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向日葵
早上出门的时候,妻子嘱咐,下班早点回来啊!
我“嗯”了一声,没有十分在意。
每次我出门的时候妻子都要这样的嘱咐一句,已经成了口头禅,今天这是第n多次记不清楚了,但是妻子最后特别强调了一句,记住,不要耽搁哟!
我幸福地走在上班的路上。今天天气特别好,阳光明媚,鸟儿放开歌喉一路欢天喜地陪伴我,一会儿在我头顶上放声歌唱,一会儿在地上翩翩起舞,一会儿在我身后窃窃私语,一会儿在我前边热情向导,显得格外的亲密和谐。
我在想妻子为什么强调“不要耽搁”,以往都是嘱咐早点回家就算了,从来没有这样叮嘱过。莫非有什么特殊的事?妻子并没有交代说明。生日?我摇摇头,不是不是,我可不是那些大而化之的男人,虽然再粗心再忙我的生日我是记得清楚的。妻子的生日?也不是,做男人在这方面我还算合格的,妻子的生日我记得比自己的还清楚。有什么纪念日?会是什么呢?我调动了所有的大脑记忆细胞都没有解开这个谜。妻子的个性我知道,没有特殊的事她绝不会这样千叮呤万嘱咐的,从她说话时那幸福而神秘的微笑中可以看得出来。
中午饭在单位上吃,所以不回家,下午到了下班时间,记着妻子的话,按时下班早点回家。
一进屋,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兴奋地高喊一声“好香啊!”
妻子把饭菜摆上桌,有禹门卤鸭、卤鸭菌子、卤鸭肠子、老鸭汤……呵,满鸭全席啊,我赞叹道。还有一碟油炸花生米,这是我最喜欢的,特别是在喝酒的时候。
说起喝酒,妻最反感了。因为身体原因我已戒五六年了。有一次我喝酒醉倒在厕所旁边不省人事,像个死猪一样,好一阵子妻子才发现,她用尽全身力气才把我扶进了屋,把我身上的赃物擦干净,衣服换了,又扶我上床。那一晚把妻子折腾了好一个晚上没得安宁,过后我都觉得过意不去。还有一回喝醉以后,昏昏沉沉闯进屋里,因为是热天,叫妻子拿了床凉篾席铺在底下躺在上面就睡着了。到半夜酒发堂,酒精在胃里兴师动众,掀起狂风巨浪,翻江倒海,“哇”的一声秽物一股脑儿喷泻而出。来势凶猛,声势浩大,吵醒了熟睡的妻子。妻子翻身下床,来到我旁边,那些还没有完全消化的东西又臭又熏,当时就把妻子也弄得好一阵翻腾,畏都给她扯痛了。当时醉如烂泥,突如其来,身上、凉篾席上到处都是秽物,妻子迅速用卫生纸给我擦干净。可还没有擦完“哇”的一下又来了,妻子又接着擦。胃里“咕咕”不停地痉挛,后来又连续翻江倒海了好几次,黄疸水出来了不说,还淌出了大滩血。妻子被吓坏了,不知所措,询问邻居,邻居告诉说不打紧,酒醒后好好保养就没事。妻子仍是不放心,一直守候在我身边,一晚上没有睡觉,仍是担惊受怕。妻子的父亲就是喝酒醉后死的。那一次她父亲喝酒醉呕吐的秽物堵塞了气管而窒息,才五十多岁的人,正是该颐享天年的时候,过早失去了生命。第二天等我醒来她对我好一顿疼爱的责骂数落,让我感到无地自容,对不住妻子,愧疚了好久。
醉酒的次数自己也记不清了。遇到三朋四友同事同学的,不喝面子过不去,不喝不够情分,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点,喝酒人听得这话,宁输脑壳不输耳朵,头一抬脖颈一伸,杯一举口一张——下肚!喝酒还要讲豪爽讲气派讲肚量讲感情,甚至还要喝出个花样来,来个左右开弓,双龙进洞,高山流水,排山倒海……嗨!喝酒人哪种灯没扮过哪种格没失过。
常喝酒过量,伤害了胃,患严重胃炎和几次支气管破裂住院,医生严厉的说必须戒酒,妻子一再好言相劝和苦苦哀求,才挺不情愿念念不舍的退出喝酒行列,弃酒改良了。
妻子饭菜摆好,还拿出了一瓶酒中美娘子——鸭溪窖酒,我看商标,1980年的老陈酿。这种酒是那时过年才按人头供应两瓶,很难得的,保存到这个时候简直是酒中上品了,当时五元钱一瓶,现在估计八九千都有人要,难得的珍品。
我说你今天是怎么啦,我已经不喝酒了,你还拿酒出来干什么?其实死狗哪还离得臭茅斯,蚂蝗怎听得水声响,说戒酒,背着妻子哪有不偷着喝一杯两杯的,只是从来没让妻子知道而也。当然,还是知道生命要紧,毕竟拿国家工资,一月相当于出栏一头大肥猪,少拿一个月是贡献,多拿一个月是净赚,所以还是晓得少喝点,沾点酒气过个酒瘾就行,保重身体要紧。毕竟身体是本钱,有了本钱才会有利钱有福享。
妻子说就这一瓶,可惜挥发了,没多少,喝一口表示表示意思。说完她打开瓶盖,倒满两个小酒杯,她说我也陪你喝一杯,端一杯给我,她自己端了一杯,来,为我们结婚三十周年干一杯!
啊?我如梦初醒,都结婚三十年了哇,哈哈哈哈,值得庆贺,值得庆贺,来,干!我举起杯子脖子一扬一饮而尽。啊,好香啊,我的美娘!我发出由衷的赞叹。
妻也同时举杯喝下了那杯酒。妻是从来不喝酒的,这一次,她慷慨的喝下了这杯酒,“咳咳”的呛了两声,好美!
妻子的脸顿时好红好红,像一轮红红的红太阳,我就是那幸福的向日葵!
刚退休的陆志刚和妻子去逛街。在上海徐家汇看到路边的采血车,陆志刚停住了脚步。妻子拽了拽他的手:“你不会又想去献血了吧?”陆志刚愣了一会儿说:“我答应过你不会去了,只是看到这车就觉得特别亲切,我当年第一次献血就是在这里,已经15年了,我也老了……你说,如果我当年没去献血,这日子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献血13800毫升,从一次闪念开始
改变陆志刚生活的是1999年9月初的那一天。这天,对他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45岁的他有了工作,而且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负责管理学校的食堂。在这天之前,他已经失业4年了。这次,因为他是残疾退伍军人,市政府解决残疾人再就业问题,给他安排了这份工作。他心里的激动和感激无以言表。上班第一天,他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要做些什么回馈社会。突然一个闪念,他想到了常在徐家汇看到的采血车,他可以去无偿献血。他没有钱去帮助别人,但他有一腔热血。
下班后,他直接去了徐家汇。第一次走上采血车,他填写了个人资料。当他看着自己的血从针管里流出时,他脑海里闪过了很多过往的画面。
妻子是协保人员,没有收入。4年前他失去工作后,家里的生活就陷入了困境。作为男人,陆志刚的心里很是内疚,他觉得这是他的责任,女儿要读书,他必须担起这个家的重担。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陆志刚只能开残疾车接送客人,虽然他知道这是违规的,但迫于生活的无奈,他只能以此赚取生活费。他曾无数次,开着残疾车路过徐家汇,看到这辆采血车。他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坐在这辆车上献血。人生的际遇真的很难预料。
回想上世纪70年代的时候,陆志刚参了军。然而,当兵才9个月,他就在一次训练演习时为挡住滚落的弹药箱,右手臂骨折了。原本只是小伤,修养一段日子也就好了,可偏偏又出了医疗事故,医生把他的骨头接反了,以至于他的手臂无法伸直,关节突出,不能太过用力。陆志刚作为伤残军人退伍了。
回上海后,他被分配到一家国营食品厂,生活还算过得稳定。1980年,他跟青梅竹马的邻居结了婚。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陆志刚一家就跟大部分的上海普通人家一样。然而1992年时,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陆志刚想改善家里的生活,选择自动离职,跳槽去了中外合资企业。想不到的是,不过短短3年时间,原本效益不错的中外合资企业倒闭了,陆志刚就此失业。失业后的那几年,生活的艰辛,他想改变却无力改变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现在,这块压在他心上的大石消失了,他开心得真想大叫出来。女儿马上要考大学了,他原本正在为女儿的学费发愁,现在有了这份工作,生活的难题都解决了。
献完血,陆志刚的身体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他的心里更轻松了。他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接受社会馈赠的人,也是一个有价值的人。走下采血车,他的脚步都变得格外轻盈。
回到家,陆志刚并没有把献血的事情告诉妻子和女儿,他献血只是想让自己心安,如果妻子知道了,难免唠叨,会担心他的身体,要帮他补营养,反而增加了妻子的负担。
第二天,陆志刚准时到学校上班,谁也不知道他前一天去无偿献血了,更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理跟前一天比有了微妙的变化,他的背挺得更直了。
除夕夜的一个电话,他被揭偷偷献血多年
献血的事很快被陆志刚抛诸脑后了。有一天,他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是上海血液中心打来的,对方说他的血液成分很好,他的血液中血小板的含量将近常人的两倍,非常适合救白血病患者,问他是否愿意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对方说明,志愿者献血真的是无偿的,最多只有100元作为补贴来回的车钱。
陆志刚得知整个上海市,大概也只有百把个人有着像他这种血。他突然间得知自己还有这个特别之处,欣然答应成为志愿者。如果自己的血能救人,这是多好的事情,陆志刚心里美美的。
如果说,第一次献血只是一时的冲动,想要回报社会,那么做了志愿者之后,陆志刚真正有了种使命感。要不要告诉妻子呢?当了志愿者,可能一年要献2到3次血,不是献一次就结束了。思量再三,陆志刚决定继续保守这个秘密,不想让妻子为他担心。
之后4年多里,上海血液中心不时会打电话给陆志刚,告诉他有手术需要用血,希望他去帮忙献血。一开始,陆志刚都是献全血,也就是普通的献血,每次200毫升或400毫升。后来,随着技术的革新,有了成分献血。成分输血就是用离心机将采出来的全血分离提取需要的成分(一般是血小板)后把剩余液体输回给捐血者。输全血,病人得不到所需要的血液成分,其他成分发挥不了作用,还导致心脏负担,所以成分献血更适合病人。国家规定捐献一个机采单位血小板,按照无偿献血800毫升计。
每次献血,陆志刚都瞒着学校、瞒着家人,一个人偷偷地去。献完血就回学校继续工作。所以,谁也不知道他默默地用自己身上的血帮助了很多人。
如果不是2004年除夕夜的一个电话,这个秘密陆志刚可能会一直守下去。除夕夜,兄弟姐妹们正在陆志刚家一起吃团圆饭,照例是陆志刚掌勺。陆志刚是个热爱美食的人,以前在食品厂工作,如今在学校食堂工作,他喜欢琢磨着做各种菜式和中西点心。他和妻子在厨房忙碌着,他们还要准备好明天大年初一的小菜,还有其他的亲戚都要到他们家聚会。这时,陆志刚的电话响了。
接通电话,是上海红十字会打来的,对方说有个孩子突发白血病,需要用血。很多志愿者回外地过年了,问陆志刚明天能不能去献一下血。电话那头的声音,异常焦急。陆志刚心里咯噔一下,大年初一去献血,肯定瞒不了家里人,妻子会不会不同意?再者,中国人大年初一有很多忌讳,连说话都要很小心,更何况是要献血。可是,如果不是情况紧急,红十字会也不会挑这个时候找他。
“如果我不去,会怎样?”陆志刚问。对方说,如果孩子明天不做手术就有生命危险,做手术的话就有70%的生存希望。听到这个回答,陆志刚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挂了电话,陆志刚发现家里人都在看着他。看他一脸凝重的表情,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他明天去哪里。陆志刚知道,这个秘密守不住了,他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妻子沉着脸一言不发。过了好一会儿,妻子才说话:“我是不想让你去的。大年初一献血,以后一年都要献血了。当然,我知道这是迷信,明天你不去也不可能,人家孩子等着你救命。我不是气你去献血,是气你瞒着我那么多年。你觉得我境界不如你高,会不让你去献血吗?你有没有把我当你老婆!万一你身体出现什么问题,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你说你一共献了多少血了?”陆志刚笑了,他知道妻子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是心疼他。他乐呵呵地说:“不多,偶尔去献一次。”
家里的兄弟姐妹听说他要去献血,也都激动起来:“去吧,哪怕1%的希望都要去啊!一条人命呢。明天我们帮你烧菜,你只管去献血,回来就等着吃饭。”陆志刚的心里暖暖的,原本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小小的幸福感,因为得到家人的支持,这份幸福感突然扩大了。
谢绝了血液中心派车接送,年初一早上,陆志刚吃了早饭,骑了半小时摩托车来到医院。救命的血小板流进病儿体内,孩子得救了!陆志刚献血记录本上又增加了800毫升。
按规定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不能见面、不能有联系。所以,多年来陆志刚也不知道他的血救了多少人,救了什么人。唯独这一次,他大年初一救的这个孩子,他在多年后见到了。也算是缘分吧,几年后在“世界献血日”的活动中,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陆志刚,不远处的这个十多岁的孩子就是当年他大年初一救的那个孩子。这个孩子看上去很健康,不像是生过大病的样子。因为在活动现场,陆志刚也没有机会跟这个孩子说说话,但是陆志刚看到了这个孩子,心里就特别开心,甚至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是他的血救了这个孩子,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那一刻,陆志刚觉得无比的自豪,这也让他坚定了他的献血之路要一直走下去,直到他走不动了。
直到退休前,他最后一次献了血
打算献血到什么时候?随着年龄的增加,陆志刚的妻子不时地会问他这句话。妻子是担心他的身体。按照国家规定,献血者的年龄上限是55岁。陆志刚一直说到时候就不献了。
陆志刚有了稳定的工作后,家里的经济条件逐渐宽裕了。女儿工作后,家里更没有了后顾之忧。妻子总希望陆志刚能用献血以外的方式去回馈社会。陆志刚的确做了很多。他资助了两个贫困学生读书各三年,还帮助照顾小区里的孤老,他还积极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可是,他在做了这些的同时,并没有放弃献血。
血液中心电话来了,他就毫不犹豫地去了,只是去10次,他可能只告诉妻子两三次。他不希望让妻子太过担心,所以献完血回来就装得跟没事人一样,照样上班、做家务。
单位里组织的无偿献血,他也积极参与。单位里组织的献血,是有营养费的,但是陆志刚坚持着自己的理念,既然是无偿献血,就不该拿一分钱。所以,单位里献了三四次血,拿到的几千元,他都捐给了社区的肢残人协会。他觉得,他自己也是一个残疾人,但他是幸运的残疾人,他的残疾对他的生活并没有很大的影响,他还能得到一份好工作,所以他想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其他的残疾人。
2010年1月,有位四川孕妇怀了双胎,在上海动手术,需要备血。当时,血液中心召集了4位志愿者,陆志刚是其中之一。但其中有两个年轻的志愿者,前一个晚上喝了酒,检查血液指标不合格。于是,院方和陆志刚及另一名志愿者商量,每人献双份血小板(相当于1600毫升全血)。
当时,陆志刚已经56岁,超过了55周岁的献血年龄上限,每次献血前都需要签署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书。签字的时候,陆志刚其实心里有那么一点点担心和害怕的,毕竟岁数上去了,献双份怕身体吃不消,但是看着孕妇家属,他又心软了。
这一次,他更不敢告诉妻子,他自己都有些害怕,更何况是妻子。当天献完血,他在病床上休息了6个小时。回家后,他将近两个月时间腿脚发软,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隔了两天,他破天荒地叫妻子去买老母鸡炖来吃,这还是他第一次在献血后想要补一下身体。妻子很警觉,问他:“是不是去献血了?”他笑着打马虎眼,说是单位工作忙,有些累了,所以想补一补。
2012年,他58岁,在献血界算“高龄”了。当时志愿者团队中有队友说网上有一名贵州网友求助,孩子白血病在上海治疗要用血。陆志刚知道后,立即赶到了这孩子所在的医院,献出了一份血小板。那时,孩子妈妈跪在陆志刚和另一个志愿者的面前哭着说谢谢。心肠软的陆志刚,眼圈泛红了。虽然他已经是“一把年纪”,但是他觉得只要他力所能及,就要去做,能帮一个是一个。
就在这年的7月,卫生部制定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规定无偿献血年龄上限首度由55周岁延长到60周岁。陆志刚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妻子。妻子说:“没这个新规定的时候,你不早就自动放宽年龄上限了吗?”陆志刚笑了,他知道妻子言下所隐含的是对他的心疼和关心。
虽然新规定把无偿献血年龄上限延长到60周岁,但前提是必须身体健康。陆志刚的身体一直以来都很好,但是没想到的是,疾病说来就来了。陆志刚原本打算献血一直献到他退休。可就在2013年初,他59岁的时候,他又献了一次血。这一次,他觉得人特别累,腿迈不动的感觉,不服老都不行,他暗自感叹。这一次,他告诉了妻子。他有些惆怅,献了那么多年,终于有这么一天他感到无力了。
果不其然,这一次献血成了他最后一次献血。距离他献血到60岁的梦想,还差一年,他不得不提早退休了。这年7月,陆志刚查出患上了糖尿病。他开始忌口并接受治疗。妻子说:“我终于不用担心你是不是又偷偷去献血了。”
不知道是不是陆志刚好人有好报,他的糖尿病发病之初很严重,但是过了大半年就控制得很好了,连医生都说奇怪,怀疑是不是一开始误诊了。陆志刚笑说,可能他的身体跟他的血一样特别。
今年3月,陆志满60周岁,正式退休了。退休后的他也没有闲着,跟妻子两人参加街道社区的各种志愿者活动,虽然他不再献血,但他的一腔热血依旧。每次看到采血车,他都会想起1999年的那一天。回想这15年,他庆幸自己那天的闪念,让他的人生变得有价值,15年,38次,累计献血13800毫升……
采访小记:见陆志刚之前,看他的资料,他得过那么多荣誉和奖状,有那么多助人为乐事迹,我的脑海中描绘出的是一个思想传统、一板一眼,甚至有些严肃的老人。当他开着他心爱的三轮摩托风风火火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真的傻眼了。眼前的陆志刚特别精神,身板硬朗,根本看不出已经60岁了。
我的心里一直抱着一个疑问,是什么动力让一个人坚持献血15年,坚持做着各种好人好事。言谈之中,我发现他真是有着一腔热血。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1971年,他从部队回来,就花710元买了他的第一辆轻骑摩托车。当时的710元称得上是一笔巨款了吧,他为了自己的爱好就毫不怜惜地把钱花了。后来他又先后买过几辆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前两年,考虑到年纪大了,他才把他的两轮摩托车给卖了。
与此同时,这么一个硬朗的大男人还有着细腻的一面。他喜欢下厨,喜欢琢磨着做各种中西点心。这个年纪的男人,会烤蛋糕的应该不多吧,陆志刚就是一个。闲来无事,他就在家做各种点心给老婆和女儿吃,如今外孙女也是他的忠实粉丝。
正是他这份对生活的热爱,让他充满感恩之心,让他有这份温暖的爱心去帮助别人。他说,想到能帮到别人,他就很开心。我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陆志刚自己都不曾意识到,他的内心有着英雄情结。什么是英雄?就是救人,还要有担当。一个人一生中能救很多人,真的是一个英雄。他对妻子的隐瞒,也是一份承担。这个酷爱摩托车的男人,当他迎风驰骋的时候,内心的这种英雄情结铸就了他的热血人生。
她应该算是个典型的温室花朵吧,从小家境优越,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直至研究生顺利毕业。他,顶多只能算一棵不屈的小草吧,家境贫寒,从小只能靠自己奋力打拼,最终却还是因为钱的原因选择了一个收费较低的大专,毕业后几经周折做了一名销售。他们的故事似乎从开始就不是那么令人看好,却还是不紧不慢、不那么协调地拉开了序幕。
他们的相遇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她的美貌与气质让很多人着迷,包括并没有主动与她搭讪的他,而他的沉着幽默与对她的似乎漠视,对习惯众星捧月的她有着无比强大的杀伤力。对于他而言,她对他的积极主动应该算是个意外,那么美丽的意外,偶尔会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虽然不被看好,但是他们发展得很快,一年后开始步入婚姻主题。然而恋爱的幸福远远承受不起婚姻带来的压力,虽然外表的般配暂时给了她信心,外人眼里的羡慕暂时抚慰了他本不蹋实的感觉,日子也在她父母怀疑的眼光中过起来了。但是最初的浪漫甜蜜过后,每天面对笑颜如花的她,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给予的还是太少太少,他希望她幸福,希望她所拥有的都是最好最贵的。
他于是对钱开始渴望之至,开始尽其所能地扩大业务量,于是不停的电话往来成了他持续的功课,天南海北的出差也成了隔三差五的事情。他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有任何的不妥,甚至觉得自己的生活很充实,而且很有目标,就是要让她过上好日子,衣食无忧的日子,就像小时候在她父母身边优越的日子。
然而,他却忽略了一点,她如果当初看中的是钱是物质他根本就不会有机会,嫁给他时她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爱他,是因为他的谈吐优雅,他的博学多才,他的朝朝暮暮你侬我侬的温馨甜蜜,他随时守护在身边的安全感。他现在却完全给不了,也不会再花费心思给了,除了疯狂赚钱拼命应酬与回家后酒醉的后背,她看不到一点点当初吸引她的影子,从最初的单纯热情到最终的冷漠,她经历了怎样的疲惫。心一点一点在下沉,曾经多次她想跟他好好谈一谈,可是他永远很忙很忙,她每天不知道他几点才能回家,是醉还是醒,今天的他会在这个地球的哪一端?
终于,活泼外向的她在另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也正是她要被无尽的寂寞快摧毁的时候,碰到了另一个他,他同样的沉稳,大气,幽默,同样的侃侃而谈,她心里最清楚,或许爱上他,只是因为他的身上有爱人的影子。
从最初带着沉重的负罪感,还有想着如何跟老公和好,到后来的理直气壮,到最后,她感到无奈和悲哀。她从精神到肉体彻底地背叛了他,而他却仍然周旋在生意场上,没有留意到她任何的改变,甚至灯红酒绿夜不归宿,他已经无暇顾及妻子的一切了,包括妻子的冷淡与不归。生活是残酷的,残酷到当他最终面对妻子的眼泪,面对妻子哭着说要离婚的时候,他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他们的生活终于在曾经幸福的交集后分别拉向了两个方向。
多年过去,他,孑然一身,偶尔回忆与她一起的日子感知一点点甜蜜,甚至他们的房间都还是老样子,似乎这样他还能感觉到她的气息。她却已为人母,日子就在天天为老公买菜烧饭,为孩子吃饭穿衣中匆匆流走,却也过得安稳踏实。
于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时间在他们的眼神碰触中暂停,那一刹那他们都无语。忽然,她身边的女儿拉了拉妈妈的衣袖,奶声奶气地问,妈妈,这个叔叔是谁啊?哦,她的回答带着仓促,带着狼狈,妈妈,也不太认识。于是匆匆转身,留给他的只有曾经让他痴迷的背影。
你知道吗?他突然感觉有点失控,她背影一僵,却并没有回头。似乎又过了很久,他终于忍不住,我当初那么累,那么辛苦,喝醉酒的时候都想着只要你能幸福,让我怎么样都可以,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他能比我更爱你吗?我能给你的日子越来越好,别人也都开始认可我,都越来越觉得你跟我是幸福的,是明智的选择,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他似乎有点哽咽,他觉得自己可能要疯了,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跟她偶遇的镜头,在幻想中,他都是要自己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地问候她的,你过得好吗?你幸福吗?怎么会真的碰到了,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呢?她并没有回头,却已经一脸的泪,这个傻瓜,你的打拼是为了我幸福,可是你却忘记来问问我,我要的幸福是什么,她很淡然地离开,留下他站在路口,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变小再变小,最终消失在人海。
一念起,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