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人笔记(那个男人)
我坚信他是我最爱的人。
—–方灿题记
有个男人,是我这么些年在拼搏路上想念最多的人,但却从未去描述过他。或许我跟他一样,把对彼此的爱都放在心里了。
他很帅,清爽秀气的发型下面长着一副刘德华的鼻子,健康的皮肤告诉我们他一定狠MAN,只可惜太瘦了点。
是的,他脾气狠怪但其实是个狠直爽的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不顾别人的想法,开心时就笑,伤心时就沉默,爱说话开玩笑,是个很幽默的男人,所以喜欢他得人狠多,不喜欢的也不少。
1988年的5月份我第一次见到他,他抱着我,我能听见他得心跳就像打鼓一般清晰,那个声音告诉我这个男人肯定会保护我一辈子。
就这样,我崇拜了他24年,爱了他24年,也了解了他24年,觉得他就像一本书,那本书上写的都是对我满满的疼爱。
他很简单,一妻、二女、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总是当别人还没听见鸡鸣的时候,他就已经出门,在他得眼中,每天不仅仅只有上午下午晚上,而是还有凌晨。每当我问他起的那么早干嘛?他总半脸微笑着说,比我起的早的还多着呢。
他很整洁,家里、穿着、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只要他在,只要他能,屋子里便一尘不染。不管什么东西,他用完总会放在原来的位子,他说方便下次拿不用再找。泡茶的杯子,每天都会统统洗一遍,他说放久了就算没喝过也会有灰尘。24年来,我从没见过他得衣服脏过,一件衣服穿了一两年还跟新的一样,他总开玩笑说他得衣服可以一个月洗一次。
他很勤俭,对别人、对自己、除了家人。所以很多人都说他小气,其实他很芥蒂别人这么说他,他也会反驳的说我要是小气能有那么多要好知己么?我也觉得,其实那不是小气,是节约,是会勤俭持家,因为他懂的赚钱不容易,而他赚的那些辛苦只容的下他得亲人,在他心中不花不必要花的每一分钱,不浪费一丁点粮食,他说只要能吃的都能填饱肚子,钱要省,但该花的要花。。
他很有范,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是个绝世好男人。如果偶尔看见他拿着根烟,我告诉你那是因为他去洗手间觉得气味难闻,如果看见他倒一小杯酒,那么他那天应该还蛮开心,所以乐酒一杯。当然很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去打打小牌,因为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但从不赌博,因为心疼钱,在我眼里,他从未对自己大方过。。
他很善良,对所有事物。可能是他小时候吃苦的缘故,他很照顾那些困难的人,包括动物,他家门口老是有条野狗会来打转,那条狗每次看见他都不会害怕,因为他总会把吃不完的饭菜都倒给那条狗吃,他家人开玩笑说那条野狗是他养大的。他尊老爱幼,记得就在隔壁不远有个老人家喜欢在外面捡一些废纸壳去卖钱,所以他常会把家里的那些可以回收的东西装好,然后笑着跟我们说隔壁老婆婆肯定高兴死了,这得要他捡多久才能捡到啊。其实他小时候是被他外婆带大的,所以他会很照顾那些老人。。
他很伟大,一年四季从早到晚,活了大半辈子,从未想过自己,虽然嘴巴上耍点任性,但总会去后悔他所说过的话,所以所有的苦都被他得沉默咽完了,也不会张口说要别人理解他,别人看见的都是他得开心,他那含蓄的笑容,最多就是沉默,然后走开,或许这就是他作为三个女人中间唯一一个男人的责任吧,从不说苦,从不道累,就算深夜难眠也不会说半句话,依旧躺倒天亮。
这么多年了,他老了,瘦了,头发也没那么黑了。开玩笑的话少了,反而关心我的话更多了,身体也没以前那么好了,吃药吃的越来越多了,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没以前那么多了,所以常打打电话,他还是他,总是很不耐烦的说电话少打然后没过一会就说那就这样啊,最后很速度的挂掉电话,有时候我隔两三天没打给他,他又会打给我,然后我总是取笑他说还叫我少打电话,你看,想我了吧。
24年了他那份执着,未曾腐朽,人老了执念也更改不掉了,对我那份关心,那份疼爱,也一直都从未改变,随着时光我长大成人,到成熟,我看得见听得到,他对我的溺爱,不是说说而已,我记得住也忘不掉,因为有那个男人,我会慢慢学会他铸就的那本书,因为有那个男人,我知道什么叫被人宠爱,因为有那个男人,我从未害怕过尘世的险恶,因为有那个男人,我才有奋斗的动力,因为有那个男人,我坚信我会被保护一辈子…
是的,那个男人,我叫他父亲!
原创QQ:121800550我是方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