何必舍近求远呢?”为此,她试图努力过,曾悄悄写过一篇社会见闻投给《华西晚报》,为了怕当时在那里编副刊的丈夫看到,她甚至换了一个名字和改变了笔迹。可最后,还是被陈白尘发现了。也从那时起,他埋葬了心中的那个梦,并暗暗立下誓言:为了丈夫,她要竭尽全力为他安排一个良好的创作环境。她曾经对陈白尘说,我要让你坚强地活下去,让你安心地写下去,其他的一切都有我呢?

失眠
 
凌晨三点。
 
高峻在床上翻来覆去许久还是睡不着。他很少失眠,总是一夜无梦睡到天亮,可明天就要参加全省辩论赛决赛了,心情难免焦躁。睡着是不可能了,高峻披了件大衣,准备到外面透透气。
 
街道空荡荡的,昏暗的路灯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高峻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怎么来到条僻静的小巷,巷内的建筑看上去很有些年头,古色古香。巷子尽头是个四合小院,里面似乎还亮着灯光,朱漆色大门上悬挂着一块匾,用烫金大字写着:梦仙居。高峻刚想原路返回,门却“吱”一声开了,走出来一位身材娇小的少年。
 
那少年穿着古代才有的青色马褂,戴着绛紫色圆帽,五官精致,像从古装电视剧中走出来一般。高峻一时看呆了,忽听那少年脆生生地说:“有缘人,既然到了这,不妨进‘梦仙居’坐坐。”鬼使神差般,高峻想也没想就跟着少年进屋了。
 
少年给高峻沏了茶:“我叫素锦,是梦仙居的主人。”高峻环顾四周后问:“这真大,就你一个人住?为什么梦仙居的装潢和你穿的衣服都那么古典呢?”素锦笑笑:“宅子是祖传的,就我一个人住。我很喜欢古韵感觉,就没翻修祖宅,至于这身衣服,纯粹个人爱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外面逛?”“睡不着呀。”高峻把明天要比赛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素锦听后端出盘棋:“下棋可以放松心情,不如切磋几局?”高峻也是个围棋爱好者,立马同意。就这样,一白一黑两色棋子在棋盘上厮杀,灯光摇曳,茶香四溢,高峻觉得这样的场景分外熟悉。
 
素锦的棋艺很高,两人难分胜负,过了好久,高峻才以微弱优势险胜。素锦将棋子一丢:“你总是赢!时候不早了。”高峻这才想起还有辩论赛,急忙告辞。
 
回到家高峻倒头就睡,说来也怪,明明没有睡几个小时,可醒来时却神清气爽。精神抖擞的他以最佳状态参加了辩论赛,果然不负众望,将冠军收入囊中。
 
织梦
 
辩论赛令高峻名声大噪,许多单位向他抛来橄榄枝。收获事业的同时,高峻也迎来了爱情,那是个叫姗姗的可爱女孩,在辩论赛上,被高峻的口才折服,一来二去,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
 
高峻一直没忘那个叫素锦的少年,可好几次他凭着记忆找去,却再没寻到过那条幽静小巷。
 
高峻和姗姗感情很好,没多久便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时压力来了——姗姗是个富家女,而高峻的父母只是普通农民,两家经济差距太大。果不其然,姗姗的父母对高峻非常不满意,只是经不住女儿再三恳求,便定下期限:要高峻在一星期内拿出三十万做新房首付,否则就分手。高峻几天内跑遍了所有亲戚朋友,再加上之前存的一些钱,也只有十二万,还差了一大截。
 
明天就是最后日期了,剩下的钱依旧毫无着落,高峻又一次失眠了。他不禁怀疑:就算筹齐了那三十万,凭自己的实力,以后真能让姗姗过上好日子吗?要知道,姗姗可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女,他们的成长环境相差太多,在一起真的会幸福吗?
 
窗外雷声大作,雨淅沥沥下个不停,高峻起身拎着雨伞出门了——他突然很想见到素锦。
 
冥冥中自有天意,等高峻一脚深一脚浅穿过泥泞的小路后,面前真的就出现那条巷子,而素锦,也仿佛早料到一切,撑着把油纸伞立在巷口,含笑看着他。
 
高峻说:“你知道我要来?”素锦眼中竟有了丝女子才有的娇羞:“其实我每天都在巷口等着,只是我等的那个人,已不再是那个人。这回你又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高峻便把心事竹筒倒豆子般全说了。素锦听完问:“你是真心爱她吗?”见高峻点头,素锦说:“你要是真爱她就不要害怕,一直坚持下去,我肯定,她父母一定会接受你。世界上无可奈何的感情很多,你千万别因这点困难退缩。”高峻说:“难道你是神仙,怎么料到她父母一定会同意?”素锦狡黠一笑:“我就是神仙啊,还是个为人织梦的神仙。我有段爱情故事,想不想听?”
 
素锦曾是天上为人织梦的神仙,每晚为世人造就不同梦境,本以为日子会永远平淡而枯燥地重复下去,可有一天,素锦不小心把自己也织进别人梦里去了。
 
“我们就这样在梦里相识、相知、相爱。我们想每分每秒在一起,我便违反了天规,私自下到人间。我私逃的那段时间,人间都乱套了,所有人都没梦可做,夜晚一片凄凉。”
 
“后来呢?”
 
素锦苦笑一声:“当然被发现了,我被带回天上,贬为贱奴,做最粗最重的活。而那个人被罚永世无梦,就算投胎千万次,也无法做梦。”
 
素锦的神情并不像在骗人,虽然故事有些荒诞,可高峻还是有几分相信。聊了一会儿,他辞别素锦回家了。
 
第二天高峻起床,出门换鞋时愣住了,皮鞋锃光瓦亮地摆在门口,好像从没被动过。可记忆中他昨天冒雨出去,鞋上已经沾满泥巴。
 
成全
 
高峻带着钱心情忐忑地来到姗姗家,果然遭到冷眼对待。眼见要被棒打鸳鸯,高峻急忙恳求:“虽然现在没钱,但请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证明我的能力,也会证明对姗姗的真心。”姗姗的父母见他一片赤诚,叹口气答应了。
 
为了攒钱给姗姗—个真正的家,高峻像疯了般工作,多难多累的活都接,他总想着素锦的那番话:“和我比起来,你们算幸福的,至少还有在一起的可能。”他要为了那个可能努力奋斗。
 
几个月下来,高峻最终体力透支昏倒了。醒来时,姗姗正握着他的手。脸上满是幸福的泪水:“爸妈看见了你的努力,他们终于同意了,我们能在一起了!”高峻听完,激动得差点儿从床上蹦起来。
 
为了筹备婚礼,高峻和姗姗都累得够呛,试礼服、订酒店、发请帖……两人忙得团团转。转眼到结婚的日子。在婚礼前一晚,几个哥儿们把高峻拉到酒吧,说要庆祝他最后一个单身日。高峻被灌得迷迷糊糊,也不知怎么回的家。说也奇怪,虽然脑子晕沉沉的,可他一点也不想睡,多亏了素锦的支持鼓励,他才能和姗姗走到一起,他很想当面谢谢素锦。
 
没走多远,那条巷子就出现了。高峻敲开“梦仙居”的门,素锦果然在里面。
 
“我要和姗姗结婚了,谢谢你的鼓励,我才能一直撑到最后。”素锦漫不经心地饮口茶:“有情人终成眷属,恭喜!”高峻问:“有件事情一直弄不明白,每次晚上我来梦仙居,总是一下就到了。可白天我凭记忆找过来,却怎么也到不了,就连巷子也找不着。”“我说过我是梦仙,其实你现在是在梦里,知道吗?”素锦狡黠一笑。“我们是在梦里相见?”高峻恍然大悟,“我们每次相见都是在梦里,其实我已经睡着了,只是在做梦。难怪上次下雨天我来找你,鞋子却半点没弄湿——我根本就没出门!”素锦点点头。
 
高峻这下彻底相信素锦是梦仙了。他问:“你为什么到人间来?”
 
“为了找我的爱人。”
 
“找到了吗?”
 
素锦点点头,又摇摇头:“天上一日,地上十年。过了这么久,经历几次阴阳轮回,人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人了,其实我早就该看透——也该走了。”
 
高峻有些紧张:“你要去哪?还能再见面吗?”
 
“不会再见了。”素锦说,“我用一生的自由,换取来到人间的机会,从此之后,我会永远被禁锢在天上。”素锦看看窗外,天空已泛出鱼肚白,“你快回去吧,好好休息,婚礼上还有很多事要应付。曾经我那么渴望自己的婚礼,却再无可能。”
 
高峻看着素锦落寞的神情,却又不好安慰什么,拍拍素锦肩膀,起身离开了。素锦看着高峻的身影渐渐远去,越来越远,最终消失不见……
 
他们,是真的不会再见了。
 
天地间忽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梦仙居就在狂舞的沙粒中,一点点消失。素锦的帽子被风吹下,露出瀑布般美丽的秀发。
 
素锦是个美丽的女神仙,她一直恪尽职守,为凡人编织各种各样的梦,可有一天,她不小心把自己织进一个男子的梦里。他们整夜在一起吟诗作赋、下棋饮酒,并深深爱上对方,却又被无情拆散。,
 
因为天谴,那么多个人世轮回,他都无法再做梦:这一世,素锦用一生的自由,为他送来三个梦境。
 
风越刮越猛,素锦的身影慢慢模糊,她轻声念叨:“如果无法相爱,那便成全吧。”

他是才子,她是校花;他是穷小子,她是富小姐;他矜持而浪漫,表面是死水,内心是火山。他用她送的一支笔,给她写了数百封情书,还翻译了180万字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经过了十年的分离和苦恋,他们终于相守在了一起。他翻译的鸿篇巨制终于问世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人世4年了,那一年,他年仅32岁……
 
朱生豪是当代著名的莎士比亚戏剧翻译家、诗人,他所译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是迄今我国莎士比亚作品最完整的、质量较好的译本……即使是60年后的今天,他的译本读起来还是如此优美流畅,依然是很多莎士比亚戏剧爱好者的读书首选。
 
朱生豪与夫人宋清如的爱情堪称经典。宋清如其实也是一个才女,她发表的新诗被施蛰存赞誉为“有不下冰心之才”……她和朱生豪历经了10年苦恋才终结连理,为了支持丈夫的翻译事业,她甘心当了一个家庭主妇,在困窘艰苦的环境里支撑着他。朱生豪去世后,宋清如的后半生似乎都在赶着做这两样事情:出版他的译稿,抚养他们的孩子。她要替朱生豪活下来,人生的风景她要替他一一看过……
 
两情相悦却若即若离
 
1932年的秋天,杭州之江大学诗社迎来了一位独立不羁的女学生。“女性穿着华美是自轻自贱”,“认识我的是宋清如,不认识我的,我还是我。”她个性的言论震惊了在场所有同学。
 
这个刚刚入校就敢如此大胆的姑娘叫宋清如。据知道她一些底细的人相传,宋清如出身地主家庭,家境殷实,是用“我不要嫁妆”才换来到大学读书的机会!
 
大家对这个还不是诗社成员就口出狂言的女孩议论纷纷。就在此时,一个男人的出现,像一盏聚光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是朱生豪,朱生豪来了。”正在激昂演说的宋清如,听到身边人议论,只见一个眉清目秀、白净瘦弱的年轻男子闯入视线,他就是有着“之江才子”之美誉的朱生豪。
 
其实早前宋清如就听老师介绍过,之江的学生诗社聚集了很多有才华的学生,四年级的朱生豪是这个诗社里一颗耀眼的明星。要想入诗社,必须过了他这一关。宋清如拿着自己的诗作《宝塔诗》请朱生豪过目。朱生豪也早听说有个我行我素的女学生想入诗社,只是没想到宋清如长得那么灵秀,她的眼神如两汪泉水,让朱生豪一时有点恍惚。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他佯装认真看宋清如的诗作,然后腼腆地笑了一下,什么也没有说。那笑意中含有欣赏,也有惊诧,他没料到此女子的灵性和才气,诗写得实在太好了。
 
可是朱生豪这一笑,却让宋清如心中直敲小鼓,他是不是在笑话自己?没想到,朱生豪征得其他诗社负责人的同意,当场接受宋清如为新社员。在大家的一片掌声中,宋清万分诧异。虽然她对自己的才情充满信心,但得到朱生豪的肯定,她感到有点突兀,脸羞得通红。
 
不久,宋清如意外地收到朱生豪的一篇新诗,朱生豪在信中言辞诚恳地希望宋清如提些意见。宋清如也不客气,将自己的想法全都写在信纸的末尾,顺势将她的诗和回信一同寄给了朱生豪。两人在这样的相互切磋、相互鼓励中,慢慢地熟识了,也生出些许男女之情。只是碍于读书人的清高,谁都没有将那层窗户纸捅破。
 
之江大学的教学楼前有一个大花坛,种有许多玫瑰花。有一个晚上,朱生豪从那个花坛经过,突然看到暗处一个黑影在动,定睛一看,居然是宋清如。从天而降的朱生豪,将宋清如吓得差点尖叫。定了定神,她马上将手中的一枝玫瑰花藏于身后。原来,酷爱玫瑰的宋清如,是半夜跑来摘花的,被朱生豪撞了个正着,让她很是难为情。朱生豪听后,大笑起来,更让宋清如感到羞涩。从那晚之后,为了再次遇到美丽的姑娘,朱生豪经常在那个花坛附近一个人徘徊,哼唱着《路斯玛丽亚》和《娜塔莎》两首歌。他想唱给宋清如听,让她明白自己的心意。有几回,宋清如还真从那边经过,但她像是没有听懂他的歌声,低着头快步走了过去。朱生豪有点失落。
 
其实,对于朱生豪的情愫,像宋清如这般冰雪聪明、心思细腻的女孩早就明白了,只是朱生豪在之江诗社有个比他年长6岁的比较亲近的异性朋友,这让宋清如感到很不舒服。不久后的一天,宋清如去诗社时,恰巧看到那个女孩将一杯水亲昵地交到朱生豪手中,两人又说又笑。这个镜头,让宋清如心中泛起一阵翻江倒海的酸涩,她头也不回地转身跑了出去。她为自己的这种过激反应感到了害怕,难道她真的在乎朱生豪?
 
自那日宋清如跑走后,朱生豪一直想找机会向她解释,又怕她根本不当回事,那他就显得太自作多情了。想来想去,朱生豪就以让宋清如帮忙看诗稿为由,写了一封长信,在信中随意提起:我与她只是诗友而已。宋清如看到朱生豪特意向她提起此事,心中一阵欢喜,但女孩的矜持也只能装得并不介意。朱生豪搞不明白宋清如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份无法明朗的感情让他愁眉苦脸。
 
秋风和萧萧叶的爱恋
 
不久,朱生豪经胡山源推荐到上海世界书局,参与编辑《英汉四用辞典》。离开的前夜,他辗转难眠,给宋清如写了封信:因为昨夜我曾梦着你,梦得那么清楚而分明,虽然仍不免有些傻气。后来我们并肩漫步着,我知道这个下午我要离你而去了,心头充满了惜别的情调,但我知道这是个宝贵而幸福的瞬间,我们好像一句话也不说,又好像说了许多话,更没有别人在旁边……
 
当宋清如收到朱生豪那封表白的情书,朱生豪已经带着遗憾坐上了前往上海的客船。宋清如握着这页信纸,心中感动万分。但她一直没有给他明确答复,这对朱生豪来说,无疑是份痛苦的煎熬。
 
1934年的春天,就在他对那份遥不可及的爱情无望时,却突然收到宋清如寄来的一首诗:假如你是一阵过路的西风,我是西风中飘零的败叶,你悄悄的来又悄悄的去了,寂寞的路上只留下落叶寂寞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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