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风卷残荷 – 女娲资源

陪你风卷残荷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1916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小凤仙得知此讯,痛不欲生。高山流水觅知音,他是她人生最大的亮色,谁知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这让她怎么面对以后的漫漫人生呢?

  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挽联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她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又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一点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家里几乎没有家具,惟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惟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偶尔陪她喝两盅。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

  她惟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对他,对生活,她倒也安之若素。不讲究穿戴,只是爱干净,常常把几件平平常常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在她身上,很与众不同。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

  日子风驰电掣地往前赶,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顿。不得已,她做了保姆。

  她见了一位故人,那是她与从前生活的惟一一点联系。故人是梅兰芳。

  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并求得他的帮助,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她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兴奋异常,她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五十,生活忧患,饱经苍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她表现得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只是,她从不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

  电影《知音》放得街知巷闻时,她也隐在人群里看了一遍。高山流水觅知音,银幕上的那对碧人真的是她和蔡将军吗?旧时光里的恋情泛了黄,仿佛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另一种人生。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明白,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

  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这便够了,不是吗?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他颤抖着把那张跟随了她一辈子的照片放在了她的衣袋里。泪水从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来。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

  那也是爱情。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的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而是他。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Blacktown(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老头看着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学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闯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其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水、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的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有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Blacktown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Blacktown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在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在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惟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肢体。”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到了我的疑惑,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一”

  我满心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打量着他和她握在一起的手——真的,这和谐甜美、温馨平静的一幕很让我着迷。我都看得痴了。我想我不会猜错,凭着紧握的手,失明失聪的汉娜知道,有~颗心,和她靠得很近,凭着紧握的手,无儿无女的约书亚知道,有一颗心,在认真聆听他讲述自己深藏在心底66年的爱。

他和她是在朋友的一个聚会上一见钟情的。他们认识的第二天,他就得知了她身患尿毒症多年,生命随时都可能化烟而去。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她微笑下面的忧伤,他的心隐隐地疼起来。

  他的家在哈尔滨,她的家在北京。几天之后,他从北京回到哈尔滨,但他觉得自己的魂魄似乎留在了北京,他满脑子都是她,他决定到她的身边去,让她真切地感觉到爱,让她激发出生命深处的力量和疾病抗争。父母知道了他的心思,不容置疑地反对:“你疯了,你又不是找不到媳妇,她是有今天没明天的人……除非我们都死了,不然坚决不可以!”他是家中的独生子,从小父母就对他异常娇宠,他对父母也一直孝爱有加。父母的意见他早就预料到了,他没有再说什么,继续按照自己的计划行动着。一个月后,他将自己一手创办、经营了三年的大酒店出售了,他把出售酒店的钱悄悄地放在父母的床头,然后不辞而别,偷偷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她本来在大学毕业后拥有着一份非常令人艳羡的职业,但因为患病,已经在家静养了两年多了。他的到来让她异常惊喜,似乎在刹那间,她的天空上密布的阴云都消散而去,阳光明媚温暖地照耀下来。

  因为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透析,她的父母多年来的积蓄都已经被消耗一空。他开始四处找工作。很快,他就在一家大酒店找到了一份经营主管的职务,这工作每天早出晚归,但她每天晚上都坚持等他下班回来才肯吃晚饭。

  日复一日,他们的爱情在清贫的日子中快乐前行着。

  一年后的一天,又到需要透析的日子了,她的身体出现了极大的不适,她一直紧绷着的坚强似乎就要崩溃,她意识到,如果无法换肾,她迟早会被疾病夺走生命。这天晚上,她平静地对他说:“我怕没多少日子了,你在这里只能是浪费你的时间和感情。你还是回哈尔滨去吧……”他什么都没有说,像往日一样端来洗脚水,开始为她洗脚。她的泪涌上了眼眶,咬了咬牙,她一下踢翻了洗脚盆,对他吼道:“你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我这样一个病恹恹的女人转能有什么出息!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她声嘶力竭地喊骂着,努力表现出鄙夷、轻蔑和嘲讽,可是,每一个字从她的口里喊出去后,就会变成一把把锋利的刀刺扎在她的心口上。他看着她,任由她骂着。直到她喊骂得累了,停了下来,他才喃喃地对她说道:“我知道我没有用,我给不了你金衣玉履,给不了你荣华富贵,但那些细小的满足,我还能够做到。我知道,你应该是得到这个世界上所有美丽的女子,你放心,我会努力让你成为这样的女子……”他说得平静真挚,她听得泪落如雨。

  她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一天,她拉着他的手,央求着他:“你答应我,等我死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他无语。她心里揪扯着疼起来,故作气愤地对他说道:“你如果不答应我,我就绝食。”他依旧无语。她真的开始绝食。一天、二天,谁劝说都没有用,她坚持着不吃不喝。第三天的早晨,他拉着她的手,说道:“我不是不肯答应你。我是怕我一旦答应了你,你不会努力活下去……”

  他们抱在一起,泪水横流。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春天来了,她终于不得不去住院进行治疗。她住的那个居民楼很破旧,楼前的花坛早已经荒废了多年。在被送往医院时,她看着眼前的一切,叹息着:“我一直有个心愿,把这里的花坛都种上向日葵,等向日葵长大,走在其中,该多么惬意啊!唉,恐怕永远没有这个可能了……”

  令人惊喜的是,医院很快就找到了和她匹配的肾源,但换肾所需的20万元费用却难住了她的父母,她的生命似乎只能等待死神。他也突然消失了。他的“蒸发”让她彻底陷入了绝望,无眠的夜晚,她边流泪边劝慰着自己:“你是一个就要死亡的病人。他离开你是应该理解的。你该感谢,他已经陪伴了你这么多日子。

  一个星期后,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满脸惊喜地把一皮包的钱掏出来给她看:“你看,20万,你有救了!”原来,他回哈尔滨向朋友们借钱去了。泪水再一次迷蒙了她的双眼。

  手术非常成功,术后的排斥反应也非常小。他们幸福地笑着。

  夏天到了,她出院回家静养。在快到她家的楼房不远时,她突然惊讶地喊叫着:“快看快看,花坛里都是向日葵,真好看啊!”他微笑着,看着她,一脸幸福。当她的目光从向日葵移到他的脸上时,她一下明白了:“这些向日葵是你种的?”他点了点头,她的声音哽咽起来:“我已经成为那个拥有世界上所有美丽、最幸福的女人了……”

  因为她手术后要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他又回到了原来的酒店继续工作。

  她的身体恢复得越来越好,希望在他们之间越来越旺盛。他们的笑脸也随着希望越来越明媚。一年过去了,又一个春天到来,她在他的陪伴下,亲手在自家楼前的花坛里播种下向日葵种子。种子很快就破土了。随着向日葵的一天天长大,他和她的爱情故事也被附近的居民传说着。

  向日葵终于绽放出灿烂的花盘,这天是她的生日,下班后,他拿着白天买好的玫瑰花急匆匆往家赶,他知道,她一定在等着他一起吃饭。在就要到家的时候,远处的救命声吸引了他,当他发现有两名歹徒在对一个年轻女孩实施抢劫后,立刻冲了上去。一场生死搏杀,歹徒在向他刺了6刀后,被赶过来的其他群众抓获,而他却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停止了呼吸。

  很多认识他,或听说过他们故事的人们都赶来为他送行。她哭得死去活来。人们纷纷叹息她是一个命苦的女子。料理完他的后事,人们发现,每天,她都会在楼前那排向日葵旁漫步。从这头走到那头,再从那头走回到这头……秋天到了,向日葵都枯萎死掉了。她开始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有时候一整天都一言不发。

  这一年的冬季,她去世了,人们纷纷传言,她是抑郁而死。

  他们是两个极为普通的人,人们都以为,随着他们生命的消失,他们留下的记忆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慢慢消失。可是,那之后的每年春天,她居住的那栋楼房前的花坛上总会有人种上向日葵,年复一年,至今,已经整整十个年头了……

  这世间,也许没有什么不会被时光夺走光彩,但有一样东西是任何东西都夺不走的,那就是,美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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