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朵花叫野蔷薇
我总会想起那一丛野蔷薇。在临水的院墙根下,开着淡白淡白的花,白得像月亮一样忧伤。地下也覆有瘦白的瓣,一片一片,飘飘洒洒,仿佛绿手掌没端稳一碗清水,风一摇,就溅了出来。
我也总会想起少年时的她,那个叫小碧的女孩。
小碧与我,都是寒门女儿。我们是小学同学,她坐我前排,梳很长的马尾,又黄又粗,发梢还开了叉。她说那叫头发开花。我忽然觉得她好美,满头都是花。
那时中午上学,我偶尔会绕道到她家去,玩一会儿,再一道上学。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父亲,嗓门很大。于是,每次到她家,我先趴在她家的窗台上看动静,继而伸头到门边探看,见她对我招手,便呼啦一声蹿进了房。我最喜欢看她家的院子了,有蝴蝶兰、美人蕉……她很少跟我提她的父母,我猜她在家里大概不大受疼,但是她疼花,那院子里的姹紫嫣红,多半是她经营出来的。
她成绩不是很好,家庭作业偶尔做不完,被中年长脸的数学老师叫到讲台上,用细竹篾抽她的手掌心,抽一下,她的眼睛就猛地闭一下,应该是痛的。后来,老师提问,点了她的名字,她哆哆嗦嗦站起来,我趴在她身后,小声将答案告诉她。再后来,老师在班上开展“一帮一”活动,安排我和小碧一组。放学后,我辅导她数学题:一桶油倒掉一半,再倒掉剩下的一半,还剩25斤,问原来一桶有多少斤?她托了会儿下巴,又在纸上画木桶子,然后轻轻地对我说:“是100斤。”我心里有点酸,她其实很聪明。
她大约出于感激,送我蝴蝶兰和美人蕉的幼苗。她从家里挖出幼苗,用纸包了,装在书包里。怕幼苗失了水会死去,她就把幼苗藏在学校门前的池塘边,上面扯了一把狗尾巴草盖着。她叮嘱我放学别忘了拿,还告诉我回家栽上后,要记得天天浇水,她会来我家看的。我忽然在心底尊敬她,也尊敬自己。仿佛我们长大了,是立过盟约的人了。
四年级时,她那开着花的马尾已经剪掉,她说长头发天天梳太费时间。一次,我去她家的院子,远远看见一朵朵白色的花儿在院墙边,煞是好看。待奔了去,低头一看,很失望,是野蔷薇。暗淡无光的叶子,薄薄的花瓣,家徒四壁的惨白色,整个一副花枝在微风里晃,孤独而不安的样子。我笑她:“这哪是花啊?田埂上、大路边,哪里没有!”她却神秘地告诉我说:“路边的野蔷薇没人疼,我把它移回家。我奶奶说,野蔷薇也可以变成家花的,只要每年的大年三十晚上在花根边浇一勺肉汤,慢慢地,它就会开出红花来。”说这话时,她怀里抱着的妹妹正伸出手去揪野蔷薇的叶子,她小心地掰开妹妹的手指,理出野蔷薇的叶子,怕弄痛了妹妹的手指,也怕弄碎了野蔷薇的叶子。那是她的第二个妹妹。
也是在这时,我才知道,她那个凶悍的父亲是她的继父,两个妹妹都是继父生的,她每天放学回家,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照顾妹妹们,有时还要帮着妈妈做饭、洗衣服。所以总是做不完作业。她的亲生父亲在她八岁时就因胃癌死去。我听着她低低地说,忽然觉得:她就是那朵瘦弱的开着白花的野蔷薇,那样卑微地被忽视,每—朵花的开放都不艳丽、不隆重。
我没想到,这是我和她最后一次相聚在蔷薇花边。她的弟妹们稍大时,她出门打工,很少回家。再后来,听说她跟某某男孩私奔了,我母亲不敢让我去找她,怕我跟着学坏。直到我出嫁,我再没见过她。不知道她如今的生活幸福与否,不知道有没有—个男人宠她,把她宠成一棵开红花的蔷薇,一如她当年怀揣一颗爱怜与期盼的心安静地侍候一棵野蔷薇。
多年后,我坐在落着雨的窗前,眼前似乎开出一朵淡白淡白的花来……忍不住,薄凉的忧伤划过心底。有一朵花,在时光里开过,它叫野蔷薇。只是那时,蔷薇很寂寞。
周华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我们住同一个宿舍。还记得我走进北大的第一天,在宿舍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当时的周华,只是一个来自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的很土的小男孩,一个充满了梦想,却不知道梦想该在什么地方落户的青涩少年。因为他家是部队的,所以最常见的就是他穿着旧军装的身影。
他告诉我,一切都会有的
关于周华,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在大学第一学期的时候,有一天我坐在床边对着窗外发呆。从农村来到北京大学的我,普通话说得不好,学习成绩跟不上。当秋叶从窗户外面的杨树上瑟瑟飘落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忧伤,所以情不自禁地叹息一声:“我真的好想家,好想回到农村啊。”周华刚好在宿舍,他默默地递给我一个苹果,说了一句:“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在大学生活中,周华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得最清楚。他总在背诵一本叫做《a man who escaped》的中级英语教材。他不断地高声朗读,到了滚瓜烂熟的程度,逐渐成为我们班口语最好的学生之一。我后来开始背《新概念英语》,部分原因是受了他的影响。第二件事是他会拉小提琴,因此在班级联欢或者系里联欢的时候总有他演出的身影。这也让我这个乐器都不知道怎么拿的人充满了羡慕。当时我们的宿舍楼和女生宿舍楼挨得很近,楼道有个窗户正对着女生宿舍楼的窗户,周华经常到那个窗户边拉小提琴,大概是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吧,可惜好像没太成功,有时还会被女生吼一声:“能不能别拉了!”当时北大风靡抱着吉他唱歌,所以周华不久也转向了吉他,后来他成了自弹自唱的一把好手。
我在北大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物,成绩不优秀,也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求优秀。周华不一样,他的自制能力很强,规定了学习目标就一定要设法完成,睡觉起床都特别有规律,凡是想学会的东西都很专心地去学,结果他在大学期间英文水平直线上升,到大学毕业时已经是我们班的佼佼者。他也成了我们班第一个出国读书进修的人(女同学嫁到国外的除外)。他在文艺方面也
体现了出色的才能,当我在北大连皮鞋还不知道怎么穿的时候。他已能够很出色地出入北大的各个周末舞场,用优美的舞姿吸引众多美女的眼球了。
到大四的时候,中国已经实行改革开放,追求物质享受开始渗透到大学生活之中。我记得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从日本带回来一个随身听,配了立体声耳机,当时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耳机。他把耳机塞到我们每一个同学的耳朵里,美妙的音乐就从耳机流到我们的耳朵里,让我们惊叹“天籁之音”的美好。
他的梦想曾让我张大嘴巴
北大本来是一个学习的世外桃源,学生们除了泡图书馆,天天大谈尼采、叔本华的言论之外,就是纯情地恋爱了。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渗透,大家的眼睛也开始看到了外面世界。由于我们是学习英语的,得风气之先,会谈论一些物质生活的话题。记得有一次在宿合,我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辆崭薪的永久牌自行车,结果周华说,他的愿望是未来拥有一辆保时捷汽车,我记得我当时的反应是张大了嘴合不拢的感觉,觉得这是一个几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梦想。
1972年4月28日,汽车将一个19岁的孩子拉进西北大学校内,这孩子和他的那只破绿皮箱被搁置在了陌生的地方。
这是一个孱弱的生命,梦幻般的机遇并没有使他发狂,巨大的忧郁和孤独使他只能小心地睁眼看世界。他数过,从宿舍到教室是524步,从教室到图书馆是303步。因为他老是低着头,他发现学校的蚂蚁很多。当眼前出现各类鞋子时,他就踽踽地走了。他走路的样子很滑稽,极大的书包使他的一个肩膀低下去,一个肩膀高上来。他仅仅参加过一次集体歌咏比赛,其实嘴张着并没有发声。所以,谁也未注意过他,这正合他的心意。他是一个没有上过高中的乡下人,学识上的自卑使他敬畏一切人。他悄无声息地坐在阅览室的一角,用一个指头敲老师的家门,默默地听同窗高谈阔论,旁人的议论和嘲笑并没有使他惶恐和消沉。一次,政治考试分数过低,他将试卷贴于床头,让耻辱早晚“盯着”自己。
他当过宿舍的合长,当然尽职尽责。遗憾的是他没有蚊帐,夏日的蚊子轮番向他进攻。当烦躁到极致,他反倒冷静了,心想:小小的蚊子能吃了我吗?这蚊子或许叮过什么更有知识的人,那么,这蚊子也是知识化了的蚊子,它传染给我的也一定是知识吧!冬天,他的被子太薄,长长的夜里,他的膝盖以下总是凉的,他一直蜷着睡。这虽然影响了他以后继续长高,却练就了他聚集内力的功夫。
他的身体早先还好,虽然打篮球时别人因他个子小不给传球而让他从此兴趣消逝殆尽,虽然他跳不过鞍马,虽然他打乒乓球老败给女生……自从那次献血活动中他被抽去300克血,又将血费购买了书,不久他就患了一场大病,再未恢复过来。这下好,他因此住上了单间,有了不上操、不按时熄灯的方便,创作活动由此开始。当今有人批评他的文章有病态意味,其实根源也正在此。
最不幸的是肚子常饿,一下课就去排长长的队买饭,“叮叮当当”敲自己的碗。然后将一块玉米面发糕和一大勺烩菜不品滋味地胡乱吞下。他有他改善生活的日子。一首诗或一篇文章的发表,四角五分钱的收入,他可以去边家村食堂买一碗米饭和一碗鸡蛋汤。因为饭菜的诱惑,所以他那时写作极为勤奋。但他的诗只能在班里的壁报上发表。
他忘不了教过他知识的每一位老师,他热爱每一个同学。他梦里还常梦到图书馆阅览室的那把木椅,那树林中的一块怪模怪样的石头,那宿舍窗外的一棵粗桩和细枝组合的杨树,以及那树叶上一只裂背的仅剩了空壳的蝉。
整整15年后,他才敢说,他曾经的确撕过阅览室一张报纸上的一篇文章,而且是预谋了一个上午·他掏三倍价钱为图书馆赔偿的那本书,当时说丢了,其实是谎言,那本书现在还珍藏在他的书柜里,他曾在学校偷偷地吸烟,他曾为远远看见的一个留辫子的女学生作了一首连他自己也吃惊的情诗。
1975年的9月,他毕业了。离开校门时,他依旧提着那只破绿皮箱,又走向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