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本书里夹着青春的秘密 – 女娲资源

哪一本书里夹着青春的秘密

  我们开始有许多秘密,多得要散落一地。我们带着那些孤独的心事翻开书籍,却突然又看到别人的秘密。那些夹在某页零零散散的小纸条,是我们欲盖弥彰的伤口。被陌生人温暖的眼神看了看,痒痒的,透露出要愈合的信息。

  《月亮和六便士》:我问:“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

  别人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却觉得自己拿起画笔时,就是一个君王。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热爱的音乐,在水深火热的青春里,千万不能成为别人的笑话呐。

  《洛丽塔》: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嗨,坐在倒数第三排靠近“亚洲文学”书架的女孩儿,我知道你叫Z,比我低两届。我默默关注你两年了,但我怕我的鲁莽会打碎你如洛丽塔般小女孩儿的心。我要毕业了,告诉你个秘密,我是D,我喜欢过你。

  《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

  我把这个小纸片放在这本书最前面的插图部分,希望你一打开就能看到。四个月零二十天,直到你牵着她的手,堂而皇之地走进教室。你说我太过安静,让你觉得无趣。我只想说,我心中的暴风雨早已来过无数次了。

  《乡村记忆?堡子》:知识是童年的第一个敌人。这最初我们都没有意识到,只有上帝意识到了,只有伊甸园中的蛇意识到了。

  翘课去做兼职,被别人以“高中生连这都不会”的语言攻击N次,难过得想哭。看到这句话,想提醒某一天也拿到这本书的你,回到教室吧,阳光正好。

  《各自的朝圣路》:人是一个被罢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了王位而悲哀了。

  随手打开就是这一页,此句正贴合我的心境。我在新学期的班长竞选中失败了,但此前两年我一直都是班长。怎么办呢?我躲在这里看书,不想出去。

  《一江流过水悠悠》:瞬间是怎么回事,谁都说不好。瞬间其实就是整个世界只剩下一条鱼,而这鱼儿又突然不见。

  就是这样,这条鱼或许是我的幻觉。小余,我一直叫你“小鱼”,你游荡在我的青春里,吐着无辜的泡泡,却留给我无尽的涟漪。为什么突然转学?为什么不告而别?我没有资格理直气壮地问你,我只是在问自己,问我心底懦弱的心事。

  高二,面临文理分班,跟我铁的哥们大多数选择了理科,而我毅然选择了文科,刚开学那段日子,我是孤独的,孤独得就像一匹找不着北的野狼。沉默寡言的我常常一个人落寞地盯着课本,企图从死板的文字里面寻找一丝慰藉。那段日子,我反复听着朴树演唱的歌曲《火车开往冬天》。悲伤的曲子,沙哑的腔调,含混不清的歌词,一下子朝我涌过来。在暗淡无光的日子里,我自诩为“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青春的轨道上,我梦想着,有一列绿皮火车载着自己。然后,火车尽头遇见一位丁香一般的女孩。车厢里,有一位女孩系着粉红丝巾款款地向我走来,最后我将女孩揽入怀里,一起走下火车,走向美好。越是孤独,这种不着边际的想法越强烈地占据我的内心。黑夜,我像波涛一样翻滚着,飘荡在无际的海崖上。

  我记得《火车开往冬天》的歌词是这样的:明天是个没有爱情的小镇/我会默默地捡起我的冬天/疲惫的火车/素不相识的人群/哪里是我曾放牧的田野。爱情,对于幼小的我太遥远,太奢侈了。出身贫寒的我,穿着永远那么暗淡,瘦小的身躯总抬不起高贵的头颅。那时,我是自卑的,只有成绩可以带来些许安慰。关于爱情,只出现在一闪而过的幻想里,我从不敢奢求一场高贵的爱情降临在穷孩子身上。

  我继续听着朴树哀伤的歌曲,仿佛自己就是那列破烂不堪的火车,开往没有爱情的小镇。没想到有一天,梦中的女孩静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娇媚地喊着我的名字。一点点开始,撕碎了我旷日持久的哀伤,我义无反顾地踏上没有结果的幻想之旅。

  犹记得那天晚上,美丽的团支书莎丽娇滴滴地走到我身旁,出其不意地问:“你就是薛臣艺吗?”我应了一声,声音小得只有自己听得见。出于自卑,出于害羞吧,我不敢望向莎丽,低着头胡乱地在作业本上练字。可是,莎丽的呼吸离我那么近,身为班花的她那么美,那么聪明,还有一副好听的嗓子。她的嘴唇,就像两片纯净的柠檬,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也许为了缓和气氛,莎丽微笑着对我说:“你的名字好好听哦。”莎丽,谜一样的女孩,留着齐耳短发,凭着甜美的嗓音一度成为学校晚会最受欢迎的主持人,追求她的男生据说一卡车都拉不走。那一刻,我感激地看着莎丽从我座位离开。从来没有一位女孩说我的名字好听,从来没有一位女孩对我笑得那么甜。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的名字很土,土得就像一个草包。莎丽,不经意间的赞叹,让我多了几分自信。

  恍惚中,我才记起莎丽是来收团费的,赶紧将准备好的团费掏出来交给莎丽。莎丽在本子上记录的时候,清秀的脸庞离我很近,一种快要窒息的诱惑渗进我的鼻孔,我感觉身体不自然地颤动。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我兴奋得睡不着觉,一遍又一遍回味莎丽对我说过的话。她的靠近,她的美貌,她的微笑,她转身离去的刹那,像电影无数次攻击我的神经。

  自那以后,单相思时刻陪伴我度过漫漫长夜,我不断幻想着莎丽成为我的女朋友。梦里梦外,都是莎丽漂亮的双眸,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秀发,一次又一次将手中的鲜花递给她。她微微一笑,胜过千言万语,将我的忧愁和自卑消灭得干干净净。那时候的暗恋,如此美好,如此漫长。

  偶尔,莎丽会向我请教一些很笨的数学题。她喊着我的名字,快步向我走过来。其实,那些数学题都很简单,有些甚至是课本上的例题,莎丽却说她弄不懂,请我演算一遍给她看。每次,我都很克制,只是讲解题目,整个过程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可是莎丽不知道,我的心底是怎样的波澜,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想念。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孩,她让我陷入长久的暗恋。

  莎丽向我请教那么简单的数学题,让我以为她是想故意靠近我。为什么呢?她是那么貌美,出身于富有的家庭,还那么单纯。难道她爱上我了吗?难道她就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吗?

  我胡乱地思索着,对莎丽的爱恋无声无息地进行着,从没告诉任何人。我不敢相信,莎丽会喜欢上我,因为我跟她的差别太大了。她是公主,我是农夫,怎么可能走到一起呢?

  一边是甜蜜的幻想,一边是绝望的毁灭。想念莎丽的半年里,我开始用堕落麻痹自己。我茫然地走进游戏机室,陶醉地玩着跑马机,将口袋里的钱输个精光,幻想着莎丽化身天使前来拯救我,将我拖出泥潭。一天晚上,下起了大雨,输掉一个月的伙食费之后,我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忐忑不安地走进电话亭,用身上仅有的五毛钱拨通了莎丽家里的电话。

  接电话的刚好是莎丽,莎丽很有礼貌地问道:“喂,您好,请问你是?”我紧紧地握着话筒,说不出一个字。雨水“噼噼啪啪”地敲打着街面,我不敢说出自己的名字,心里哽咽着。等莎丽挂了电话,我握着话筒,疯疯癫癫地说:“我是一列开往冬天的火车。”

  清醒后,我明白了,有些爱恋,只是青春的产物。谁的青春没有暗恋呢?开往冬天的火车,也会发出青春的嗷叫。

  进高三的第一天。

  很普通的高三教室,铺天盖地的复习资料,刺鼻的风油精和粘粘的汗液混合的空气,在离讲台最近的位置,睡得一塌糊涂的我。

  丫在那个早晨,用一支尖细的铅笔,从后面戳醒了梦中的我。猛地睁开眼,转过头,看到戴着黑眼圈的丫,用左手在草稿纸上划着圈:“额,兄弟。帮我捡一下笔!”

  就这样,我虚度掉了高三的第一个45分钟,顺带着,认识了丫。丫说她今后会在回忆录里写:“在那个天高云淡的早上,我正一边思索做人的道理,一边练习用左手转笔。突然,我的晨光中性笔鬼使神差地飞离了它原来的轨道,砸到前排的一头酣睡的猪背上,之后落到地上。我用脚勾了半天,没有成功。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拿起一支铅笔,用没削的那头戳了她一小下。猪依旧纹丝不动,可怜的孩子!天知道她昨天晚上加班加到什么时候!千万般无奈之下,我换了有尖的那头戳她。就是这一下,中华2B素描铅笔的一次伸展运动,造就了两个伟人的传奇友谊。”

  我向来是个低调的伙计,估计自己成伟人的机会不大,可丫不同,在我们班,她绝对是那种很强的人。她会做那些奇怪的自然地理题,写让人眼前一亮的800字作文,让那些整天埋头啃书的好学生无理由地郁闷。可是,她和我一样,拿外语没办法。在试了很多诸如一个月做几百道阅读理解题一天记几十个单词的偏方而毫无起色之后,丫对外语彻底绝望了。她开始以请吃饭为诱惑,让同样外语很烂的我替她写作业。经常抄错答案位置的我,让外语老师找丫谈话的频率从一个月一次上升到一星期一次。丫受训的时候一脸虔诚,低着头,偶尔抬头看外语老师的眼睛。丫的眼睛很大,盯着外语老师的时候,给人一种顿悟的感觉。老师习惯性地在谈话的最后温柔地拍拍丫的肩膀:“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下回可别让我失望啊!”这样之后,丫会同样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小琳子,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下回可别让我失望啊!”

  嗯。上帝证明,我们都是好孩子。虽然,丫继续在外语课上发呆和睡觉。虽然,我继续坐在离讲台最近的地方,把丫的外语单选题答案抄错位置。

  事实证明,丫比我更爱睡觉。她很奢侈地睡掉了高三30%的外语课,将近一半的政治课和几乎所有的课间。还会很无辜地解释说那些课实在了无生趣,是她强迫不想睡过去的自己睡过去的。就像她也会在地理课和语文课上强迫想睡的自己醒着一样。丫把这件事叫做驱魔,于是每回都使出浑身解数:抹风油精,咬手指头,用尖头的铅笔扎自己的腿,手法相当残忍。而在我看来,那些可爱的可恨的瞌睡虫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投过降,且越战越勇。我只能充分地尊重它们毫无章法的作息,即便是在月考的数学试卷面前,都只能用酣睡伺弄好那些醉生梦死的小虫子。

  高三的时间都被排得满满的,满到了我们得挤时间去感慨和发呆。可是,我们都在为能够挤出来的时间活着。老些的人说:“生活总得有个盼头。”那些隐约可现的自由和白日梦可能就是我们的盼头吧。每天照例去食堂排老长的队买米粉,为了多得到一点黄豆肉糜的佐料,对着食堂师傅永远板着的脸笑。丫会在我们俩的米粉里放上她妈妈捎过来的咸菜,和着高考前所有的郁闷吃掉。下午的课,我们逃掉自习。坐在阅览室大大的窗子前,翻那些花花绿绿的杂志,看窗外飞过的鸟,猜着它们旅行的终点。体育课上,我们绕着学校400米的跑道走过了一圈又一圈。冬天的时候,丫缩着脖子搓着手走在风里,告诉我她最想活在春秋战国。为一个简单的理由,爱或恨,生或死。周迅在歌里唱:“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更多的时候,我宁愿是,和丫,两个土得掉渣的小人,手牵着手,在繁华落寞的大银幕后,自娱自乐。一起傻笑,一起发呆,互相争吵。

  在睡掉了高三的五分之一后。丫突然跑过来对我说:“小琳子,我们不能这样堕落下去了。从今天晚上开始背历史吧。”

  “背历史?什么时候?”

  “晚上。”

  “哪?”

  “宿舍楼梯那。”

  “为什么是晚上,感觉好像在做贼。”

  “做人要低调嘛,搞学习也一样。”

  “哦。你昨天历史考试没及格?”

  “嗯。你也一样吧?”

  “知道还问!晚上出来一起背吧。”

  我们的宿舍是一栋很长的六层楼,长到每一层都有一大排、20多间寝室。丫住在201,我住在301,不同的楼层同样的位置。所以我经常用拼命跺脚来吵醒睡在上铺的丫,并在丫举着扫帚红着眼杀进我们寝室的时候,装作一脸天真。宿舍管理员田阿姨是一个大嗓子的中年妇女,有点凶,特别■,喜欢开寝室长会议打小报告享受做领导的感觉。她每天坚持在熄灯后叫上两嗓子,然后仔细地查寝,锁门。这样复杂的过程之后。我们的夜生活才真正开始。

  那天晚上。按照计划,我在12点钟的时候用脚连跺了5下地板,然后带上手电筒和书跑到2楼的楼口等丫。丫光着脚拎着鞋从寝室里跑出来,看到我后眼里闪过一道兴奋的光。四下张望了半天后走到我跟前,诡秘地说:“咱俩先吃点宵夜吧。”说完从书里变出一大袋子饼干和旺仔牛奶。很多东西都会引起人们对于往事的无限回忆,比如说老照片,日记本。而在我看来,旺仔牛奶和手电筒无疑会让我一辈子记住有丫的高三。在那个晚上,只属于两个人的寂静的夜,我们把历史书塞在屁股底下,坐在冰凉的楼梯上,开始了我们的夜生活。

  丫一边嚼饼干一边无比憧憬地感叹道:“唉,真想做个男生。”

  “男生不用半夜起来背历史?”我笑。

  “无所谓啦。至少,背完历史,我们可以一起翻墙出去上通宵网。打魔兽打到天快亮。然后买一大袋包子一边啃一边翻进来赶早操。还可以爬到房顶上唱许巍的歌,抽烟,喝酒,讨论彼此喜欢的姑娘。没事的时候,一大帮子兄弟出去打打群架,多好。”

  “呵,等到我们都被学校踢了,就加入伟大的民工队伍。去北京建奥运村,去新疆捡棉花。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努力奋斗。”

  “然后,死在城里人的白眼里!”丫做了一个刘胡兰就义的姿势,“这真是生的光荣,死的伟大啊!”

  “那样比现在的日子好过?”我问。

  “不知道,可是现在这样,让我很难受。”丫努着嘴,貌似很痛苦。

  我们很坚持地从三皇五帝背到了鸦片战争,从麦哲伦环球航行背到了美苏争霸。每天坐在楼梯上,举着我们唯一的家用电器,乐此不疲。丫甚至在背完历史后回宿舍继续窝在被子里看书,一本叫做《血色浪漫》的书。她很厉害地在夏天快要到来的季节,把被子捂得密不透风。经过几个晚上的奋战,丫在一个阳光分外明亮的早上,在学校的食堂里肿着眼睛为我朗诵了那段被她奉为经典的择偶标准:

  “我的爱人,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当乞丐,她会二话不说跟着我去要饭;如果哪天我对她说要去神农架抓野人,她也会屁颠屁颠地跟着一块去。等到我们都老了,走不动了,就坐在家乡的草垛子上,为对方捉虱子。”

  丫不由分说地爱上了那个人——目光冷峻、一脸坏笑的钟跃民。

  我却很变态地对暴力狂充满好感,喜欢凶巴巴的人。因为我相信,用拳头来解决问题的人,心思都会很单纯。他们眼里的世界,美好或肮脏,喜欢或厌恶,简单分明。

  不知道是谁给丫吹了枕边风,说18岁之前不谈恋爱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于是在17岁的尾巴上,丫充当了一个十足的思妇:经常抱着书在“野兽”出没的操场边上晃悠,像个猎人,等待上钩的猎物。更确切地说,是等那个双手插在半个月或是更久没洗的牛仔裤袋里,歪着头装酷的“钟跃民”。

  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天高云淡,香樟蓊绿,篮球场边,抱着书的丫。一切都和偶像剧里的情节出奇的一致:三分未中,充当爱情小天使的篮球砸中女生乌黑的长发。然后有小姑娘因为生气而微红的脸颊,阳光帅气的校草慌张而羞涩的眼睛——像是一场有预谋的电影,完美,无懈可击。

  当我正想给丫的浪漫小故事续上一个诸如:“从此,王子和公主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之类的结尾时,一个重物从天而降,压在了我背上。身子动不了。我扭过头。看到丫像小说里写的一样泪流满面:“苍天啦!什么鬼日子!居然让体育老师给砸了!”丫一边揉着脑袋一边龇牙咧嘴地挤出几句话。人生就像一场戏,这话没错。

  丫后来会经常绘声绘色眉飞色舞地给我讲那天发生的事:矮而胖的体育老师如何发挥失常,篮外空心;篮球如何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打了个转砸到丫的头上;眼泪如何像决堤的洪水,不听使唤地汹涌奔腾:动画片里的星星如何一圈又一圈在脑子里飞。末了,还不忘对一脸悲天悯人表情的我补上:“小琳子,人生就像一场戏啊。你没事的时候去那块地方转转,说不定哪天会被某个你钟爱已久的暴力狂砸到。然后装晕,等后话。”

  或许,这真的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太懒的我更热衷于养我的小宠物——那些可爱的瞌睡虫。

  丫在那个高三写了很多东西。包括每个星期十几页的信,都会寄给一个叫杨的小伙子。我也在丫的煽动下,写信给一个像丫一样陪我做过梦的兄弟。每页信纸都会用彩色铅笔涂得满满的,再让丫给我在信封上画一头小猪。由于信的原因,我和丫有了同样的习惯:下早自习后狂奔到传达室翻信。那是每天最快乐的开始。我们兴奋而紧张地翻动那些刚从墨绿的邮袋里拿出来的信,希望看到熟悉的笔迹和名字。那些信有的会有碳素墨水淡淡的清香。有的会混着香味中性笔各种各样的化学原料味。无一例外地,在高三的上百个早晨,它们都会令我迷恋而不能自拔。

  我们在那些信里,看到过许多从北京上海某所貌似很辉煌的大学里寄过来的信,喘着粗气的字生硬而骄傲地刺人眼。也有从广州福建某个工厂里寄过来的,歪歪斜斜的字,缩在白色信封的一角。有一回,丫甚至翻到了一封寄给她曾经疯狂地喜欢过的男生的信,粉红的信封里藏着不言而喻的小秘密。丫把那封信拿在手里,感叹了半天人世的无常多变。

  杨的信,会让丫看上去像一株生气勃勃的植物。她收到信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笑得没心没肺。迫不及待地撕开雪白的信封,满脸陶醉地撇下我走掉。我甚至很想见见那个文字娟秀的男生,在丫的描述里像顾小北一样干净的小王子,他常在某个有阳光的午后,躲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给丫写温暖如春的字。

  看来,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有个互相惦记、心照不宣的好兄弟,丫的18岁依然会是件美好的事。比如在她生日那天,我们照样可以去传达室眼巴巴地翻信。比如那天,学校的栀子花开成了一大片,白得灿烂。广播里有情调地放着何炅的《栀子花开》。

  丫突然扯住翻信的我,小声叫道:“看,好大一束向日葵,真拉风啊!”我扭过头,一个小姑娘抱着一大束开得火热的向日葵朝我们走过来。

  站在我们面前,小姑娘摸了摸头发,不好意思地问丫:“嗯,请问高三310班在哪?”

  “哦,我就是310班的啊。”丫的眼里明显放着绿光。

  “真巧啊!可以帮我叫一下你们班丫吗?这花是别人订给她的。”

  “啊?不会吧。”丫望望我,又看看送花的小姑娘,一脸茫然。

  “就是她啦!”我窃笑,很八卦地把脸凑过去,漂亮的向日葵,裹上了米色的皱纹纸。一朵一朵,笑得灿烂。

  “看什么啊?又不是给你的。”丫小女人地抱过那束花,签收,跑到一边,表情古怪。

  其实我知道,花里面会有一张小卡片,上面会用彩色铅笔写着:

  “今天丫18岁,在她生命的黄金时代,她有好多的梦想,她想爱,想吃,还想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不管这些天马行空的梦想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一一实现,我都希望,丫永远都是那株向日葵。骄傲地昂首走在六月的阳光里。”

  ——兄弟:小琳子

  丫蹲在一大片雪白的栀子花下,抱着大束的向日葵,眼泪噼里啪啦打在水泥地上。

  我们的学校,建在沅江边上,湘江的支流。在某一年发大水后,人们修了一条长长的防洪堤,并在堤上种下一大排的垂杨柳,任凭江水在堤外撒野。每年春末,柳絮就会在风里死命地飘。这群白色的小妖精,飞过大堤,弥漫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曾经无数次地让刚从梦里醒过来的我误以为睡得太多眼睛花掉了。第一次在丫的指挥下,胆颤心惊却很顺利地从学校混出来,我们就沿着大堤走了半个下午。丫在前面哼着歌,稻草把一样扎起的头发上沾满了白的柳絮。我只是走在丫的后面,看她胖胖的身子下那双白色的帆布鞋,踏过青石板的路面,一路无语。

  丫,有的时候,我会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年华静好,你在,我在。栀子花会开,我们的青春,像柳絮一样死命地飘在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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