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天敌是无限等待 – 女娲资源

爱的天敌是无限等待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 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卢广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 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 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 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卢广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但她还是无法同自己坦然相对——为什么别的女孩可以拥有令人羡慕的恋曲,自己却要在古怪的宅男面前停下脚步?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如果先天营养不良,就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1

  姜芸在寻找一种淡蓝色的孔雀鱼,尾巴有黑色小点,夜里会发出蓝色的荧光。

  姜芸第一次养的孔雀鱼,是她暗恋的男生转学之前送给她的。此后,她一直养着这种被叫做马赛克的孔雀鱼,给它们另起名叫做“蓝波点”。一年后的一天早晨,它们突然死在鱼缸里,是寿命到期。

  鱼缸空在那里很多年了,有一天姜芸在网上收到陌生的信息,是那她16岁暗恋的那个男生发来的,他要回来了,想见面。姜芸浑身充满了力量,她把空鱼缸壁上的青苔都刷干净,放了清洁的水,买了水草和电氧气,一切看起来如当初一样,只缺两条鱼了。

  水族店里只有一个人,蹲在一个巨大的玻璃缸前,弯着嘴角目不转睛盯着鱼缸里游来游去的神仙鱼,他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姜芸,笑了。小小的水族店,被一个个巨大的玻璃鱼缸占满,各种形状颜色的鱼群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少年像置身海底。有一瞬间,姜芸觉得他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夏雨,被晒成棕色的皮肤,瘦,高,灿似朝阳的面庞。

  “嗨,买鱼吗?”他还有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有没有蓝色的尾巴带黑色斑点的孔雀鱼?”姜芸问。

  “我带你看看。”男生朝姜芸走过来,依然满脸笑意。姜芸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走过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

  哗啦一声,水族店后门的铁门被拉开,一个穿着雨鞋胖胖的中年男人提了两个水袋进来。

  “阿亮,你又在泡妞是不是?你要的鱼我拿来了。”中年男人提着袋子走过来。叫做阿亮的男生回过头对姜芸耸耸肩,被揭穿也不在意。

  2

  两天后姜芸开门,发现一个红色小桶放在门口的地垫上,垫子上还有一张字条。字条上写:两条蓝色的马赛克,送给你,那天的事,我不是有意要逗你,想请你看电影。

  署名阿亮,后面画一个大大的笑脸。

  阿亮是怎么知道姜芸家的地址不得而知,但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第一次单独和男生看电影。

  姜芸在电影院门口,看到阿亮手里抱着一只硕大的泰迪熊,熊和阿亮一起成为众人焦点。他抱着熊站在那里对姜芸招手,等姜芸走近,阿亮就把大熊塞到姜芸的怀里。

  “送给你的赔罪礼物。”阿亮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真诚。

  “抱着这么大的熊要怎么看电影?”姜芸红着脸把熊推过去,又被挡回来。阿亮顽皮地扮个鬼脸,从口袋里掏出电影票挥了挥说:“你放心,我买了三张电影票。”

  看完电影阿亮送姜芸回家,姜芸问他:“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了吧?”

  阿亮笑了笑说:“我每天早上都给你家送牛奶,在你未睡醒之前。”

  在水族店里第一次见面,阿亮就认出了姜芸,他知道姜芸早上六点半出门,站在门口打开奶箱,喝光一瓶牛奶然后去学校,长期以来都是如此。

  阿亮没有上学。他不仅送牛奶,还在玩具厂工作,给玩具厂里的布偶分类,可以用很便宜的价钱买下一只硕大的泰迪熊送给姜芸,玩具厂的员工都拥有这种低价福利。

  3

  后来阿亮带姜芸去玩具厂,姜芸看到了制作玩偶的过程,太空棉为芯,花布为皮,扣子为眼,组合在一起,似乎就有了生命般。

  “起初是她喜欢玩偶,我们才一起到玩具厂工作。”阿亮说起他的初恋,是个很不安分的女孩,时而喜欢这个,时而喜欢那个。

  “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种喜好呢?而且每种都非要拥有或尝试不可。”他说。

  最开始,阿亮和女孩一起在玩具厂工作,后来,女孩攒够了钱,就去印度做义工。女孩还给阿亮寄过照片,照片里她被一群印度老人围着,笑得那么开心,那些老人也笑得那么开心,可他们都是身患重病的垂死之人。再后来,女孩去了非洲,从此再无音讯。

  “你想念她吗?”姜芸问阿亮。

  “时常想念,但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强求不来。”阿亮说。

  姜芸喜欢阿亮的故事,阿亮有着让人喜欢的某些特质,那个去了非洲的女孩,一定也是喜欢他的。姜芸总觉得这个世界上,爱情才是最美妙的东西,只是阿亮的女朋友还没有意识到。

  阿亮对姜芸说:“我第一次见你就忍不住想要认识你,你长得很像她。”

  阿亮喜欢他现在的生活,依靠自己获得的小快乐,虽然女朋友离开他,但并不是痛苦地离开,而是去追逐更多的快乐。他喜欢随意做着喜欢的工作,没有太大的梦想,小梦想也足够。现在他正在存钱去西藏,并邀姜芸一起去。

  姜芸的年龄和阿亮差不多,可是他看起来充满了年轻该有的活力。

  姜芸喜欢什么呢?活了二十几年,在一个二流大学毕业,找了二流的工作,早九晚五上下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姜芸找不出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甚至来不及好好喜欢一个男生。

  噢,那个男生,16岁时姜芸暗恋的男生,他约姜芸见面。

  姜芸犹豫着要不要去赴约。她害怕,她是一个没有信心也没有勇气的女孩,她一点自信也没有。男生约姜芸在高中母校见面,去赴约之前,姜芸翻出16岁那年写的那封信,写给男生的告白信。

  16岁那年,男生转学离开的前一天,姜芸发了一场高烧,她坚持要把信拿给男生,却错过了火车。

  4

  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翻出漂亮的长毛衣,兔毛靴子,还精心把头发扎起来,涂了淡淡的眼影。

  高中毕业后,姜芸没回过母校,虽然很近,在一个城市里,偶尔也会经过,但那里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她怀念。

  姜芸到学校的时候,男生还没有来,她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忽然觉得伤感。校门重新上了漆,还弄了一个漂亮的花坛,操场上种上了草,再也不像以前满地黄土。姜芸曾经在操场上遇见男生,下雨天,他和一群同学在黄泥里踢足球,每个人满身污泥,开心大笑,他把脏兮兮的球踢到姜芸身上……

  渐渐地,校园里出现一个又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都是姜芸的高中同学。

  先是A同学,然后是B同学,接着是C同学……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同学没错,这是那个男生发起的高中同学聚会,包括姜芸,每个他认识的同学他都约到这里。

  “他从英国回来。”A说。

  “他现在世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B说。

  “他的女朋友,是大学校花。”C说。

  你有没有像姜芸这种经历,暗恋过学校里风头最劲的男生,成绩好,长相好,性格好,万人迷。

  这种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先天营养不良,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当年这个男生离开时不止给姜芸送了孔雀鱼,他给所有认识的人都送了孔雀鱼。

  姜芸没有等男生来,就离开了。那封信她捏在手中,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男生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斯。

  再见,如斯。姜芸对自己说。她突然想起了阿亮。

  5

  姜芸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阿亮,那个让她重新认识自己的男生。

  据说玩具厂倒闭了,阿亮离开这里,去了别的地方。

  一个月后,姜芸收到了阿亮寄来的明信片,在西藏,背后是覆满白雪的布达拉宫。

  阿亮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刻去了布达拉宫,照片中的他裹着厚厚的羊皮毯子,半边脸裹在脏兮兮的围巾里。

  “春天快要到了,我在西藏等你。”阿亮在明信片上再次邀姜芸去西藏。

  阿亮患有哮喘,可是他说他不怕。他还说:“我都不怕了,你还怕什么?我可以当你的左腿,带你翻山越岭,看尽世间美好。”

  原来被人告白是这么美好。姜芸的内心被注入了一股暖暖的气流。

  姜芸的左腿,在多年前,拿着告白信追逐男生时被车子碾过,她没能赶上火车,也失去了一条腿。她以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藐小的一颗种子,残缺的种子,却原来每颗种子,都有发芽的春天。

  姜芸在等待春天,什么都可以逝去,但春天总会来。

  1

  我在北京的猎猎狂风里接到唐僧的电话:这个圣诞,我有人一起过了。

  那真好呀。

  八戒什么时候嫁出去了,必须第一时间告诉我哦。

  我说好。

  收好手机,抬头看见北京傍晚艳丽的霞光,云总是零零落落的几朵。让我想起和唐僧躺在操场的草地上,看南京大朵大朵的云,他总是幻想,那些云一会儿像苹果一会儿像奶糖,反正都是他爱吃的。

  我们是初中同桌,一坐就是三年。刚开学那天我俩因同时偷吃奶糖,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让他重复一下刚才讲的什么,他含着奶糖支支吾吾,结果老师说,那同桌告诉他……这种悲惨的遭遇奠定了我们坚实的伙伴基础。

  唐僧当然不叫唐僧,他姓唐,单名一个盛字,他妈妈怎么就没觉得这名字念起来多么像唐僧啊……他为人又腼腆,和女生说话的时候容易脸红,简直同唐僧一般。我就擅自叫他唐僧,他也不客气说:你看你,每天吃那么多东西,脑袋又笨笨的,就叫你八戒好了。

  我们正前方的一桌也是一男一女,女孩瘦弱,男生圆头虎脑,自然一个做了猴哥,一个做沙僧。我们西游四人组整天在教室后面“称霸一方”,一起看小说打瞌睡吃东西放假游遍南京城。

  2

  初三开始了,所有人整天抱着一摞书,挂着一张严肃的扑克脸。我是个不知忧愁的性子,但唐僧突然间却变得沉默寡言了。

  有一天体育课,我在颠排球,忽然看到唐僧在篮球场挥汗如雨,他运球的那股狠劲好像同对方球员不共戴天一样,还狠狠地把一个同学撞倒在地。那同学奋起大骂:吃错药啦!唐僧站着没说话,那个篮球从高空砸下,落在水泥地上砰砰响。

  唐僧转身回了教室,我丢了排球拿着他的衣服急忙跟过去。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埋着头趴在那里,我推他:起来,穿衣服。他不理我,我急了,直接把衣服摔他头上:一身汗在这儿冻,病了还不得花你妈的钱看。

  他动了一下,然后抓过衣服胡乱套起来,一眼都没看我,又趴下去。我也不高兴了,拿出一份物理模拟题写,电路图画到一半,唐僧抬起头说:哎,八戒,这周六,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我惊讶地问:为什么啊?他说:想过一个不是一个人的情人节。我迷茫地看着他,他一下子很泄气: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我撇撇嘴:好吧好吧,看在你是个可怜的光棍份上,我就委屈一下好了。他回敬一个白眼:说得好像你不是光棍似的,彼此彼此。

  我拿出手机翻日历,可情人节是周日啊。他拿本书敲过来:呆子,非挑那天去啊。好吧,我说,不如我们叫上猴哥和沙僧一起吧?他立刻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要不要!

  3

  周六晚上,我们抱着可乐和爆米花,一起坐进了影院。唐僧选了一个恐怖片看,唇红齿白的女鬼衣袂飘飘地从古宅探出脑袋的时候,唐僧大吸一口凉气,一扭头看我,我正看得摇头摆尾……出影院的时候,唐僧突然一声惊呼,一只小手抓住了他的衣服下摆。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可怜兮兮地说:哥哥,给姐姐买朵花吧,只要20元钱。

  20元钱耶!还只要!我拉着唐僧就要走,对那小女孩说:我们不买花,我们不是情侣。那小女孩不撒手,没关系,哥哥买一朵就是了!耐不住小女孩请求,唐僧只好买了一朵玫瑰给我。拿回家,妈妈还取笑我,哟,女儿收到花了嘛。

  周一,猴哥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八戒,昨天不是情人节吗,唐僧约我看了电影,还送了我一盒巧克力……”

  “啥?”我惊讶得张大了嘴,“什么电影?”

  “一部恐怖片,超可怕的……哎你说,他是不是在追我啊?”

  他有如愿以偿地让你躲进他怀里吗?当然这句话,我没有问。

  那时候被利用的厌恶感让我一分钟也忍不了。

  回到班里,我拿出40元钱,摔在唐僧桌上,“还你电影票钱。”他傻傻地看着那几张钞票,大概明白我已经知道事情的原委了。我坐下来,声音不大,却冷得能结冰,“这样有意思吗?你要追谁你跟我说我不会帮你吗?为什么要骗我,朋友是做假的吗?”

  他低着头好一会儿,小声地说:“我不知道女生看那样的电影会有什么反应,所以……”

  我冷笑一下,“所以你就利用我,是你背叛了我们的友情,从现在起,我不想再跟你说话。”

  4

  我们的冷战开始了。沙僧啥都不知道,只能哀嚎道:

  “喂……你们怎么回事啊,我们可是天下无敌的西游四人组啊!”

  那天评讲试卷,唐僧的眼镜片又掉了。以前掉了总是我帮他修,但这次,他只能用一只手举着眼镜片,另一只手记笔记,样子极其滑稽。连老师都取笑他:

  “你是在做科研吗?”

  我突然忍俊不禁,把他的镜片抓过来,凶他,镜框拿来!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喜,把眼镜摘下来,双手奉上。

  我们的冷战结束了。

  我好像就是在一瞬间想通的。一个16岁的男孩,情窦初开,也许在他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智商真的会下降,也许他不是真的想要背叛我们的友情,甚至都不是真的爱上猴哥了,只是猴哥瘦瘦弱弱的样子让他很想保护而已,这是他后来高考完在狂欢宴上喝多了说的。

  如今的西游四人组里面,我还是个灰头土脸的学生,唐僧身上有了成年男人的沉稳宽厚和担当。我们最亲近,每年总要聚上几次。沙僧当了兵,成了个爱做事不说话的铁打的人,现在很少能见到他。而当年娇俏如黄莺、孱弱不禁风的猴哥,已经多年没有联系。

  当年的小打小闹,成为我们难得的一段温暖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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